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荔枝新聞報道,近日,山東濟寧一名男孩在路邊玩火,身旁家長并未勸阻,待到火勢蔓延后二人直接逃離現場,所幸路人聯手將火撲滅,避免嚴重事故發生。
救火者代先生稱,恰逢麥收時節,如果著起來后果不堪設想。
![]()
孩子擅自玩火
除了會危害自身安全
如對他人人身或財產安全造成侵害
監護人還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消防普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若此類玩火行為擾亂公共秩序、危及公共安全,因行為人未達行政處罰責任年齡不予處罰的,公安機關可對其監護人予以訓誡;若行為造成財產損失,監護人拒不履行賠償義務的,將依法承擔相應行政法律后果。
若該行為引發重大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等嚴重危害后果,雖行為人因未達刑事責任年齡不承擔刑事責任,但其監護人仍需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監護人還可能面臨其他相關法律責任的追究。
![]()
暑期來臨
家長們要切實履行法定監護職責
加強孩子對火的認知
告知孩子玩火究竟有多危險
![]()
▌來源:荔枝新聞、中國消防、湖北消防
▌編輯:王艷
▌校對:楊詩韻
▌審核:貴鋼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