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載自西西新聞,原文標題《溫州永嘉一120急救站入網七年無調度任務,衛健部門被訴》,原文發布時間2026年6月24日,作者:谷雨霏。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內容僅為原作者與原媒體觀點,不代表本賬號立場,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相關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第一時間更正或刪除。】
溫州市永嘉縣的溫州甌江北岸急救站,原是一家資質齊全、合規運營多年的民辦急救機構,也是當地重要的社會公益急救補位力量。自2018年被官方納入120院前急救網絡后,該急救站在長達七年多的時間里,長期面臨無調度、無任務、無財政補助的運營困局。據第三方評估,損失高達數千萬元。
然而,當地其他急救站點任務繁忙,急救需求客觀存在。為何永嘉縣衛健部門未向甌江北岸急救站下達任何調度任務?背后的隱情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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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急救站扎根基層多年 補足公立急救盲區
“當年甌北隔江無橋梁,永嘉、樂清、青田三地群眾過江只能靠小木船,危急重癥患者根本無法快速轉運救治,基層急救缺口極大。”
急救站相關負責人陳醫生告訴記者,為補齊跨江急救短板,1994年經永嘉縣衛生局、紅十字會審核同意,并上報溫州市紅十字會獲批,正式成立溫州市紅十字會甌北交通救護站,承接片區院前急救工作,填補公立急救覆蓋盲區。此后機構迭代發展,2001年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納入溫州市衛生局管轄,成為當地較早的社會力量急救補位機構。
陳醫生介紹,2018年9月,急救站被納入溫州全市120院前急救網絡,同時明確站內救護車不得用于非院前急救服務。
投入數百萬整改達標 卻收不到急救任務
據急救站負責人講述,納入120急救網絡的正常程序應為先驗收達標、再正式納網調度。但實際上,流程完全倒置,主管部門先將急救站納入120網絡,半年后才進行驗收,造成后續問題。半年后上級單位以站內一臺救護車吸痰器電源接觸不良為由,直接判定整體驗收不合格。
為保住合法資質、達到入網標準,急救站自籌資金200萬元,全新購置6臺合規救護車及全套急救設備、藥品,配齊12名醫護人員、6名專職司機,全額完成硬件和人員升級整改。
2019年10月,所有整改達標后,溫州市衛健委將溫州甌江北岸急救站整體移交永嘉縣衛健局屬地管理。這家全額投入整改、具備完整急救能力的機構本以為可以正常運營,沒想到很快就陷入了“零任務、零調度、零補助”的停滯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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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網之后,市、縣兩級衛健部門長期不派一單、不發一分補償,我們合規整改、全額投入,最后只能坐吃虧損。”2020年,陳醫生多次向主管部門提交履職申請,請求落實調度任務、兌現入網補助,均未得到有效回應。
2021年3月,急救站依法提起訴訟。據介紹,庭審過程中,市衛健部門提交一份《溫州市急救中心2019年7月31日至10月10日永嘉接警記錄》作為核心證據,稱該時段甌北街道僅有20起整體警情,其中僅9起為精神類救助,無需該急救站出車。
永嘉縣衛健局據此于2022年8月出具答復函,認定該急救站因未接到任何指令性任務,不符合補助條件。沒有急救任務就沒有收入來源,同時還要面臨各種檢查和硬性要求,否則將面臨資質撤銷、機構解散的風險。
828條急救記錄 與之前僅有“20起”警情形成反差
為厘清事實、搞清楚真相,急救站負責人先后向當地衛健部門進行多次法律訴訟,同時申請信息公開,索要溫州市120平臺原始后臺接警、出車數據,均以隱私保護為由被拒絕。直至2026年4月4日,其最終調取到同一120指揮平臺、同一統計時段、同一甌北街道的官方原始后臺臺賬。
真實數據徹底顛覆此前證據:2019年7月31日至10月19日,甌北街道有效急救出車記錄高達828次,與衛健部門原先中提交的20條警情數據相差數十倍。
“真正的急救需求擺在眼前,片區根本不存在無單可派的情況。”急救站負責人質疑,此前被多級法院采信的核心證據存在明顯失真,直接導致全案事實認定出現根本性偏差,也是機構陷入全面虧損重要原因。
據陳醫生講述,自2019年10月11日屬地接管以來,永嘉縣衛健局七年多未向該急救站下達任何急救調度任務、未發放任何入網補助。該局2021年出具的答復稱,永嘉本地急救網絡已成型,因此無需納網、無任務即無補助。
陳醫生難以認同:“既然本地網絡已經飽和、不需要我們補位,為何當初要接收市級移交、同意我們入網?接收之后又長期拒不履職,完全自相矛盾。”
經過多次法律訴訟,2023年9月,溫州中院做出終審判決,依法撤銷永嘉縣衛健局2021年作出的不予納網、不予補助答復,認定其行政處理不當,責令兩個月內重新做出處理。
此外,永嘉縣衛健局2023年新的答復再度引發質疑,其稱納入120網絡屬于政府購買服務,依據是2023年11月9日施行的《永嘉縣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試行)》。陳醫生難以接受:“2023年11月9日才實施,那我11月9日之前又算什么呢?”
但根據國辦發〔2015〕45號明確規定,將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療機構納入急救網絡,執行政府下達的指令性任務,并按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待遇獲得政府補償。更矛盾的是,永嘉縣衛健局《永衛公復(2024)1號》信息公開答復中,明確承認當地急救站補助規則為以救護車數量為基數,每車每年補助35萬元。一邊有明確補助標準,一邊以無任務為由全額取消補助,讓急救站徹底陷入經營絕境。
兩千余萬元損失 僅獲賠25萬元
經第三方權威資產評估,多年以來給急救站造成的損失高達2630萬元。然而在后續行政賠償訴訟中,雖最終確認永嘉縣衛健局存在行政違法行為,但僅酌情判決賠付25萬元。
“經第三方評估,本次行政不作為給我方造成的合法損失高達兩千六百多萬元,而最終判決僅賠付 25 萬元,賠付比例甚至不足1%,這樣的結果我無法認可。”急救站負責人稱,自己將繼續依法申訴維權,討要公正結果。
針對該案存在的諸多爭議問題,記者前往永嘉縣衛生健康局實地核實、反映相關情況,并就事件始末、網絡納入等核心問題,正式遞交書面采訪函尋求官方回應。同時,記者就該案長期存在的爭議致電溫州市衛生健康委進行情況說明,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已完整記錄事件細節,后續會將此事上報領導。(記者 李秉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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