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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深危險,禁止野泳,請立即離開!”
7月15日14時許,入伏首日,體感超40℃,湖北省仙桃市排湖旅游度假區電排河畔,兩名男子行至水邊,脫了鞋,試探著將腳伸入水中——下一刻,或許就是無法挽回的危險。仙桃市公安局排湖派出所副所長向圣濤立刻操控巡邏無人機空中喊話預警。二人猛然回神,迅速離開。
安防到位,方能化險為夷;心存僥幸,終將釀成悲劇。進入暑期以來,湖北各地警方持續高頻宣傳、強化巡邏防控、嚴糾涉水高危行為,但省內仍發生多起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為深刻汲取教訓,破除僥幸心理、糾正認知誤區,現就近期四起真實案例,湖北警方發布安全提示——
案例一:結伴水庫玩耍,不慎落水釀悲劇
7月2日,四名初中生邀約前往一水庫玩耍,其中一人跳到水庫斜坡臺階處不慎落水,意外溺亡。
警方提示:不少孩子誤以為結伴玩水更安全,實則結伴潛藏巨大危險。同伴間容易互相慫恿逞強,擅自前往河道、水庫等危險水域,追逐打鬧、深水區試探;一旦有人落水,未成年人大多不懂科學施救,極易盲目下水拉扯,引發連環溺亡。出事之后孩子因害怕責罰,還可能刻意隱瞞延誤救援。
案例二:無視勸阻擅自冒險,逞強涉險葬送青春
7月13日,初中生張某與同學邀約在某江灘公園戲水,被公園保安勸阻后離開水邊,隨后張某又獨自前往深水區,戲水溺亡。
警方提示:野外水域沒有專業救生人員值守,也無救生圈、救生桿等應急救援設備。此外水下還可能暗藏淤泥、水草、深坑與暗流,水溫溫差懸殊,水底雜物還會劃傷、纏繞肢體,一旦發生抽筋、嗆水、被困等險情,無法第一時間獲得救助,極易錯失救援良機。
案例三:樂園戲水非絕對安全,嗆水亦可致命
7月12日,一名幼童在水上樂園淺水區游玩時不慎嗆水,后經送醫搶救后仍不幸離世。
警方提示:除了野外水域,看似安全的“水上樂園”也可能暗藏致命風險。在進入水上樂園等場所時,家長應教育孩子遠離回水口、排水口等危險區域,嚴格遵守場所安全規定。
此外,嗆水當時只是咳嗽幾聲,看似沒事,但引發的氣道痙攣、遲發性肺水腫都能致人死亡,尤其老人、小孩、醉酒人群一定要警惕。
案例四:家長陪同存疏忽,野外下河風險難防
7月11日,一名小學生在家長陪同下下河游泳,不慎滑入深水區,戲水溺亡。
警方提示:陪伴不等于保護,會水不等于能救水,一些家長存在“只要我在場,孩子就安全”的認知誤區,家長陪同≠有效監護。如需玩水,請務必帶孩子前往正規游泳場館,穿戴游泳圈等安全保護設施,并保持全程、近距離、不間斷的有效看護。
防范未成年人溺水
切不可掉以輕心
哪些情況容易導致溺水?
哪些地方是高風險地點?
家長孩子都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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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容易導致溺水?
不了解水性,對自己的體力和游泳能力缺乏正確估計,進入水中便可能導致溺水。
即使是習水性的人,未做充分準備活動,下水后突然遭受冷水的刺激,或者游泳的時間過長,體內的二氧化碳喪失過多等原因也會在水下出現四肢痙攣、抽搐,導致失去自主能力而下沉。
安全意識淡薄,在非開放的水域游泳,四肢可能會被水底的水草纏繞而導致下沉,或者陷入泥沙而失去控制能力。
在水中互相嬉戲、打鬧,發生意外后又驚慌失措,導致溺水。
身體不好,患有心臟病、貧血、癲癇及其他慢性病的人,可能在游泳中因冷水的刺激而引起舊病復發,從而導致溺水。
警惕這些溺水高風險地點!
不同年齡段兒童溺水發生的高危地點不同:
4歲以下兒童的溺水高發地點主要為家中蓄水容器,如水缸、浴盆等。
5-9歲兒童溺水高發地點會涉及水渠、池塘和水庫等。
10歲以上兒童活動范圍更大,主要為池塘、湖泊和江河等。
發生溺水如何正確自救或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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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央視網』微信公眾號,來源:平安湖北、湖北發布、中國應急管理報社、中國新聞社
編輯:禾重
審核:凌冬
簽發:力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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