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鐵路沿線無人機
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
為切實維護鐵路運輸安全與秩序,防范化解因無人機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以下簡稱“低慢小”航空器)違規飛行可能帶來的安全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與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山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明確禁飛管控范圍,嚴守鐵路安全紅線
嚴禁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在鐵路線路、車站、鐵路橋梁、鐵路隧道、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500米范圍內,未經依法審批擅自飛行“低慢小”航空器。
二、認清違規飛行危害,筑牢愛路護路意識
鐵路沿線電氣化接觸網電壓極高,周邊存在強電磁干擾,違規飛行極易出現信號失控、墜落等情況。一旦觸碰鐵路接觸網,將直接引發供電短路、設備損毀,導致列車緊急制動、晚點停運甚至中斷行車;若墜入鐵路線路、撞擊運行列車,將嚴重威脅列車駕乘人員生命安全,破壞鐵路運輸秩序,引發重大安全事故和公共安全事件。
三、依法從嚴查處違法,強化治安管理防控
對違反本通告規定,擅自進行飛行活動的,公安機關、鐵路監管部門將聯合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強制驅離、迫降、截控等;對違規飛行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鐵路運輸安全造成危害或構成現實威脅的,鐵路部門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同時,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鐵路周邊違規飛行、破壞鐵路設施等各類危害鐵路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深化愛路護路宣傳,共筑安全防護屏障
各機關、企事業單位、鄉鎮(街道)、村(社區)、學校要切實履行宣傳教育責任,廣泛開展愛路護路和鐵路安全法治宣傳,引導群眾、學生、無人機從業人員熟知鐵路安全法律法規,知曉違規飛行無人機的法律后果,樹立“鐵路安全、人人有責”的責任意識,自覺抵制各類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營造全民愛路護路、共護鐵路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
特此通告。
滕州市公安局
202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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