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護士,已經在崗位上兢兢業業地工作了12年,她可能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會被單位冠以“賣淫”這樣的頭銜。
對于任何一個女人來說,不用動腦子,都意味著什么。
起因是,一封匿名舉報。2025年5月, 葉 護士所在的醫院,接到了匿名舉報,內容是 葉 護士與某銀行一位黃姓人士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
考慮到相關內容并不涉及個人隱私,網絡已經公開了相關信息,小編也轉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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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聊天記錄里,估計一般人都會明白,黃某想約葉某,讓葉某開個房間等他,可是葉某說沒錢了,于是黃某就轉了錢。
醫院收到舉報后,未向公安機關報警,理由是“出于對醫院聲譽以及護士名聲的考慮”。
經內部兩次談話核實后,醫院認定葉某“生活作風不正當、涉嫌非法性交易”,于2025年6月發出《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此時她已工作11年11個月。
作為一個普通網民,對醫院的這個認定,前半句是可以理解的,但后半句,就有點過分了。
涉嫌非法性交易,這是屬于違法行為了,不是醫院就能認定的,如果醫院報警,公安機關這么認定,那醫院可以采信引用。
顯然,這對葉護士是不公平的,于是她申請了勞動仲裁, 裁決醫院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17032.88元。
醫院不服,上訴后,2026年3月27日,賀州市中級法院駁回醫院上訴,維持原判。
估計大家都會覺得,這個事情,是非常簡單的一件事情,如果醫院覺得葉護士涉嫌賣淫,那他們直接報警就可以了,報警認定她真的“賣淫”了,那就可以直接開除,應該沒什么問題。
當然,可能醫院領導覺得,這種事情臉上沒光,這也只是對外表達的理由,至于真實的理由到底是什么,不得而知。當既然他們為了臉面,那就應該做一些真的能爭臉的事情。
可結果恰恰相反,這下臉都丟盡了。
讓人想起了郭德綱說過的一句話,“要臉就是不要臉,不要臉就是要臉”。
有些人以為是要臉了,但實際上,真的沒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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