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把國家知識產權局告了,是的,但這個是商標無效流程中很正常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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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一個叫黃某某的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了一個商標,應該是這個,LV 覺得這個花和自己早就注冊的兩款四葉花商標長得太像,普通人買包很容易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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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 走官方流程,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把黃民耀這個商標廢掉(無效宣告)。
理由有四條:圖案近似、惡意抄襲 LV 名牌、不正當搶注、純囤積不打算使用。
LV是引用了這兩個他自己的商標。您看看,構成混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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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知局審完了,也不覺得,所以給出書面裁定書,全部駁回 LV 的訴求,判定黃某某的商標合法有效、不用注銷。
法律規定LV如果不服國知局這個裁定,有權在 30 天內去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告作出裁定的國知局,商標持有人黃某某作為第三方一起出庭。所以就有了這個訴訟。
簡單說:LV 不滿意官方 “不幫自己廢掉對方商標” 的結論,起訴官方讓法院重新評理。
您會好奇法院怎么判?我們先看國知局的說理。
首先圖案不算近似
兩款花輪廓、花瓣形狀、細節圓點位置差別很明顯。LV 商標的核心辨識度是 LV 字母,黃某某的圖里完全沒有字母,普通人一眼能分清,不會買錯。
其次,單看花朵造型不足以證明黃某某專門蹭 LV 熱度,不會誤導消費者、損害 LV 生意。
再就是,沒有證據顯示黃某某靠欺騙、大批量囤積商標牟利、搶占公共資源擾亂市場,達不到法律定義的 “不正當手段注冊”。
最后,LV 拿不出實錘證據證明黃民耀完全不打算使用這個商標,這條主張直接不采信。
最終裁定:保留黃民耀的商標,LV 的全部無效宣告申請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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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這里,您會問法院會怎么判?
法院只干一件事:評判國家知識產權局這份裁定書判得合不合法。
如果法院認為國知局錯了:撤銷裁定書,打回商標局重新審查,大概率會廢掉黃某某的商標;
如果法院認可國知局的判斷:維持裁定,LV 敗訴,黃某某的商標繼續合法有效。
我個人是贊同國知局的說法的,就看你LV還來拿出什么證據支持自己。
聽聽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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