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某些人對待彭聰聰回歸原生家庭的態度,能否理解撕咬郭威的根源?
今天,看到網友就彭聰聰的遭遇發文稱,4歲被拐的彭聰聰,21年后和親生父母相認,果斷退還了養父母給他買的房子和車子、辭去了由養父母安排的穩定工作,并且注銷了戶口、改回了原名,徹底斬斷了和養父母的所有聯系。在人情世故錯綜復雜的當下,能活得這么干脆的年輕人,真的太少了。
其實,彭聰聰的故事算是舊聞了。2003年,4歲的彭聰聰跟著父母遠赴北京。11月21日,彭媽媽在家做飯,4歲的彭聰聰獨自在市場玩耍后失蹤。2024年12月12日,江西汪警官給彭聰聰父母帶來好消息:DNA對比成功,孩子就在江蘇宿遷沭陽縣。2024年12月29日,彭聰聰與親生父母團聚。認親后,彭聰聰迅速注銷了在江蘇宿遷的戶籍,恢復原名,辭去在上海的工作,選擇回歸親生家庭。2025年12月12日,彭聰聰發表長文《2025,我用一整年續寫團圓與愛》回顧認親經歷。12月15日,彭聰聰發布視頻回應外界對其迅速回歸的質疑。如今,彭聰聰與家人在浙江寧波生活,從事自媒體工作,并成為一名尋親志愿者。
那么,有的網友卻認為,彭聰聰的做法圓了親生父母的夢,卻斷了養父母的恩,這種處理方式有失人之常情。養父母這邊條件較好,應該將生父母留在這邊共同生活。這樣生父母和養父母都可以得贍養和照顧,報了生、養之恩,豈不是兩全其美。
還有的網友說,彭聰聰全然忘了養恩大于生恩的道理,把自己和親生父母的幸福建立在養父母的痛苦之上。
那么,我們從某些人對待彭聰聰回歸原生家庭的態度,能否理解撕咬郭威的根源?
彭聰聰被人拐賣,才有了所謂的養父母,并不是他的親生父母養不起,或者故意送人的啊!如果沒有被拐賣,彭聰聰哪來的養父母?。
郭威的遭遇和彭聰聰有所不同,郭威不是被人拐賣的,而是被人偷換的。所以,他也才有了所謂的養父母。六年了,某些人不斷撕咬郭威,說他是完顏威,說他是白眼狼,還有人自封拆家隊長,目的就是不讓郭威回歸原生家庭。他們的“理由”也是養恩大于生恩。同樣道理,假如沒有偷換,郭威哪來的養父母?
再說,偷換是不是比拐賣還要惡劣啊?
說彭聰聰不懂得養恩大于生恩的,就是明目張膽地支持拐賣行為;同樣,說郭威不懂得養恩大于生恩的,也是明目張膽地支持偷嬰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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