上海普陀區公證處內部因一位老人的意定監護人申請,有了不同的意見,甚至因此多次爭論。
74歲的老張是上海農民,膽管癌晚期,醫生告訴他,他的生命只剩3個月。他向公證處表示,想把名下的一套房子留給56歲的女友桃姐,指定她做自己的意定監護人,替他走完人生最后一程,并幫他處理所有身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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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張和桃姐來公證處咨詢意定監護
桃姐是老張曾經的租客,老張早已離異,兩人在一起生活十幾年。如今老張重病,生活全靠桃姐一人打理。老張的兒子也知道這個阿姨的存在,甚至親口叫她“阿姨”,關系和睦。對于父親的安排,他也沒有異議。看似你情我愿的故事,卻卡在一個關鍵問題上——桃姐還沒離婚。
桃姐告訴公證員,自己在多年前就和丈夫協議離婚,此后分居幾十年,感情早已破裂。然而子女在發現父母離婚后無法接受,以自己的婚事要挾兩人復婚,導致了如今的僵局。
公證處內部為此產生激烈爭論:一邊是“公序良俗”的道德底線,一邊是“臨終托付”的自主意愿。時任普陀公證處主任表示,由于桃姐目前仍是已婚者,一旦認可桃姐成為老張的意定監護人,會變成公證處變相認可兩人的“非法同居”,法律不能為了老張的自主意愿讓步。最終,老張的公證申請被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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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員李辰陽與時任公證處主任高劍虹爭論
意定監護進入中國法律體系不過十多年。每一個有爭議的案子,都不只關系一個老人。此前,上海老人把房產留給水果攤主的案件引發訴訟和廣泛爭議。法院后來認可了相關協議的效力,但案件也讓公證業務承受了更多壓力。
李辰陽愿意往前試,同事卻擔心漣漪效應:一步走錯,會不會讓后來那些本來沒有爭議的老人,也失去這個選擇?
老張的事,最終卡在桃姐的已婚狀態上。
時任公證處主任高劍虹不同意。他擔心的不是老張心里怎么想,而是一旦寫進公證書,公證處是不是等于替違背公序良俗的非法同居關系背書?
李辰陽一句句頂回去:委托人的婚姻是清楚的,他已經離婚,為什么不能保障他的自主意愿?是不是以后都要查受托人的婚姻?受托人的配偶同不同意,也要問?人家二十年不聯系,離婚有那么容易嗎?
同事楊滌非表示理解李辰陽,但也常常不同意他。“你不是救世主,不是說你做了這個公證,世界就變成另外一個樣子。不是每個人都要救。”
爭論歸爭論,老張和桃姐的意定監護申請最終被公證處駁回,不予受理。
意定監護是一項新制度,它在最大程度保障老年人自主權益的同時,也需要更細致的指引。李辰陽后來也承認,自己有時可能走得太前。上司攔住他,看似否定了一個案子,也可能是在保護公證處、行業和這項剛剛起步的制度,讓其他人的申請還能繼續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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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監護2013年才進入中國的法律體系,后來寫進《民法典》,今天仍在摸索之中。它要解決的,是一件很重、又是每個人老了都繞不開的事:將來有一天,你病了、糊涂了、說不出話了,誰來替你簽字,替你作主?
來源 新聞晨報、看看新聞、東方衛視、都市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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