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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推進高校分類評價,承載著教育強國建設的戰略使命,亦構成了高等教育治理體制機制改革的關鍵路徑。分類評價通過科學評價引導高校精準定位、優化結構、激發內生動力,從而破解高校“同質化”困境,驅動高等教育走向內涵式、特色化高質量發展。當前,高校分類評價的價值目標與其實踐運行之間形成了深刻的內在張力,具體表現為三大現實挑戰:一是分類依據不足;二是評價指標趨同;三是功能導向異化。為此,應充分依托分類發展的政策勢能,強化評價制度建設以激發高校多樣化發展勢能;構建能夠表征特色的評價工具來適配分類發展;完善發展賦能機制以強化評價結果運用效能,從而有效引導高等教育實現從“規模擴張”向“內涵特色”發展,達成建設高質量高等教育體系的目標。
關鍵詞:分類評價;高等教育;分類發展;教育強國
推進高校分類評價,是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的關鍵環節。作為教育評價改革的核心內容,高校分類評價既是破除“五唯”、回歸育人本質的系統性實踐,也是引導高校科學定位的重要保障。從202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到2025年出臺的《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逐漸明確了分類推進高校改革發展,建立分類管理、分類評價機制的發展方向。在此基礎上,“十五五”規劃提出推動高校分類發展需要按研究型、應用型、技能型等定位差異化設置指標。可見,高校分類評價已凝聚為新時代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核心政策取向與行動坐標。
基于高等教育從大眾化邁向普及化的歷史新方位,分類評價正在成為破解當前高校“同質化”困境的重要指引。與以學術規模為導向的傳統評價模式不同,分類評價強調依據辦學定位、服務面向和發展目標進行差異化評估,體現了以質量為核心、以特色為驅動、以發展為導向的現代教育治理理念。因此,系統分析高校分類評價的現實挑戰,不僅具有較強的理論適切性,更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自21世紀初起,我國便逐步探索高校分類發展與評價的實踐,從早期的“研究型、教學型、應用型”院校類型劃分,到分類體系逐步細化并引入評價機制,經過20余年的探索積累,高校分類評價已從零散嘗試逐步邁向規范化推進的發展階段。近年來,隨著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深入實施與人才需求的結構性變化,這對高校傳統評價模式帶來了新挑戰,也對分層分類、精準有效的高校評價體系構建提出了新難題。當前,在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的階段,推進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學科特色與服務貢獻的高校分類評價機制,是破解高校評價“指揮棒”單一化難題、辦出特色追求卓越的重大舉措。基于上述背景,本研究擬圍繞分類評價如何賦能高校多樣化發展,剖析其價值旨歸、梗阻困境與破解之道。
一、邏輯起點:推進高校分類評價的目標導向
高等教育從精英階段邁向大眾化階段,其最核心的轉變在于系統的多樣性取代了單一性。當高等教育步入大眾化乃至普及化階段,傳統的、單一化的評價模式已難以適應這一系統性變革。在此背景下,推進高校分類評價成為引導高校科學定位、優化高等教育整體結構的關鍵治理工具。為有效發揮教育評價對高等教育的指揮棒作用,有必要先厘清推進高校分類評價的目標,為明確評價內容、路徑等提供清晰導向和根本遵循。
(一)體系結構之維:突破分層篩選評價體系,以分類評價引導高校科學定位
分類發展的首要前提是體系的多樣性。長期以來,我國高校發展存在明顯的“制度同構”傾向。而構建高校分類評價體系,是推進高校改革發展、引導高校科學定位、破解同質化困局的核心切入點。2025年,《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提出要“按照研究型、應用型、技能型等基本辦學定位,區分綜合性、特色化基本方向,明確各類高校發展定位”。分類評價體系,是將這一宏觀戰略部署轉化為實踐行動的操作工具。一方面,分類評價是驅動高校分類改革發展的核心動力。《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強調要“推進高校分類評價,引導不同類型高校科學定位,辦出特色和水平”。通過構建科學的分類指標框架,為各類型高校設定差異化評價維度,既賦能高校主動校準戰略方向、厚植差異化優勢,又助推其以錯位競爭獲取優質資源,最終生成可持續發展的內驅力。另一方面,分類評價機制是推動高等教育治理現代化的關鍵路徑。作為現代大學制度的核心組成部分,該機制秉持多元共治理念,確保各利益相關方的訴求獲得平等表達,驅動高教管理從“管理主義”向“治理主義”范式躍遷,進而促進高等教育系統的動態演化與多元發展。與此同時,差異化的評價標準與指標體系,能夠為不同類型高校提供匹配其功能定位的發展航標,引導高校擺脫大而全的同質化發展路徑,轉向特色化發展軌道。分類評價體系能夠清晰傳遞國家與社會的發展期待,將宏觀分類發展政策轉化為高校可感知、可遵循、可落實的具體目標,激發高校立足自身實際、服務特定需求的內生動力,從而推動形成“各安其位、各展所長”的高等教育發展新格局。
(二)功能實現之維:超越同質化發展路徑,以分類評價激發高校自主創新內生動力
分類發展不僅在于“分”,更在于“類”的卓越。換言之,每一類高校都應在其所屬的賽道上追求一流,形成獨特的、不可替代的優勢。理想的分類發展格局是:高水平大學以“以評促強、爭創一流”為目標,勇攀科技高峰,提升原始創新能力;而其他高校則重在“以評促建、服務發展”,將自身發展與區域經濟和產業需求深度融合。分類評價的改革起點在于通過設計特色化指標、引入增值性評價,引導各類高校將資源與精力投入到最能體現其優勢、最能催生創新成果的領域。比如,對于研究型大學,評價應側重原始創新與前沿突破;對于應用型高校,評價則需強調技術轉化與產業適配。以激發內生動力為導向的評價體系,為高校的自主創新提供關鍵的制度支撐與戰略牽引。
實施高校分類評價,是激活高校自主創新內生動能的重要支點。黨的二十大報告將創新確立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戰略重心,要求完善科創體系框架。作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關鍵載體,高校的自主創新能力既是高質量內涵式發展的內在標識,也是構筑國際競爭優勢的樞紐所在。分類評價通過為不同高校設定相匹配的創新賽道與目標,能夠系統性地引導創新資源優化配置、營造勇于探索的創新環境,并科學評估創新效能,從而驅動高等教育體系為國家走好中國式自主創新道路、建設開放創新型國家貢獻力量。面向教育強國建設新征程,必須錨定改革主引擎、激活創新驅動力、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高質量的分類評價體系,助推高等教育提質增效。在此過程中,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尤其肩負著原始創新突破與科技攻關的引領使命。加快完善高校分類評價體系,既有助于在高校師生群體中樹立改革創新導向、激活創造潛能,又能推動院校治理架構與科創體系的系統性重構,為持續開展原創性探索筑牢制度根基。這既賦能高校充分發揮科研稟賦與學科優勢,也驅動突破性成果的高效轉化與應用,為自主科研注入持續動能。承載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時代使命,高校分類評價體系建設須錨定國家重大需求,彰顯基礎研究、原創突破與成果應用的導向,聚力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與高水平科研供給,以評價機制牽引成果轉化效能提升,進而夯實自主創新能力根基。
(三)價值引領之維:對接國家戰略需求,以分類評價服務中國式現代化建設
分類發展的價值在于使高等教育體系對接國家在教育、科技、人才等方面的宏觀戰略需求,成為支撐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高校分類評價以此為起點,要求其指標體系系統呼應國家戰略導向與高校辦學實踐的協同。這就要求評價指標體系必須呼應《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中的“分類推進高校改革發展、優化高等教育布局、建設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大學與學科、完善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機制、構建自主知識體系”等核心任務,轉化為可觀測、可比較、可引導的評價維度,從而驅動服務于中國式現代化建設能力的躍升。作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題中之義,高等教育強國建設已成為當前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根本方向。
從本質維度審視,高等教育強國建設包含雙重意涵:其一是高等教育本身具備國際競爭力,在全球教育格局中占據優勢地位;其二是通過學術賦能驅動強國進程,彰顯高教服務國家戰略的樞紐功能。高等教育的基礎越穩固,教育強國建設的根基就越堅實、發展動能就越充沛。而高質量高等教育體系的構建,離不開高校分類發展的有序推進,更需要科學的分類評價體系提供保障。具言之,高校分類評價體系對高等教育強國建設的支撐作用主要體現在兩個層面。一是高校分類評價體系通過實時、動態、精準的數據監測,能夠為高等教育發展提供循證決策支持,精準對接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體”戰略布局,從根本上提升高等教育的治理效能與發展質量。二是通過設置與國家戰略相匹配的觀測指標,評價體系能夠有效牽引高校將發展重心與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緊密結合,引導不同類型高校在急需學科建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科技成果轉化、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構建等領域主動作為,在不同賽道形成特色貢獻。只有以高質量分類評價體系引領高校分類發展,才能充分釋放高等教育在服務國家戰略中的創新價值與支撐功能,推動高等教育深度融入強國建設的歷史進程,為實現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堅實的戰略支撐。
二、現實挑戰:推進高校分類評價的實然困境
教育評價事關教育發展方向,有什么樣的評價指揮棒,就有什么樣的辦學導向。在高等教育進入結構優化與質量提升的關鍵階段,這一指揮棒的精準落地更顯重要。作為關乎評價理念、指標體系與實施機制的綜合性改革,推進高校分類評價須把握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現實起點。雖然分類發展已成為國家戰略共識,但政策落地中仍面臨三重現實困境。
(一)分類依據不足:模糊的分類標準導致高校定位漂移
科學、公認的分類標準是分類評價的基石。實施分類評價的首要條件在于對高等院校進行科學合理的類型劃分,并在此基礎上構建系統完善的分類標準體系。盡管國內在上海、江蘇、廣東、浙江等地率先開展高校分類評價試點,但受單一的分類功能、模糊的權責結構的影響,在實踐中,地方“雙一流”建設高校存在辦學定位趨于同質化,分類發展和特色發展動力不足等深層次短板。
首先,從教育理論研究上看,高等教育的復雜性與多樣性使得這一工作面臨較大困難。盡管已有諸多學者提出了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高校分類方案,但就整體而言,迄今尚未有任何一種分類標準能夠獲得學界的廣泛認同與普遍接受。現有的分類框架難以有效引導高校結合地方經濟發展與社會實際需求明確自身定位,難以助力各類院校彰顯辦學特色、達到應有的辦學水平。
其次,從實踐上看,當前,我國已建成世界最大規模的高等教育體系并進入普及化階段。截至2023年,我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60.2%。然而,在高等教育規模持續擴大的同時,“千校一面”的同質化現象也日益凸顯。為追求發展水平的提升,大量高校,特別是許多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傾向于模仿傳統綜合性大學的模式,導致在辦學理念、學科設置、人才培養目標等方面缺乏自身特色和差異化定位。這種趨同化不僅模糊了不同類型高校的功能邊界,也使得高等教育體系難以精準回應科技創新催生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對人才的多元化需求。
(二)評價指標趨同:單一的量化指標削弱高校分類內生動力
特色是高校核心競爭力的體現,單一的評價指標會削弱高校分類發展的動力。分類評價本應是高校特色發展的必要條件,但現階段高校的分類評價制度尚未健全,單一量化評價難以激發人才的創新活力。當前,高校評價主要由社會開展的評價和政府主導的評價兩類構成。一是社會開展的評價,主要由行業協會、第三方專業評價機構、用人單位、社會公眾等非政府主體發起,以市場化、多元化為導向,聚焦高校辦學質量、人才培養成效、社會服務貢獻等與社會需求緊密相關的維度,評價標準更具靈活性和針對性,充分反映高校在市場和社會中的認可度與影響力。這類評價不具有強制性,卻能為高校發展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倒逼高校關注社會需求、優化辦學模式。如各類大學排行榜、用人單位對高校畢業生的滿意度調查等,通過整合高校科研成果、師資力量、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率等多方面指標,對高校進行綜合排名,為考生報考、企業招聘、社會公眾了解高校提供了直觀參考;而用人單位滿意度調查則聚焦畢業生的專業能力、職業素養、崗位適配度等核心維度,直接反映高校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的契合程度,為高校調整專業設置、優化人才培養方案提供了現實依據。
二是政府主導的評價,包含教育部組織的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審核評估、學科評估,以及地方政府針對本地區高校開展的辦學水平評估、專項督導評價、經費使用績效評價等,這類評價具有權威性、強制性和導向性,是政府履行高等教育宏觀管理職責、規范高校辦學行為、保障高等教育質量的手段。這些評價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導實施,結果直接關聯經費撥付、項目申報、學位點設置、招生計劃等資源,具有顯著的行政強制力。國家依法對高等教育實施統籌管理與宏觀引導,這是保障大學知識生產現代化、推動高等教育服務國家發展戰略的重要基礎。國家層面的制度安排與方向引領,已成為塑造高校知識生產形態、支撐教育現代化推進的核心動力。作為一個典型的高等教育“后發外生型”國家,我國在其現代化進程中,國家行政力量始終扮演著不可替代的關鍵角色。自改革開放全面啟動以來,我國高等教育領域所取得的各項重大成就都體現國家主導的制度優勢與戰略推動。換言之,無論是辦學規模的迅速擴張、重點大學的建設,還是人才培養模式的持續革新,國家權力的積極介入與頂層設計都在其中發揮了根本支撐與引領作用。較為典型的體現是“211工程”“985工程”以及“雙一流”建設等重大戰略部署,這類政策是國家為推動高等教育提質增效、優化整體布局所實施的重點建設舉措。但在實踐推進過程中,部分評價環節逐漸形成重層次排位、輕類型特色的導向,客觀上加劇了高校辦學同質化現象。
現有評價指標多聚焦于科研產出、學科排名等量化維度,而對高校服務區域發展的適配度、技術轉化的實際效能等體現分類特色的指標關注不足。當論文數量、國家級項目、博士點等可量化指標成為核心評價依據,并直接決定財政撥款、招生指標、學科建設等資源的分配時,所有高校都會被卷入同一條“學術錦標賽”賽道。研究型大學被迫追求“大而全”的學科布局,應用型高校偏離了服務地方產業的辦學初心,職業院校也陷入“升本焦慮”。這種評價指標上的單一性,從根本上壓制了高校走特色發展道路的內生動力,使得分類發展難以真正落地見效。
(三)功能導向異化:偏離的分類發展弱化服務國家戰略實效
當前高校分類評價體系在功能層面存在異化現象,集中體現為“服務國家”的戰略初衷在實踐中偏離了“分類發展”,這在“雙一流”建設高校的評價導向中尤為凸顯。高校作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與高層次人才培養的主陣地,理應以服務國家為最高追求,其評價體系應有效牽引各類高校在不同領域、不同賽道,為國家作出不可替代的貢獻。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確提出,應“構建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反映內涵發展和特色發展的多元多維成效評價體系”。然而,在具體實施的監測指標體系設計中,卻未能充分落實這一分類服務國家的核心理念。比如,在“雙一流”建設高校的監測框架內,服務國家戰略需求的維度未能作為獨立的一級指標得到凸顯,僅在二級要素中設置了“成果轉化與社會服務”這一項,且在三級觀測點層面大多停留于寫實性描述,缺乏可量化、可比較的貢獻度評估。這種設計上的模糊與弱化,導致評價體系難以精準衡量不同類型高校服務國家重大需求、支撐區域產業創新、破解關鍵核心技術“卡脖子”問題的實際效能。
與此同時,傳統評價中根深蒂固的“唯論文、唯帽子、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仍以各種隱性方式施加影響,呈現“重規模總量輕辦學特色、重學術產出輕社會貢獻、重橫向排名輕縱向成長”的實踐導向。這種片面、單一的價值標尺,導致無論是研究型、應用型還是技能型高校,都被迫或主動地將有限的資源和精力投向能夠快速提升傳統量化排名的領域,從而擠壓了本應聚焦的特色化發展、應用型科研、技術技能積累以及深度產教融合的空間。長此以往,評價的“指揮棒”非但沒有引導高校各安其位、各展所長,反而加劇了發展的同質化與功利化傾向,使得“服務國家”的宏大目標因缺乏分類落實的精細化路徑而異化為新一輪的“指標競賽”,最終會削弱高等教育體系整體服務國家現代化建設的能力。
三、突破進路:推進高校分類評價的優化路徑
盡管當前高校分類評價在實踐過程中仍面臨不少挑戰與困難,但從高等教育發展的宏觀趨勢來看,只有持續推進高校分類評價改革,引導各類院校合理定位、特色發展,才能更好地回應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的內在要求。在推進高校分類評價的進程中,應從系統性政策強化評價制度建設等三方面發力,推動高校分類發展,助力高等教育強國建設。
(一)理念體系重構:強化評價制度建設以激發高校多樣化發展勢能
高校分類改革的有序推進與落地實施,已然成為當下高等教育領域的核心政策導向。放眼全球,借助分類評價等系統性政策舉措推動高校實現多樣化發展,以此破解高等教育體系運行過程中存在的難題,已成為世界上多數國家的共識。
第一,要構建國家引領、地方支撐、高校落實的系統性分類評價體系。在國家引領方面,國家需發揮頂層設計核心作用,出臺具有指導性、全局性的分類評價總體政策,明確高校分類的核心標準、評價導向與實施路徑,劃定不同類型高校的發展邊界與核心任務,避免高校發展同質化、盲目攀比。同時,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根據國家戰略需求、產業升級方向和高等教育發展規律,適時優化分類評價指標,確保政策的科學性與前瞻性,為地方和高校落實分類評價提供根本遵循。在地方支撐方面,各地要在遵循國家宏觀政策整體框架的前提下,充分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區域產業布局特點以及人才需求結構,系統構建能夠覆蓋各類高等學校的分類評價體系,有效引導區域內高校根據自身辦學層次與定位實現合理分類、錯位發展。比如,引導研究型大學聚焦基礎研究與原始創新,支持應用型高校對接產業需求強化技術轉化,鼓勵職業院校深耕技術技能人才培養,以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賦能地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在高校落實方面,各類高校應當依據中央及地方出臺的相關政策導向,主動調整自身發展方式,結合各自的功能定位,積極探索差異化的成長路徑,并據此制定與學校類型、辦學特色相契合的發展規劃。與此同時,還需進一步增強第三方機構在引導高校多樣化發展進程中的影響力,依托其社會化與專業化的獨特優勢,為高校分類發展及特色辦學提供有力支撐。
第二,為充分發揮分類評價的導向效能、助力高校實現多樣化發展,需進一步細化完善分類評價政策的實施細則。在政策細化過程中,要聚焦不同類型高校的核心職能,打破“一刀切”的評價困境,構建差異化、針對性強的評價指標體系。針對研究型高校,重點突出基礎研究成果、原始創新能力、高層次人才培養質量、學科建設水平等核心指標,加大對重大科研項目、原創性成果的權重;針對應用型高校,強化產教融合深度、校企合作成效、技術成果轉化效率、應用型人才就業質量等評價重點,推動高校與地方產業、企業精準對接;針對職業院校,聚焦技能競賽成績、畢業生職業技能等級、行業認可度、就業競爭力等關鍵內容,突出實踐能力培養。同時,明確評價流程、實施周期、結果反饋與應用方式,將分類評價結果與高校資源配置、招生計劃、職稱評定、評優評先、經費投入等直接掛鉤,建立“評價-反饋-改進-提升”的閉環機制,確保政策細化到位、執行到位,真正引導各類高校立足自身定位,走特色發展之路。
第三,推進高校分類評價的宣傳與解讀工作。這對于政策落地實施并有效引導高校走上多樣化發展道路,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應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廣泛傳播高校分類評價的政策理念、目標要求與典型經驗,積極營造理解、支持并積極參與分類評價改革的良好社會氛圍,從而為不同類型高校根據自身定位實現特色化、差異化發展提供有利的外部環境。如全面解讀高校分類評價政策的核心意義、主要內容、實施路徑和預期成效,讓社會各界充分理解分類評價對打破高校同質化發展、提升高等教育整體質量、培育各類優質人才的重要作用。同時,積極宣傳不同類型高校特色發展的典型案例,展示研究型高校在基礎研究領域的重大突破、應用型高校在產業賦能中的重要貢獻、職業院校在技能人才培養中的突出成果,打破社會對高校“唯排名”的印象,引導社會樹立正確的高校評價觀、人才觀和就業觀。此外,搭建溝通交流平臺,暢通政府、高校、企業、社會公眾的溝通渠道,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建議,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讓各類高校能在適合自身的賽道上實現高質量發展,為國家發展和民族復興培育更多優質人才。
(二)評價工具創新:構建多元特色的工具體系以適配分類發展
科學的評價工具是理念落地、范式運轉的技術支撐。分類發展理念能否切實引領高校實踐,關鍵在于能否構建一套既能保障基礎質量底線,又能精準識別與呈現多元特色的評價工具體系。當前分類評價改革面臨的核心工具性困境,在于指標體系的趨同化與單一化。無論是社會上的大學排行榜,還是政府主導的評價,其指標往往過度依賴易于量化的科研經費、論文數量等學術產出數據,導致應用型高校被指標“牽著鼻子走”,盲目模仿學術型發展模式,辦學特色難以彰顯。因此,必須創新評價工具體系,實現從“一把尺子量到底”到“多把尺子量不同”的轉變。
構建能夠表征多元特色的評價工具體系,首要原則是實現評價標準的多元化。根據不同類型高校的核心功能與使命,設置差異化的觀測維度與權重。應當構建與不同類型高校相適應的分類評價指標體系,并給予學校相應評價自主權。具言之,指標體系設計應遵循“共性和個性相結合”的原則。在設置基礎性、共性指標保障基本質量的同時,必須針對不同類型高校的核心使命,設計差異化的特色指標。比如,對于研究型大學,應側重前沿科學突破、高層次人才培養和國際學術影響力;對于應用型高校,則需重點考察產教融合深度、科技成果轉化效能、對區域產業發展貢獻率以及“雙師型”教師比例等。可借鑒上海分類評價的經驗,給予高校一定的指標自選權,允許其根據自身最突出的特色優勢,自主選定部分定性或定量指標,并使自選定性指標權重達到一定比例(如30%以上),從而牽引高校專注優勢、強化特色。
其次,創新評價工具要求采用適應分類評價的多元方法。單一的量化評分或終結性排名,無法捕捉教育過程的復雜性,因此必須綜合運用多種評價方法。一是強化過程性評價與質性評價,通過專家實地考察、師生深度訪談、教學檔案查閱、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深入了解高校的辦學理念、育人文化、改革舉措及其真實成效,豐富數據來源。二是全面推行增值性評價,關注學校和學生在一段時期內的進步幅度。這要求利用大數據技術,追蹤學生從入學到畢業在知識、能力、素養方面的成長軌跡,以及學校在特色建設、社會服務等方面的持續改進,從而識別高校的實際效能。三是探索以數據驅動的智能評價。傳統的評價方式側重于定性研究,缺少教育統計數據支撐下的實證依據。應充分利用教育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建立國家級和省級高校分類評價數據平臺,整合“雙一流”建設評價、教學審核評估、就業質量報告等多源數據,構建高校發展的動態數字畫像。
最后,工具創新必須體現在評價標準的動態優化與專業支撐上,尤其要完善不同學科分類指標。針對自然科學類學科,評價重點要突出創新創造能力;針對哲學社會科學類學科,則應突出其繼承性、民族性、原創性、時代性、專業性等核心特質。即使在同類型高校內部,對不同學科專業的評價也應體現差異性。評價工具體系應能靈敏反映高校在優化學科專業結構、服務國家急需和區域發展方面的特色化布局與實質性貢獻,從而真正引導高校在不同領域、不同賽道發揮優勢、辦出特色,克服指標單一化帶來的束縛。
(三)結果運用校準:完善發展賦能機制以強化評價結果運用效能
推進高校分類評價的最終成效,取決于評價結果如何被運用。因此,需要強化高校分類評價結果運用。一是引導教育資源配置。以分類評價結論為依據,對評獎評優、招生指標、經費投入、專業布局、科創平臺等關鍵辦學要素實施動態調整,全面提升資源配置效能。二是將評價結論納入干部績效考核。以分類評價結果作為衡量主要領導干部履職成效與治理能力的關鍵依據,同領導班子調整、職務晉升相銜接,構建權責明晰的激勵約束機制。三是促進高校“以評促建”。加強分類評價結果的整理和分析,形成診斷性“體檢報告”,引導高校注重自身發展的“進步空間”,推動高校根據評價結果進行自我診斷、自我改進。
另外,還要加強評價結果運用督導。一是在政府層面,要整合教育、組織、人才等部門力量,成立聯合督導機構,督促辦學主體對照評估反饋找準發展定位、補齊短板弱項。二是要鼓勵多元主體參與高校評價并營造良性改革環境,包括規范政府評價、優化社會評價、強化高校自主評價。即評價結果的運用不應是政府的單方面決策,而應建立在多元主體協商共治的基礎上。為此,不僅要建立公開透明的評價結果發布與運用機制,吸收行業企業、用人單位、第三方機構等多方意見,使資源配置和政策的調整更符合社會需求和高校發展的實際;而且要建設區域教育督導大數據平臺,推動監測方法與技術升級,并構建“督導部門歸口管理、多方參與”的評測機制,實現智能評價與動態預警,提升評價的科學性與公信力。
【查道林,華中師范大學黨委副書記、教授】
原文刊載于《中國高教研究》202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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