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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馬尼拉7月15日電 針對副總統薩拉·杜特爾特持續推進的彈劾審判,眾議院檢察小組于周三對外明確界定了本案核心審理屬性,對外厘清輿論誤區。檢方著重強調,此次參議院主導的彈劾庭審,核心目的并非判定薩拉·杜特爾特是否構成刑事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而是依據菲律賓憲法框架,全面核查其履職資質,最終裁定其是否具備繼續擔任國家公職的資格,判定其是否適合留任菲律賓副總統這一核心民選公職。
南拉瑙省眾議員齊亞·阿隆托·阿迪翁作為本案檢方核心人員,詳細闡釋了彈劾法庭的審理評判標準。他表示,在本次彈劾審判流程中,全體參議員將以彈劾法官的身份履職,摒棄單純的刑事定罪邏輯,從公職人員履職規范的角度,全方位核查薩拉·杜特爾特任職期間的綜合表現。評判維度涵蓋其日常履職行為、公開對外表態、公共事務判斷力以及自我約束能力等多個層面,以此綜合判定其是否適配菲律賓第二大民選公職崗位,是否應當繼續履職。
阿迪翁當庭明確概括庭審核心審查方向:“參議院正在考驗副總統的行為、言論、行動、判斷力和克制力。”這一表述進一步點明,本次彈劾審判聚焦公職倫理與履職能力考核,重點核查公職人員是否恪守公共職責、遵守憲法準則、具備合格的執政素養,區別于普通司法機關針對違法犯罪行為的刑事審判流程。
圣胡安市眾議員貝爾·薩莫拉進一步補充完善了彈劾案的審理原則,著重區分彈劾司法程序與普通刑事訴訟程序的核心差異,避免審理標準出現偏差。他公開敦促參議院彈劾法庭,切勿套用刑事案件的審理標準、取證邏輯與定罪要件審理本次彈劾案件,杜絕以刑事犯罪的構成條件作為評判依據,偏離彈劾審判的法定初衷。
薩莫拉明確指出了本次彈劾案的核心本質,強調該案的核心要義是落實憲法問責機制,針對高級公職人員的違憲、失職、失責行為進行追責核驗,是憲法賦予議會監督公職人員的法定程序,而非用于懲治刑事犯罪的司法流程。他嚴肅強調:“我們不應該去尋找犯罪構成要件,因為這是一起彈劾案。”清晰劃清了憲法彈劾程序與刑事司法程序的邊界,為庭審審理劃定了合規框架。
此番檢方公開釋法,有效厘清了菲律賓高級官員彈劾審判的法定屬性,破除了外界將彈劾等同于刑事追責的普遍誤解。按照菲律賓憲法規定,彈劾制度是專門針對總統、副總統等高層公職人員的憲法監督機制,核心目標是篩查公職失格、違憲失職行為,一旦彈劾定罪,涉案官員將被即刻免職,且終身不得擔任國家公職,無需依托刑事罪名定罪。
本次檢方的表態,也為后續參議院質證、事實核查與最終裁決提供了明確的審理依據與評判標準,保障彈劾程序嚴格貼合憲法規范有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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