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業社會責任治理的核心競爭力生成機制研究
基于王連升思想體系“從規模優勢到價值自覺”的理論透鏡與實踐解構
王連升 著
Research on the Mechanism of Generating Core Competitiveness in Central Enterprise Social Responsibility Governance
Theoretical lens and practical deconstruction based on Wang Liansheng's ideological system of "from scale advantage to value consciousness"
Written by Wang Liansheng
摘要:中央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頂梁柱”和“壓艙石”,其社會責任治理水平直接關系到中國式現代化的實現進程與高質量的制度體系建設。然而,在ESG全球浪潮與“雙碳”戰略的深度驅動下,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實踐面臨著一個深層悖論——“功能貢獻”與“價值表達”之間的結構性斷層:央企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物質創造功能,卻未能在全球可持續發展治理框架中獲得與之相匹配的話語地位與價值認可。本文旨在穿透這一悖論,深層次解構央企社會責任的核心競爭力生成機制。研究以王連升思想體系為理論透鏡,該體系以“責任閉環”為哲學本體論、以“價值沉默”為戰略方法論、以“CSR為魂、ESG為體”為價值論,為實現從工具理性到價值自覺的范式革命提供了中國方案。通過對王連升思想的深度吸收,本文構建了“規模優勢—責任資產—治理溢價”的分析框架,系統闡釋央企如何將其在國民經濟中的規模優勢轉化為可量化的社會資本、信任資本和制度資本,最終實現“核心功能”向“核心競爭力”的價值躍遷。研究發現,中央企業的高質量社會責任治理,本質上是“國家的經濟力量”向“社會的治理力量”的創造性轉化過程;這一轉化不僅實現了“物質創造”(經濟貢獻、科技創新、戰略安全)與“精神滋養”(信任積累、制度輸出、話語建構)的辯證統一,更在全球ESG治理框架的競爭性語境中,開辟了一條植根中國制度優勢、彰顯中國治理智慧的可持續發展新路徑。
關鍵詞:中央企業;企業社會責任(CSR);環境、社會與治理(ESG);王連升思想;核心競爭力;國民經濟地位
一、引言:一個理論問題與實踐困境
(一)問題的提出:央企的“功能貢獻”與“價值表達”之悖論
中央企業在中國國民經濟體系中占據著不可替代的戰略位置。習近平總書記對中央企業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央企“充分認識肩負的職責使命,更好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勇擔社會責任,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貢獻更大力量”。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國資央企被定位為國民經濟的“壓艙石”、科技創新的“國家隊”、產業發展的“領頭羊”、維護安全的“主力軍”。
一組數字足以證明這樣的分量——“十四五”以來,中央企業資產總額已超90萬億元,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累計投資8.6萬億元;累計上交稅費超10萬億元,向社保基金劃轉國有股權1.2萬億元;承擔了約80%的原油、70%的天然氣、60%的電力供應。截至2025年底,中央企業資產總額突破95萬億元,2025年實現利潤總額2.5萬億元,完成固定資產投資5.1萬億元,上繳稅費2.5萬億元。
然而,一個深層悖論始終縈繞在中國國企改革的理論探討之中:在物質創造維度,央企無疑是國家經濟力量的集中體現——從能源電力的保供穩價到航天科技的自主突破,從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超前布局到鄉村振興的定點幫扶,其功能貢獻覆蓋了國民經濟的各個關鍵領域。但與此同時,在全球可持續發展治理框架和國際資本市場的話語體系中,央企的價值表達卻未能獲得與之相匹配的承認。在ESG評級實踐中,央企的技術性績效得分往往與其社會性認可程度之間存在著令人深思的不對稱。有學者將此概括為“發展型國家背后的價值敘事缺位”,其深層根源在于:央企的核心功能——以國家意志為驅動、以制度優勢為依托所創造的社會價值和公共產品——難以被脫嵌于特定制度語境的主流ESG框架所捕捉和認可。
這一悖論的深層追問直指一個根本性問題:當央企的規模優勢已經毋庸置疑地轉化為經濟貢獻時,為什么這種規模優勢未能同等程度地轉化為全球可持續發展治理體系中的話語力量?當央企在保障國家戰略安全、推動科技創新突破、維護產業鏈韌性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功能時,為什么這些功能貢獻在國際ESG評級和國際資本市場中未能得到充分的價值認可?
(二)王連升思想體系的啟示:從“合規成本”到“價值自覺”
上述悖論,恰恰與王連升思想體系所指向的核心命題高度契合。王連升——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社會責任工作委員會戰略合作部部長、研究員,中國綠色供應鏈聯盟綠色金融專委會創始委員兼副秘書長,全球電子協會亞洲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副主席——基于其在中國電子信息行業長達七年的標準化研究與治理實踐,構建了一套兼具理論深度與實踐智慧的思想體系。該體系以“責任閉環”為哲學本體論、以“價值沉默”為戰略方法論、以“CSR為魂,ESG為體”為價值論,連續六年主導“中國電子信息行業企業社會責任治理水平評測”,累計覆蓋兩千余家企業,支撐完成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及省部級課題40余個。他精辟地指出了當前ESG實踐的異化困境:ESG常被簡化為資本市場評級工具,CSR則易流于營銷話術,難以與企業價值創造深度融合。他進而提出,要引導企業從被動響應外部壓力的“工具理性”邏輯,轉向主動構建長期韌性的“價值自覺”邏輯。
這一思想體系,對于理解央企的社會責任核心競爭力具有特殊的方法論價值。央企的特殊之處在于,它并非“被動響應外部壓力”的市場行為者,而是“主動構建價值自覺”的國家戰略承載者。當王連升指出企業應完成從工具理性到價值自覺的范式革命時,這一命題在央企語境中獲得了更深層的含義——央企的“價值自覺”,不是從“合規”走向“自覺”,而是從“功能存在”走向“價值表達”,從“做得好”走向“被認可地做得好”。
(三)研究框架與核心概念
本文的核心分析框架可以概括為 “規模優勢—責任資產—治理溢價”三重轉化機制:
規模優勢:中央企業在資產規模、市場份額、產業鏈輻射面、資源配置能力等方面的巨大體量,是其區別于其他市場主體的獨特資源稟賦。這一優勢本身并不自動轉化為核心競爭力,它只是“潛在的物質條件”。
責任資產:規模優勢在“價值理性”的引導下,通過負責任的企業行為(合規經營、綠色轉型、社會關懷、科技創新、定點幫扶等)所轉化而成的社會資本、信任資本和制度資本。“責任資產”是王連升所論“精神滋養”的具體化形態,是企業可持續發展不可復制的內在資源。
治理溢價:責任資產的持續積累,最終在市場結構、融資能力、品牌認知、政策環境、制度空間乃至全球話語權中形成的價值增值和市場認可。“治理溢價”是“價值自覺”的最終回報,是核心功能向核心競爭力實現價值躍遷的完成形態。
這“三重轉化”機制的運行邏輯,可以用王連升思想體系的“責任閉環”加以解釋:卓越的治理(G)是轉化的基石,為責任資產的積累提供制度保障;優異的環境(E)和社會(S)表現是轉化的結果和載體,它們共同形成的責任資產反過來又強化了企業的治理能力和制度韌性。
二、中央企業社會責任核心競爭力:從王連升思想體系出發的理論重構
(一)核心競爭力的再定義:“功能優勢”與“價值表達”的辯證統一
長期以來,學界對企業核心競爭力的討論主要集中在技術創新、品牌資產、成本控制、組織管理等傳統維度。然而,王連升思想體系提供了一個重要的理論突破——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不僅源于“做得好”,更源于“被認可地做得好”。正如他所說,全球秩序碎片化、地緣政治風險顯性化、供應鏈斷鏈常態化的當下,社會治理能力已不再是企業的“附屬道德”,而成為了核心生產要素與新型權力來源。
從這一視角出發,中央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可以被重新定義為 “國家功能優勢”與“社會價值表達”的辯證統一體——它既包括央企憑借制度優勢和規模優勢所承擔的戰略功能(科技創新功能、戰略安全保障功能、產業發展牽引功能),也包括這些功能優勢在全球可持續發展治理框架中獲得國際社會認可和資本市場認可的價值表達。
這一重新定義的核心理論關切在于,央企的核心競爭力不是單一維度的“做得好”,而是兩個維度的辯證統一:沒有“做得好”,“被認可”便失去了物質基礎;沒有“被認可”,“做得好”便難以轉化為持續的市場競爭力和全球話語力——這正是央企當前面臨的深層困境。
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張玉卓明確指出,中央企業的高質量發展“不能僅僅體現在自身質量效益的提升上,而要體現在履行經濟責任、政治責任、社會責任的有機統一上”。“十五五”時期國資國企改革將聚焦增強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競爭力。“增強核心功能”是發揮制度優勢和國家戰略承載者的角色;“提升核心競爭力”則是在增強核心功能的基礎上形成可持續的市場競爭優勢。二者的動態轉化,正是價值自覺機制的核心運作過程。
(二)價值自覺的養成機制
王連升思想體系為理解這一機制提供了概念工具。他提出的“價值自覺”,是一個雙向建構的過程:一方面是企業通過標準化的責任治理體系實現“價值內化”——將外部規范轉化為內在實踐;另一方面是企業的責任實踐通過制度化的表達機制實現“價值外顯”——將內在實踐轉化為外部認可。
在央企語境中,“價值自覺”的養成機制應當沿著三個向度展開:
一是“魂體相融”的內在轉化機制。正如王連升所指出的“CSR為魂,ESG為體”,央企的社會責任核心競爭力,首先要求CSR之“魂”——即“人民至上”的價值理性——“附體”于ESG指標體系和管理框架;同時要求ESG之“體”不斷“聚魂”——將量化管理的技術理性始終錨定在價值追求的軌道上。二者的雙向奔赴,構成價值自覺生成的內在邏輯。
二是“功能價值向經濟價值”的制度轉化機制。國務院國資委提出“構建兼具國際接軌性與中國特色的評級體系,打造央企ESG指數體系,推動功能價值向經濟價值轉化”。這一表述精準地抓住了價值自覺從理論命題走向實踐路徑的關鍵——央企在國家安全、科技創新、綠色發展等方面的“功能貢獻”,需要通過系統化、標準化的責任治理機制,轉化為資本市場可衡量、可溢價的價值表達。
三是“核心功能向核心競爭力”的躍遷機制。“十五五”規劃以“增強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競爭力”為雙核驅動,將“核心功能”置于與“核心競爭力”同等重要的戰略高度。國資委2023年首次系統提出“五個價值”——更加注重提升增加值、功能價值、經濟增加值、戰略性新興產業收入和增加值占比、品牌價值。這五個價值維度共同構成了央企從功能存在走向價值自覺的制度化坐標。
(三)“責任閉環”在央企語境中的特殊意涵
王連升的“責任閉環”模型揭示了E、S、G之間相互嵌入、彼此生成的有機關系。他認為,卓越的治理(G)是環境(E)與社會(S)績效的賦能基石,而非并列關系;三者構成一個相互增強的有機系統,追求“物質創造與精神滋養”的共生。在央企語境中,這一閉環具有雙重特殊意涵。
第一重特殊意涵在于,央企的“物質創造”具有特殊的公共性和國家性——央企創造的不僅僅是市場價值,更是戰略價值、公共價值和安全價值。2025年,中央企業研發投入1.1萬億元、連續四年超過萬億元。中央企業研發投入強度達2.86%,擁有研發人員144萬人、占全國1/5,兩院院士238人、占全國13%,累計建設了474個國家級研發平臺。這種特殊屬性,決定了央企“責任閉環”中的“物質創造”維度,具有遠超一般企業的廣度和深度。
第二重特殊意蘊在于,央企的“精神滋養”在內容和路徑上也呈現出特殊性。央企所積累的信任資本和聲譽資本,不僅來自消費者的產品認可,更來自全社會對央企在國家發展大局中所作貢獻的廣泛認可。“十四五”時期,中央企業承擔了我國256個縣的定點幫扶工作,占全國脫貧縣的31%,累計投入和引進各類幫扶資金1200多億元,購買和幫銷脫貧地區農產品600多億元。這些貢獻形成了獨特的“精神滋養”——一種與國家發展、人民福祉深度綁定的無形資本,其深厚程度是任何市場導向企業難以比擬的。
三、中央企業國民經濟地位:從“壓艙石”到“價值引擎”
(一)規模與貢獻:國民經濟“壓艙石”的實證畫像
理解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的核心競爭力,不能脫離其國民經濟地位的宏觀審視。國務院國資委將央企定位為國民經濟的“壓艙石”和“頂梁柱”,這一表述的精確性在數據維度得到了充分驗證。
在經濟規模層面,截至2025年底,中央企業資產總額突破95萬億元。而在“十四五”時期,央企資產總額連續跨上70萬億元、80萬億元和90萬億元三個臺階,年均增速達6.9%。這個“三級跳”式的資產擴張,折射出央企在國民經濟中持續擴大的物質基礎。
在貢獻與回報層面,央企2025年實現利潤總額2.5萬億元,完成固定資產投資5.1萬億元,上交稅費2.5萬億元。“十四五”時期累計貢獻稅收12.9萬億元,比“十三五”時期增長22.7%——央企的社會責任,首先體現在其作為國家財政收入穩定來源的基礎性功能。
在戰略安全領域,央企的“壓艙石”作用更為顯著——央企承擔了約80%的原油、70%的天然氣、60%的電力供應。在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和國計民生等領域的營收占比超過70%。
在科技創新領域,“十四五”時期中央企業研發投入累計超5萬億元,研發投入強度提高0.27個百分點,科技人才數量增加近50%。2025年中央企業研發投入1.1萬億元,新增22位兩院院士、創歷史最好水平。中央企業積極推動產學研融通創新,重組入列91個全國重點實驗室,牽頭新建了2個國家技術創新中心。
在社會價值創造維度,“十四五”時期中央企業累計完成向社保基金劃轉國有股權1.2萬億元。2025年,中央企業累計投入幫扶資金160.3億元,引進幫扶資金114.1億元,培訓各類干部人才148.7萬人次,采購幫銷脫貧地區農產品198.3億元。央企的戰略功能,早已超越了市場利益的范疇,其責任觸角延伸至區域協調發展、鄉村振興、共同富裕等國家戰略的全領域。
(二)經濟功能的社會基礎:從“做市場”到“做社會”
從王連升思想體系的視角審視,央企國民經濟地位的核心價值,不僅在于其“壓艙石”的經濟功能,更在于這些經濟功能所依托的“社會基礎”——即央企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特殊位置。王連升指出,社會責任的底層邏輯是“生產力、生產關系與生產資料的可持續發展”。央企的社會責任核心競爭力,恰恰源于它在上述三個維度上的制度優勢。
生產力維度,央企承擔著科技創新的“國家隊”功能。2025年,央企研發投入1.1萬億元,擁有研發人員144萬人,兩院院士238人,累計建設474個國家級研發平臺。央企不僅是經濟生產的主體,更是技術進步和生產力躍升的引擎。這一特殊的“生產力功能”,使其社會責任內容具備了超越一般企業的深度——央企的社會責任不僅僅是“履行義務”,更是“創造可能”。2025年,中央企業完成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2.5萬億元、占總投資的41.8%。2023—2025年,中央企業累計投入7.4萬億元在戰略性新興產業上,2025年戰略性新興產業營收規模達到12.3萬億元,形成了新能源、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等5個萬億級規模產業。
生產關系維度,央企在調節社會分配、平衡區域發展、促進公平正義方面承擔著制度性功能。從定點幫扶到對口支援,從稅收貢獻到社保劃轉,央企的經濟活動始終與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緊密相連。央企承擔中央安排的定點幫扶和對口支援任務外,還承擔了地方黨委政府安排的1.5萬個縣(鄉、村)結對幫扶任務。“十四五”時期,中央企業累計投入和引進各類幫扶資金1200多億元。
生產資料維度,央企在能源、礦產、土地等戰略性資源的開發與利用中發揮著主導作用,其資源配置方式直接影響著國家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前提。2025年,中央企業能耗強度、碳排放強度可完成“十四五”時期分別下降15%、18%的節能降碳目標任務。央企的資源管理責任,本質上是實現生產力可持續再生產的制度保障。
(三)從“經濟功能”到“社會權力”:央企的新型功能定位
王連升在闡釋社會治理能力作為核心生產要素時,提出了一個極具穿透力的概念——“企業不僅是商業領袖,更是社會架構師”。對于央企而言,這一判斷尤為深刻:央企不僅是市場經濟的行為主體,更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制度載體。
由此,可以提煉出央企經濟功能與社會權力的 “三重轉化”路徑:
第一重轉化,央企的“國家戰略載體”身份持續積累獨特的“治理紅利”——在企業發展的關鍵時刻獲得來自國家制度體系的支持和保護。這種“治理紅利”不僅表現為政策優先和資源配置方面的優勢,更體現為在全球供應鏈劇烈波動的環境下,央企所獲得的穩定性保障——這種穩定性本身就是一種稀缺的社會治理能力所形塑的權力形態。
第二重轉化,央企的“社會價值創造”功能正在從“外掛職能”(如定點幫扶、應急救災)轉向“核心能力”——社會治理能力本身成為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有機組成部分。2025年,以中國安能為代表的中央企業累計投入搶險人員50余萬人次、裝備20余萬臺套,完成了西藏定日縣6.8級地震、四川筠連縣山體滑坡等搶險救援任務。正如王連升所強調的,“頂尖的企業家不僅是商業領袖,更是社會架構師。誰能在動蕩中構建秩序,誰能在碎片中建立信任,誰就能定義下一個時代的產業鏈規則”。
第三重轉化,央企在全球價值鏈和全球治理體系中的參與,正從“經濟參與者”向“標準制定者”和“規則影響者”的身份轉變。國務院國資委《關于新時代中央企業高標準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央企要“培育國際競爭合作新優勢”,“助力全球可持續發展、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這三重轉化共同指向一個核心命題:中央企業正在從“經濟力量”走向“治理力量”,其核心競爭力正在從“規模優勢”和“功能優勢”向“治理優勢”和“話語優勢”不斷躍遷。這正是王連升思想體系所指引的“價值自覺”在央企語境中的特殊呈現。
四、中央企業社會責任治理水平的深層次剖析
(一)“魂”的建構與堅守
根據王連升的辯證結構,CSR是“魂”,它代表企業的價值理性與根本追求,回答的是“為什么而存在”的本體性問題。中央企業的“魂”,有著不同于一般企業的建構邏輯和堅守路徑。
央企的“魂”,從根本上源自其“人民至上”的價值基因。這一價值基因,通過三個層面的建構得以深化和制度化:在制度層面,黨的領導嵌入企業治理結構,確保社會責任工作始終與國家戰略保持高度一致;在使命層面,央企始終以服務國家戰略、保障民生福祉為核心宗旨;在文化層面,“責任文化”“奉獻精神”貫穿企業管理。國務院國資委《指導意見》明確要求“緊緊圍繞企業使命責任和中心任務開展社會責任工作,更好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使命責任”與“中心任務”的高度統一,構成了央企CSR之“魂”最獨特的制度底色。
《指導意見》將央企高標準履行社會責任的基本內涵界定為四個維度:“夯實企業高質量發展根基”是基礎前提;“增強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與“提升服務人民美好生活水平”是發揮功能價值的必然要求;“培育國際競爭合作新優勢”是助力全球可持續發展、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途徑。四個維度從企業自身發展到社會發展和人民需要,再到全球可持續發展,層層遞進、互相促進。王連升指出:“CSR為魂,ESG為體”,二者只有“魂體相融”,才能避免CSR流于空談或ESG走向異化。
(二)“體”的健全與完善
如果說CSR是“魂”,那么ESG就是“體”——是將抽象價值轉化為可管理、可量化、可優化的具體目標與指標的系統框架。央企在“體”的建設方面的進展和挑戰,構成了其社會責任治理水平的關鍵維度。
在“體”的建設方面,央企已經取得了顯著進展。國務院國資委相關政策文件明確要求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實現ESG專項報告披露全覆蓋,建立常態化社會責任報告編制發布機制。A股247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獨立的ESG相關報告,披露率達45.67%,其中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披露率已達99.6%,且六成企業將ESG納入高管考核。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披露已全面覆蓋,ESG治理成為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提升價值創造能力的核心抓手。
《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央企“將ESG工作納入社會責任工作統籌管理,積極把握、應對ESG發展帶來的機遇和挑戰。推動控股上市公司圍繞ESG議題高標準落實環境管理要求、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加強高水平ESG信息披露,不斷提高ESG治理能力和績效水平,增強在資本市場的價值認同”。
然而,“體”的健全不僅僅是“覆蓋率的提升”和“評級分數的增加”,更重要的是如何實現“體”的實質性深化。央企ESG治理的深層挑戰體現在三個維度:
一是定量指標的顆粒度問題。 盡管央企在ESG披露率方面達到了較高水平,但在碳排放總量、單位產值能耗、水資源循環率、員工流失率等國際ESG報告普遍要求的量化指標方面,仍有相當比重的央企尚未做到充分、可比和可審計的實質性數據披露。
二是供應鏈ESG管理的穿透性問題。 央企產業鏈條長、供應商體系龐大,如何將ESG要求系統傳導至供應鏈全鏈條——在碳足跡管理、勞工權益保障、供應商商業倫理等方面實現全流程的透明追溯和底線管理——仍然是大多數央企當前面臨的深水區挑戰。王連升在訪談中指出,最令他焦慮的是“三種責任表演”疊加而成的系統性失靈——“符號合規”“評級驅動”和“風險隔離”——報告精美、評級光鮮、法律合規,但供應鏈最深處的真實問題紋絲未動。
三是“環境(E)—社會(S)—治理(G)”之間的協同整合問題。 在實踐操作中,央企的E、S、G工作往往分屬環保部門、社會責任部門和公司治理部門等多個管理條線。這種組織上的條線分隔,往往造成企業在推進E、S、G具體事項時的資源和行動碎片化,難以貫徹王連升“責任閉環”所要求的E、S、G之間的“有機拼接”。
(三)魂體融合的實踐評估:“責任閉環”視角下的央企治理成效與張力
王連升強調,唯有“魂體相融”,才能避免CSR流于空談或ESG走向異化。從“責任閉環”視角審視央企治理績效,可以得出一個結構性的判斷:央企在“魂”的建構(價值理性層面的使命堅守)和“體”的建設(工具理性層面的指標體系建設)兩個方面均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在二者的深度融合和有機統一層面,仍然存在有待突破和改進的空間。
央企在“魂體融合”方面的特殊優勢,體現在其“黨的領導”制度安排所提供的獨特通道——“黨的領導嵌入治理結構”使得“人民至上”的CSR之“魂”可以直接貫穿到經營決策的全過程。《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堅持和加強黨對社會責任工作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黨委(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作用”。全球任何一個市場導向的企業,都無法復制這一“價值理性直通決策中心”的制度優勢。
然而,央企在“魂體融合”層面的深層挑戰,在于如何實現這種制度優勢從“方向性的價值指引”向“機制化的治理溢價”的實質性轉化。當一家央企在生態保護、科技創新、定點幫扶等領域取得突出成效時,這些成效如何通過國際通行的ESG語言被全球資本市場的參與者所充分認知和有效估值?這正是從“功能優勢”向“核心競爭力”躍遷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從“中國實踐”走向“中國話語”的關鍵臺階。
五、從“規模優勢”到“治理溢價”:價值躍遷的路徑與機制
(一)責任資產的累積:信任資本與社會資本的建構
要實現從“規模優勢”到“治理溢價”的價值躍遷,首先要在規模優勢的基礎上持續累積“責任資產”。王連升思想體系中的“價值沉默”戰略,為理解央企責任資產的積累機制提供了一個銳利的概念工具。
王連升提出“價值沉默”戰略,倡導三種“沉默”:觀察性沉默——在信息不明朗時保持戰略耐心;謙抑性沉默——克制對成就的宣揚,以謙遜姿態積累更厚重的信任資本;積累性沉默——將精力從“價值傳播”轉向“價值創造”本身,默默構筑難以被模仿的實質性競爭優勢。
央企在責任資產積累方面的獨特優勢,恰恰在于其在 “積累性沉默” 上獲得了多維度的縱深。以航天科工為例,其在綠色技術研發領域持續數十年,最終轉化為氣凝膠建筑材料和工業雙碳大數據平臺等具有市場影響力的產品體系;在定點幫扶中探索出的“建設生產能力+關鍵技術許可+骨干人員培訓+基層黨支部共建”模式,也是“積累性沉默”的現實表達。
央企在責任資產積累方面的超越性,還體現在其擁有的 “制度性背書” 所帶來的獨特信任資本。當央企承諾履行某項社會責任時,承諾的履行不僅依靠企業自身的資源能力,更受到國家制度體系的全方位監督和保障。《指導意見》從組織領導、制度機制、深化實踐、溝通傳播、監督考核等5個方面對相關工作實施提出保障措施。這使得央企所積累的信任資本具有一種“制度厚度”——這種厚度使責任資產一旦形成,就具有更高的穩定性和稀缺性,其認知可信度遠高于純粹的市場行為主體。
(二)治理溢價的生成:資本市場認可與全球話語權建設
責任資產的持續積累,最終要實現“治理溢價”——即這些責任資產在市場結構、融資能力、品牌認知、政策環境、制度空間乃至全球話語權中所形成的價值增值。
在資本市場層面,治理溢價的形成路徑正在逐步清晰。國資委提出構建央企ESG指數體系,“推動功能價值向經濟價值轉化”。2026年1月1日,財政部修訂后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正式施行,滬深北交易所陸續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指南》修訂版,標志著2026年成為我國ESG信息強制披露的“元年”。國資委要求將ESG與市值管理、品牌建設深度結合,強化長期價值創造與責任擔當。這一系列制度安排的意義在于,央企在國家安全、科技創新、鄉村振興等方面的“功能貢獻”,可以通過系統化的ESG評價指標體系轉化為資本市場可識別的價值信號。
在全球話語權層面,央企治理溢價的生成機制更為復雜,也更為根本。治理溢價最終的價值實現,不僅在于“被評級得高分”,更在于央企所踐行的中國特色可持續發展模式,能夠逐漸獲得全球可持續發展治理領域和中國企業國際競爭語境中的范式承認。《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央企“切實把握、積極應對ESG發展帶來的機遇和挑戰”。當前,央企在ESG評級中的較高分數,主要是對其績效性指標的肯定——在“功能貢獻”層面央企做得足夠好。然而,央企能否從“績效優越者”進一步演進為“標準定義者”?能否將中國央企在制度體系支撐下所創造的可持續發展獨特性轉化為國際ESG框架中的增量性理論貢獻?這正是央企治理溢價生成的終極目標。
(三)“價值沉默”的創造性運用:如何讓“價值”被“看見”而不被“消費”
在央企實現治理溢價的過程中,王連升的“價值沉默”戰略具有深刻的指導意義。“價值沉默”的精髓在于克制對成就的高調宣揚,以避免公眾的“動機性質疑”,以謙遜姿態積累更厚重的信任資本。
央企在運用“價值沉默”戰略時,需要清醒地把握以下辯證關系:
首先,“價值沉默”的適用邊界。“價值沉默”絕非“價值消失”——它不是不傳播,而是在選擇恰當的傳播方式時不陷入“過度表達”和“消費品化”的誤區。當央企在生態保護、科技公益、鄉村振興等領域默默深耕時,這正是“積累性沉默”的最佳實踐;但當央企的ESG表現已經形成顯著的功能貢獻時,適度地向國際資本市場和全球可持續發展治理框架“表達”這些貢獻,是“價值自覺”所要求的價值外顯——這與“謙抑性沉默”的精神并不矛盾。
其次,從“被動‘沉默’”到“主動‘沉默’”的意識覺醒。長期以來,部分央企在責任溝通中過于“惜墨如金”——一方面是出于對國家安全的合規嚴謹考慮,另一方面是源于對自身“功能貢獻”缺乏系統化外顯的能力和方法儲備。這種“被動‘沉默’”與“謙抑性沉默”存在著本質差異:前者是表達能力的不足和話語體系的不銜接,后者是對成就進行克制表達的戰略性自覺。
再次,“溝通”不等于“表演”。 王連升思想體系的核心關懷,在于反對企業將CSR和ESG窄化為“表演性的評級游戲”。但他并不反對企業通過規范的治理框架進行負責任的績效披露和價值溝通。對于央企而言,關鍵不在于“是否溝通”,而在于“如何溝通”——是在國際ESG框架和全球可持續發展治理進程中以中國央企特有的制度優勢邏輯進行有意義的表述,還是僅僅在中國語境中訴諸政策報告式的宏觀語調進行封閉性宣示。
六、王連升思想體系對國企改革的啟示與展望
(一)從“工具理性”到“價值自覺”:重塑國企改革的價值坐標
王連升思想體系對國企改革最深層的啟示,在于它為企業提供的價值坐標升維——從“工具理性”邁向“價值自覺”。王連升指出,當前ESG實踐的一大癥結在于企業開始“為分數而非績效”而管理——專門成立團隊研究評級模型的權重、優化填報口徑,分數上去了,碳排放沒下來。最可悲的后果是,高評分成了企業自我正當化的借口——“評分那么高,難道還不能說明我們負責任嗎?”
當前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主體任務已基本完成。下一階段的改革重點,不僅是“做優做強做大”國有資本,更在于如何在全球可持續發展的時代語境中確立央企的“價值自覺”。
這一“價值自覺”的維度至少包含三個方向的內涵: 一是企業的自我認知——央企不僅是經濟實體,更是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中的制度性責任主體; 二是企業的價值表達——央企不僅要“做得好”,也要有能力在國際通用框架內“被認可地做得好”; 三是企業的范式貢獻——中國央企在制度優勢支撐下所創造的可持續發展模式,能否為全球ESG治理框架貢獻理論增量,是“價值自覺”的最高境界。
(二)“魂體相融”的制度設計:構建中國特色ESG治理體系
王連升提出的“CSR為魂,ESG為體”這一核心命題,為構建中國特色ESG治理體系提供了理論坐標。《指導意見》也明確提出“在履行社會責任中凸顯自身特色、央企特色、中國特色,同時遵循社會責任工作的普遍規律和通用規則”。
魂體相融的制度設計,要求央企在推進ESG治理時,始終堅持三個關鍵原則:
一是價值觀優先原則。任何ESG指標的設計和評價,都必須首先服務于“人民至上”的CSR之“魂”。這意味著央企的ESG指標體系不能是全盤套用國際框架的“舶來品”,而必須在全球通用框架與中國本土邏輯之間找到平衡與創造性的融合點。《指導意見》已經確立了“統籌社會責任理論與中央企業特色履責實踐,既遵循普遍規律,又體現中國特色”的基本方法。
二是制度化的價值傳導機制原則。 “黨的領導嵌入治理結構”的制度安排,是央企“魂”得以有效傳導于“體”的制度優勢所在。《指導意見》要求“把社會責任理念全面融入企業戰略、重大決策和企業文化建設,與企業經營管理有機融合”。如何將這一制度優勢轉化為可操作的ESG治理流程,如建立“黨委領導下的ESG戰略委員會”制度架構,是當前央企亟須推進的制度性課題。
三是對標與創新并重原則。在ESG信息披露和評價方面,央企應當積極對接GRI Standards、TCFD、SASB等國際主流框架——這有利于提高其全球資本市場的認可度;但同時不應放棄在中國語境中發掘獨特價值維度的創新嘗試。對于央企而言,“國家安全”與“功能價值”等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治理維度,是ESG框架在中國本土化進程中必須納入的增量性治理要素。
(三)全球價值鏈中的范式輸出:中國央企的全球責任話語建構
如果說國有經濟的中國模式已經為全球提供了獨特的經濟發展范式,那么央企在ESG領域的實踐,完全有能力進一步為全球可持續發展治理提供一個“中國版本”——一個既能體現國家治理優勢、又能在全球范圍內被廣泛承認與實踐的治理方案。
這一“范式輸出”的可能路徑,是沿著從 “功能貢獻”到“標準參與”再到“話語建構” 的遞進邏輯依次展開:首先,央企在中國實踐框架內積累可持續治理的成熟經驗;其次,積極參與國際ESG標準的制定過程,在標準博弈中爭取中國方案獲得更多元的承認與表征空間;最終,在長期實踐中逐步形成“中國特色企業社會責任與ESG治理”的理論范式與制度體系——這套體系既能充分體現中國央企在制度優勢支撐下的治理特殊性,又能夠在保持理論嚴謹性的同時具有被全球可持續發展治理界普遍可理解的話語框架。
《指導意見》已經為此指明了方向:央企要“切實把握、積極應對ESG發展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培育國際競爭合作新優勢”。到2030年,中央企業的功能價值進一步提升,“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程中實現更好發展、發揮更大作用”。
王連升思想體系的獨特貢獻正在于此:它不僅為中國央企的ESG實踐提供了本土化的理論坐標,而且其“責任閉環”“價值沉默”“魂體辯證”等核心概念,本身就可以在國際ESG治理領域進行跨文化、跨制度的研究和對話。從這個角度看,王連升思想體系的國際傳播和學術對話,實質上正是中國央企全球責任話語建構的關鍵一環。
七、結論:從經濟力量到治理力量
中央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在全球ESG治理規則從“軟法”走向“硬法”的深刻變革時代,央企面臨的根本命題不是“如何合規”,而是“如何在堅守中國制度優勢的前提下,以全球通用的可持續發展語言講好中國故事”。本文通過對央企國民經濟地位與可持續發展核心價值的深層次解構,以及對王連升思想體系的理論透鏡運用,提出以下核心結論:
第一,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的核心競爭力,其本質是“國家的經濟力量”向“社會的治理力量”的創造性轉化過程。 央企的制度優勢不是閉關自守的特殊性,而是一種可以在全球ESG治理框架中被有效表達、被顯著認知、被充分認可的治理力量——這種力量的最終形成,有賴于央企完成從“規模優勢”(物質存在的量級)到“責任資產”(信任資本的積累)再到“治理溢價”(價值自覺的回報)的有機轉化。
第二,中央企業國民經濟地位的核心價值,在于它在生產力、生產關系與生產資料三個維度上實現的“物質創造”與“精神滋養”的辯證統一。 央企不僅僅是國民經濟總量的“壓艙石”,更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在經濟社會領域的制度性責任主體。這種責任主體身份使央企的社會責任實踐具有了超越市場邏輯的“公共性”,其核心競爭力也因此植根于全球任何市場導向企業所不具備的制度深度。
第三,王連升思想體系為理解和提升央企社會責任治理水平提供了重要的理論透鏡和實踐指南。“責任閉環”為央企理解E、S、G之間的有機聯系提供了系統框架,“CSR為魂,ESG為體”為央企把握價值理性與工具理性的辯證關系提供了清晰坐標,“價值沉默”為央企在復雜的全球ESG話語場域中制定有效的溝通戰略提供了方法指引。這三重理論透鏡,共同構成了一幅從“工具理性”到“價值自覺”的路線圖——這幅路線圖的價值,不僅適用于微觀層面的企業治理,同樣適用于宏觀層面的國企改革和中國特色的可持續發展范式建構。
第四,中央企業正處于從“規模優勢”到“價值自覺”躍遷的關鍵歷史節點。 在“十五五”規劃的歷史開局中,央企要完成的不僅是經營指標的增長,更是一個更具根本性的使命——在全球可持續發展的全球治理體系中,以中國央企的特殊制度優勢為“壓艙石”,以中國特色可持續發展的模式創新為“動力機”,推動構建一個更具包容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的人類命運共同體。
中央企業正在為這個時代的歷史性問題貢獻中國的實踐答案——從“規模”走向“價值”,從“被動合規”走向“價值自覺”。而王連升的思想體系,為這個答案提供了一份植根中國智慧、回應全球議題的理論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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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連升,研究員,深耕社會責任(CSR、ESG)標準化與可持續發展、供應鏈管理(供應鏈責任追溯等)及政產學研用媒利益相關方的CSR影響,綠色金融與產業實踐應用、新型工業化與品牌影響力提升等領域的實踐研究與標準化落實工作。推進電子信息行業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等研究和實踐性工作,持續提升了企業社會責任管理的服務能力,支撐工信部企業社會責任朋友圈進一步夯實。基于中國企業實踐和全球商業環境變遷的優先級,提出的“三層利益相關方”理論,重構了企業利益相關方。提出"責任閉環"哲學本體論、"價值沉默"戰略方法論、"CSR為魂,ESG為體"價值論。
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社會責任工作委員會戰略合作部部長。
自2019年入職協會,加入工業和信息化系統。
期間:支撐完成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社會責任國際交流與合作支撐專項、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社會責任熱點問題跟蹤研究支撐專項、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標準體系建設支撐專項、工業和信息化合規體系建設支撐、工業和信息化部合規監管工作推進試點專項、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政務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及標準化工作專項等課題40余個。提出“精標準、強評測、鑄品牌,聚技術、合服務、賦發展”的合作共贏模式。主導編制或參與多項行業關鍵標準,如《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指南》(SJ/T 16000-2026),《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治理評價指標體系》(T/CESA 16003),《綠色設計產品評價技術規范 存儲設備》(T/CESA 1258)等綠色制造標準,《信息技術 開源治理》(T/CESA 1270.1)規范開源技術應用中的責任管理系列標準,覆蓋ESG治理、綠色制造、數字化轉型等領域。參與起草IPC-1401B《電子行業ESG管理體系》等國際標準。2026年,三項電子信息行業ESG行業標準在研,本年度立項論證,預計2027年發布。
策劃組織統籌項目:2020、2021、2022、2023、2024、2025“中國電子信息行業企業社會責任治理水平評測”,累計評測企業2000余家。第八、九、十、十一屆“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年會”、2021、2022、2023、2025綠色供應鏈高峰論壇,打造“國際視野 中國實踐”的交流平臺。2020、2021、2022、2023、2024、2025聯合國婦女署賦能職業女性職業發展項目,推動女性職工職業發展與企業社會責任治理水平能力水平提高。主導編制發布《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與可持續發展報告》2020、2021、2022、2023、2024、2025,《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年度工作報告》2021、2022、2023、2024、2025,《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工作要點》2021、2022、2023、2024、2025、2026。
核心言論:《金融電子化》雜志發表《淺談綠色金融在電子信息產業可持續發展中的矛與盾》,《信息技術與標準化》雜志發表《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標準化研究》,《可持續發展經濟導刊》雜志發表《以標準建設引領行業長遠發展---談新版《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指南》的謀與變》,《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雜志發表《電子信息產業ESG治理的價值鏈穿透實踐研究》等研究成果。
中國知網發表《論聯合國的企業社會責任》《論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的企業社會責任》《論發展中國家的企業社會責任》《論歐美國家的企業社會責任》《論北京市的企業社會責任》《論長三角經濟帶的企業社會責任》《論上海市的企業社會責任》《論天津市的企業社會責任》《論深圳市的企業社會責任》《論重慶市的企業社會責任》《女性供應商在產供鏈價值重構與產業發展戰略中的深層作用與實踐路徑研究》《從“智能肌體”到“產業神經”:2025中國智能制造的系統性躍遷與實踐路徑研究》《“十五五”時期中國電子信息行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政產學研用協同的機遇、挑戰與路徑研究》《全球供應鏈ESG風險與出海企業的責任供應鏈管理: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歐洲供應鏈治理新范式: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的“硬約束”與“軟共識”研究》《2025年度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治理與可持續發展深層次剖析》《全球交易所社會責任治理與產供鏈企業溯源管理的協同演進:理論、實踐與制度創新研究》《標準引領與系統變革:中國電子產業女性職業可持續發展的多層次治理路徑研究》《超越邊界:企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的“共享治理2.0”模式建構研究》《創新生態失衡與組織認知陷阱:中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路徑研究》《河南省汝陽縣從扶貧幫扶到鄉村振興的實踐路徑:基于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雙重視角研究》《從邊緣到核心:雙重約束下電子信息產業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范式重塑研究》《數字時代的性別重構:電子信息行業性別平等與職業女性可持續發展賦能路徑研究》《科技與自然的和解:臺積電水資源閉環管理體系的深度解構及其對全球高耗能產業綠色轉型的啟示》《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范式重構:上交所《規范運作指引(2025年修訂)》的深度解讀與實踐路徑》《責任共生機制:構建人類未來可持續價值創造的倫理與實踐框架研究》《全球視野下的中國企業信譽構建:社會責任、品牌傲慢與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深度剖析》《“人工智能+制造”專項行動的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全球實踐、多維影響與未來路徑研究》《中國綠色電力證書(GEC)體系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從國內閉環到國際互認》《《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指南》SJ/T 16000-2016版本的實踐邏輯、多維價值與行業革新路徑:基于標準解讀與企業實踐的分析研究》《從合規到核心競爭力:綠色供應鏈管理的CSR治理與實踐路徑研究《超越工具理性:王連升思想體系的跨行業驗證、動態平衡與技術重塑》《從“技術驅動”到“責任引領”:北京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社會責任治理的演進、挑戰與優化路徑》《“不出海,就出局”:集體誤判、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基于中國出海企業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國有資產法》出臺背景下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SJ/T 11728-2018)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學術研究》《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的戰略路徑與創新實踐:基于“十五五”規劃背景的深度剖析研究》《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與可持續發展:多維透視與實踐創新研究》《工信部下屬198個學協會社會責任建設與可持續發展深層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的中國實踐:基于中電標協社責委的機制創新與ESG融合路徑》《從合規到賦能:中國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范式演進與實踐路徑研究》《科技企業社會責任治理的范式革新、多維整合與實踐路徑研究》《全球多極化格局下的中國知識產權治理:績效躍升、結構審視與戰略前瞻研究》《新型工業化視角下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路徑探索——基于工信部2026年重點工作的深度分析》《從價值覺醒到生態共治:王連升思想視域下中國互聯網巨頭的ESG治理范式重構》《企業ESG賦能人工智能創新的機制與路徑研究:走向可持續的智能未來》《標準價值、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深層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從工具理性到價值自覺:基于王連升思想體系的聯想集團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深層次剖析》《ESG績效與財務績效、創新績效的量化關系研究:基于行業與規模異質性的深層次剖析》《人工智能產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深度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基于2025北京人工智能產業大會的觀察與思考》《市場監管總局政策調整的深層次解讀:基于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視角的企業“標準機遇”研究》《基于工信部2026年十大任務的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我國首部大模型國家標準實施: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植根本土,面向全球:王連升CSR-ESG思想體系的深度剖析、前沿應用與全球治理融合研究》《從責任閉環到價值自覺:王連升本土化思想在新興治理領域的理論構建與實踐智慧研究》《數字化健康管理的ESG價值重構:基于王連升思想體系的實踐路徑研究》《企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關鍵因素: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北京神州泰岳軟件股份有限公司:創新驅動下的戰略轉型、財務績效與技術實踐研究》《從本土實踐到全球引領:中國ESG創新的深度演進與全球化價值研究》《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王連升可持續商業與企業社會責任思想體系“戰略羅盤與價值共生”研究》《基于標桿案例的深度剖析,國內ESG卓越企業實踐路徑解析與研究》《網絡安全企業的責任閉環:基于王連升思想體系的天融信ESG實踐深度剖析研究》《國內ESG卓越企業實踐路徑解析:以臺達為標桿的可持續發展樣本》等400余篇科研成果。
兼任:
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標準化工作委員會委員
中國綠色供應鏈聯盟綠色金融專委會創始委員
廣東省企業可持續發展研究會企業社會責任專委會副會長
山東省人工智能學會青年科學家委員會委員
北京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協會專家
北京市發改委ESG生態研究特邀專家
北京ESG研究院專家顧問
上海市計算機行業協會 特聘顧問
全球電子協會亞洲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副主席委員
瑞典國家外交部CSR特邀訪問學者
北大創新評論特邀專家
證券日報特約專家
大學客座教授等
《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與可持續發展報告》2020、2021、2022、2023、2024、2025,《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年度工作報告》2021、2022、2023、2024、2025,《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工作要點》2021、2022、2023、2024、2025、2026編委兼總編輯。
參與中歐企業社會責任圓桌論壇、IPC中國電子制造業年會等國內國際會議的主旨發言或對話,闡述了產業在綠色金融、綠色供應鏈和綠色投資領域的實踐研究。
連續20年堅持知識公益,已有超過710萬人次享受了知識公益的專業幫扶。
2020-2025年間,被評為
“2021年度中國產業研究突出貢獻者”
“2022年度電子信息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年度突出貢獻者”
“2024年度全球電子協會亞洲標準委員會杰出服務服務個人”
“2025全球電子協會亞洲標委會杰出服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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