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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欲取之,必先與之。
這句話的核心智慧在于以退為進、欲擒故縱——想要從對方那里得到什么,必須先暫時給予對方一些東西,通過誘導對方放松警惕或暴露弱點,從而創造對自己有利的時機。
含義拆解
- 字面意思:打算從別人手里獲取什么,必須先給予對方一些甜頭或利益作為鋪墊。
- 深層邏輯:這是典型的辯證法思維。通過“給予”這一表象,達到“獲取”的真實目的。在軍事和外交上,常用于麻痹對手,使其驕縱輕敵,隨后一舉制勝;在日常生活中,也指“舍不得孩子套不著狼”,強調先付出小代價以換取更大的回報。
出處溯源
這個成語的思想源頭主要有兩個,最早的雛形可以追溯到《《尚書》·周書》,而后被道家經典和諸子百家反復引用:
1. 《尚書·周書》(最早原型)
《《戰國策》·魏策一》中記載了謀士任章勸諫魏宣子時的引用:“《周書》曰:‘將欲敗之,必姑輔之;將欲取之,必姑與之。’”這里的“姑”是“暫且”的意思。可惜《周書》原文現已失傳,無法考證具體內容。
2. 《老子·道德經》第三十六章(定型出處)
老子的原文為:“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
這段話闡述了事物向反面轉化的規律:想要收斂它,必先擴張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強它;想要廢除它,必先推舉它;想要奪取它,必先給予它。
3. 《《韓非子》·說林》與《戰國策》(典故出處)
這兩個文本記錄了春秋末年“三家分晉”前夕的真實案例。智伯(智瑤)向魏宣子索要土地,魏宣子本想拒絕,謀士任章勸說道:智伯貪得無厭,如果得到滿足必然會驕傲輕敵,屆時天下人都會聯合起來對付他。于是魏宣子割讓了土地,智伯果然更加狂妄,轉而攻打趙氏,最終被韓、趙、魏三家聯手滅掉。
現代啟示
這句古訓在現代依然極具實用價值。在商業談判中,往往需要通過適度的讓步來換取更大的合作空間;在人際交往中,先提供價值、先付出真心,往往比一味索取更能建立長久的關系。正如毛澤東主席在《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中所引用的:“只有喪失,才能不喪失”,這正是“將欲取之,必先與之”在戰略層面的最佳注腳。#以退為進##欲擒故縱##將欲取之,必先與之##尚書##利益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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