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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汛期禁止在濕地水域危險活動的通告
廣大居民朋友、外來游客朋友們:
當前伊金霍洛旗已進入主汛期,降雨頻繁,河道、坑塘、湖泊等水域水位持續上漲,水下暗流復雜,水流湍急,安全風險極大。為了切實保障每一位群眾和游客的生命安全,杜絕溺水悲劇發生,現將汛期濕地水域安全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實施各類涉水危險行為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汛期結束,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伊金霍洛旗境內河流、湖泊、水庫、渠道、坑塘、蓄滯洪區等濕地水域范圍內,從事以下活動:
(一)嚴禁游泳、戲水、野營、露宿、野餐、垂釣、放牧、洗滌等一切個人活動;
(二)嚴禁冒險涉水過河、過溝,嚴禁強行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通過漫水橋涵或被洪水淹沒的積水路段;
(三)嚴禁在河道堤防、水庫大壩、閘涵樞紐、泄洪通道等危險區域周邊逗留、圍觀洪水、打撈漂浮物,以及進行拍照、錄像或網絡直播;
(四)嚴禁任何組織或個人擅自進入濕地水域從事探險、極限運動及其他一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涉水行為。
二、全面壓實各方安全管理責任
(一)壓實屬地管理責任。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必須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原則,加大汛期巡查頻次和力度,在關鍵水域入口設立警示標識,及時勸離靠近危險區域的人員。要充分利用廣播、微信群、公眾號等媒介,高頻次推送防溺水安全知識,確保預警信息到村、到戶、到人。
(二)壓實學校教育責任。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進一步加強暑期安全教育,通過家訪、電話、家長群等途徑,反復提醒家長加強看護,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或結伴野游。
(三)壓實家庭監護責任。家長及監護人要時刻緊繃安全之弦,切實履行好監護義務,尤其要加強對未成年人、老年人及特殊人員的看管和照顧,嚴禁上述人員單獨進入水域或靠近岸邊,堅決守牢家庭安全首道防線。
(四)壓實社會共治責任。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不得組織任何涉水集體活動。廣大市民和游客要當好自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發現他人實施危險行為時,要主動、及時進行勸阻。
三、依法追究違規法律責任
對違反本通告規定,不聽勸阻、拒不服從管理,強行進入濕地水域從事危險活動的,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
因違規行為導致自身遭受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全部責任由違規者本人或其監護人自行承擔;因違規行為引發他人傷亡、事故或造成公共設施、生態環境損害的,將依法追究民事賠償責任;對暴力抗法、阻礙執行公務或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科學應急處置與報警求助
(一)增強避險意識。廣大市民和游客要密切關注氣象預警和汛情信息,自覺遠離行洪河道、地質災害易發區及一切不明深淺的水域。
(二)科學施救原則。發現有人落水或遇險時,切勿盲目下水施救。應保持冷靜,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繩索、竹竿、救生圈等岸上工具進行間接救援。
(三)緊急報警渠道。立即撥打報警電話 110(公安)、119(消防救援)、120(醫療急救),或撥打伊金霍洛旗防汛值班專線:0477-8966084。報警時請盡量說明遇險具體位置、人數及水域情況,同時高聲呼喊向周邊人群求助,最大程度爭取黃金救援時間。
五、施行時間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汛期結束后自動廢止。敬請廣大市民及外來游客相互轉告、自覺遵守、積極配合。
特此通告。
伊金霍洛旗林業和草原局
2026年7月17日
丨來源:伊金霍洛旗林業和草原局
丨編校:王紫萱 蘇 娜
丨審核:朱 肸 張金玲
丨終審:高海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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