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集中曝光一批勞務派遣違規、拒不配合勞動監察調查、未按規定報送材料等典型案件。其中,多家勞務派遣公司被罰款,多家用人單位因不配合調查被處以高額罰款,違法情節嚴重的還被列入失信名單!
守法用工,配合檢查,才是正道!
案例一:違法派遣,未簽訂二年以上勞動合同
單位名稱:韶關市鼎晟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靜軒
違法事實:未依法與120名在職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人社部門責令改正,該公司逾期未整改。
查處結果: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對其罰款16000元。
案例二:勞務派遣用工超比例
單位名稱:廣東天宇供應鏈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燦
違法事實:用工總量170人,使用被派遣勞動者23人,勞務派遣用工比例13.53%(法定上限10%),超出6人。
查處結果: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對其罰款30000元。
案例三:勞務派遣機構拒不按要求報送書面材料(社保記錄),經責令改正仍不提供
單位1:廣州永響盛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黎
違法事實:江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發出《勞動保障監察詢問通知書》,要求該公司提供派遣員工的社保記錄等材料。該公司逾期未按要求報送。經發出《限期改正指令書》后,仍拒不提供社保記錄。
查處結果:江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對其罰款9000元。
單位2:江門市速聘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昌鏈
違法事實:同樣因派遣員工社保記錄問題,經江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兩次書面通知,逾期未按要求報送,經責令改正后仍拒不提供。
查處結果:江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對其罰款9000元。
案例四:法定代表人拒不配合調查
單位1:廣東海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涉嫌拖欠工人工資,恩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門戶網站公開信息并公告通知法定代表人接受調查,法定代表人仍不接受調查或配合處理。
查處結果:恩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對其罰款45000元。
單位2:江門市寶將容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強興
違法事實:接到工人投訴欠薪后,法定代表人經公告通知仍不接受調查。
查處結果: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對其罰款30000元。
單位3:山河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鐘紅友
違法事實:在“領會國際二期”項目拖欠工人工資,法定代表人經公告通知仍不接受調查。
查處結果: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對其罰款30000元。
法律知識小貼士
(人力資源與勞務派遣篇)
勞務派遣的主要規定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三條規定,用工單位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
第四條規定,用工單位應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用工總量10%。
第五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書面勞動合同。
配合勞動監察是法定義務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接受并配合勞動保障監察。第三十條規定,不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要求報送書面材料,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五十二條進一步明確,情節較重的,可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不配合調查的額外風險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理決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無法當場送達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參照民事訴訟的有關規定送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江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鄭重提醒: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所有用工單位,必須依法經營、配合監管!
江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持續加強對勞務派遣、人力資源資源服務、用工備案等領域的執法檢查:
對違規派遣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對拒不配合調查、拒不報送材料的,依法高額罰款
對屢教不改的,納入重點監管名單并公開曝光
勞動者如遇勞務派遣糾紛或發現用人單位拒不配合調查,請及時撥打12333或前往江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解中心(地址:江門市江海區東海路338號,入門右轉)投訴,也可掃碼“邑碼維權”江門欠薪投訴平臺。一掃即辦,違法必究不手軟!
來源:江門人社、區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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