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授權轉自:藍橡樹(ID: blue_oak ),作者:蝎子號
的新聞,已經上了熱搜,各官媒下場力挺。
天下苦「巨嬰家長」久矣!
![]()
前情提要一下:
一位家長找沈老師連麥。說女兒遭到校園「霸凌」,得了嚴重的抑郁癥。她多次找老師、學校、教育局反映情況,甚至還報了警,但都沒得到解決。
這幾年,校園霸凌引起全社會的關注,2024年甚至發生「邯鄲三名初中生把同學殺害」的惡性事件。所以,沈老師起初給了她40分鐘時間講述情況。
講到具體「霸凌」事件時,家長說了兩件事:
一個是孩子主動給同學零食,但對方并沒有回贈;第二孩子之間曾發生過輕微的互相推搡。
![]()
聽到這里,不僅沈老師無語了,直播間的觀眾也無語了。
可能大家不太了解,沈老師的直播風格非常犀利、氣場強大、甚至有點咄咄逼人。曾經也有不少「胡攪蠻纏」的家長,在她的直播間現出原形。
因此,她在了解完情況后,直接「火力全開」。
她指出這屬于正常的“社交摩擦”,建議家長引導孩子學習社交技巧。同時家長更要反省自己的「解釋風格」。
她甚至毫不留情面地指出——這個孩子抑郁如此嚴重,媽媽的解釋風格要負最大責任。
![]()
![]()
直播結束后,根據事先與家長的溝通,沈老師團隊把直播做成切片進行傳播,并且把家長部分全部刪除,只保留沈老師分析問題的部分。
好了,這下沈老師捅了馬蜂窩了!
這位破防家長認為沈教授“為霸凌者洗地,侵犯她的隱私權”,發動了跨平臺的投訴——
向沈教授任職的復旦大學投訴,向平臺投訴,舉報和威脅沈奕斐和她的直播團隊,說就是因為他們,自己的家庭都毀了。
![]()
![]()
期間,這位家長還洋洋得意地告訴沈教授,經過自己不懈努力,她投訴女兒班主任已經有了結果,學校終于認錯了,老師也認罰了。
![]()
最初沈教師也想息事寧人,決定默默把視頻下架。但沒想到,那個視頻的評論區成了無數中小學老師的訴苦墻。大家分享自己被難纏家長折磨的經歷,大量老師深深共情。
她決定不再沉默,把這件事的始末和后續,制作成一段視頻公之于眾。
這一下,輿論真的炸了。
這件事之所以引發討論,是因為它踩中教育的三大痛點:校園霸凌的模糊邊界、家庭的過度維權,以及「虛假舉報」對教育的內耗。
當老師們變成了驚弓之鳥,當家長都是巨嬰,我們又該如何教育孩子呢?
![]()
霸凌的「黃金三角」
如何區分霸凌和社交摩擦?在于三個不可或缺的維度:權力不平衡、重復性、以及意圖傷害。
1. 國際通用的操作性定義
國外,特別是體制較為成熟的英美系國家,對霸凌有著嚴格的法律和政策界定。
美國聯邦政府官方霸凌防治網站(StopBullying.gov)給出的定義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具有攻擊性:包括語言(謾罵、威脅)、社交(散播謠言、排擠)或物理(毆打、推搡)。
權力不平衡(Power Imbalance):這是區分摩擦與霸凌的關鍵。霸凌者通常利用體力、社交權力(如排擠)、或掌握對方的隱私信息來控制對方。
重復性(Repetition):行為已經發生超過一次,或極有可能再次發生。
![]()
原文貼圖:權力失衡和重復性,是除了攻擊行為之外,判斷是否為校園霸凌的另外兩個要素
比如玩蹺蹺板,你上我下,你來我往。但一旦蹺蹺板的一端被死死焊死在地上,另一端被高高翹起、動彈不得,這就不再是游戲,而是霸凌。
![]()
當家長問「是不是霸凌」時,不用看誰哭了,就看「雙方還能不能在那個當下,平等地互懟回去」。
如果一方完全失去還手之力,并且傷害反復發生,那就是霸凌。
2. 判斷的實操:霸凌還是摩擦?
當家長質疑學校“為什么不處理霸凌”時,教育者通常會使用以下邏輯表進行診斷:
![]()
孩子給零食而對方不給,這是社交偏好的差異;推搡如果是偶然發生的肢體沖突且雙方力量相當,則屬于沖突。
如果將這些統統貼上霸凌的標簽,不僅是對霸凌受害者的不公,更是剝奪了孩子建立「心理抗體」的機會。
美國心理學家喬納森·海特已經在感慨,這年代的孩子實在被保護的太好了,忍受不了一點不舒服。但成長是需要摩擦的,經歷摩擦的孩子,才能成為具備抗挫力、適應社會、心理韌性的下一代。
在《嬌慣的心靈》一書中,海特寫道:“如果我們給孩子創造一個沒有任何摩擦的真空環境,他們最終將失去在真實世界中生存的能力。”
![]()
「隱性欺凌」究竟存在嗎?
我上網沖浪時,也聽到另一種聲音。
雖然這位家長沒有明確例子,證明孩子被行為上霸凌了。但是不是存在一種隱性欺凌呢?
![]()
雖然沒打人,但如果全班都不跟他換零食,這難道不是孤立?如果全班同學都背著她悄悄說小話,這微妙的氛圍又被她捕捉到了,隱性霸凌算不算霸凌呢?
![]()
確實,社交孤立屬于隱性欺凌的一種。例如,故意不邀請某人參加生日聚會、集體組隊時唯獨剩下某人、或在對方走近時竊竊私語。
然而,我們必須區分“由于孩子社交技巧匱乏導致的不受歡迎”與“群體有預謀的惡意霸凌”,而這兩者之間往往也沒有很明顯的界限。
![]()
我讀大學時,班上有一個男同學,性格自負、凡事以自我為中心。他不僅拒絕遵守集體契約,還時常對同學表現出輕蔑,大家都不跟他玩。
我后來了解到他有一位非常強勢的母親,認為兒子是「天才」,所有不欣賞他的人都是在嫉妒他、孤立他。
母親多次找輔導員投訴,稱全班同學霸凌她兒子。但真相是,同學們只是在嘗試溝通失敗后,選擇了「惹不起躲得起」的消極避讓。
如果我們把欺凌的范圍無限擴大到一個眼神、一次未響應的招呼,就要求行政力量介入主持正義,會產生極其荒謬的后果:
誘發受害者心態。孩子會習慣于從外部找原因,認為“世界總是在針對我”。
學校淪為警察局。每天處理成百上千起“他沒跟我打招呼”的舉報,正常教學將徹底癱瘓。
很多網友也不認同把隱形欺凌納入校園霸凌的范疇,大家都說的很好,我分享幾個認同的觀點——
![]()
社交孤立即便存在,也不是靠老師斷案能夠解決的,只會增加老師的負擔
![]()
隱形霸凌是無法被量化的傷害,每個人的感受都不一樣,如果能輕易認定,對對方也不公平
那么,如果自己的孩子在學校里,感受到社交孤立了怎么辦?
成人的正確做法肯定不是靠武力,或行政命令強迫其他孩子「跟他玩」,而是要對孩子進行社交技能培訓。
皮尤研究中心關于青少年社交的一項研究顯示:那些被認為“不受歡迎”的孩子,并非人品不好。
他們在識別他人情緒、遵守社交邊界以及回饋善意方面存在短板——他們讀不懂同學的微表情,分不清冒犯和玩笑的邊界,不懂得回饋善意。
我們需要幫助他們融入社會,教他們識別情緒,而不是幫他們破壞規則。
說句題外話。
面對外部壓力,很多家長極其敏感,孩子受一點委屈,就覺得全世界都在其他孩子,沖進學校大鬧天宮,要為孩兒討個公道,“護犢子”的兇猛。
但在面對內部矛盾時,父母在家里對孩子進行冷嘲熱諷、冷暴力、或者打著“為你好”的名義進行精神打壓時,這種“隱形霸凌”就變得理直氣壯。
可悲的真相往往是:孩子在學校遭遇的那點“社交孤立”,可能只是他在家里長期遭受“父母霸凌”的投射和延續。
真正讓孩子變得孤僻、難相處的,也許不是外面的同學,而是那個在家里從未給過他平等尊重的、最親近的父母。
![]()
投訴「零成本」:老師該如何自保?
這件事發生后,很多學校老師紛紛在評論區訴苦,說自己被難搞家長動不動以投訴的手段威脅,苦不堪言。
為此,老師們不得不花費大量精力去寫情況說明、去自證清白,而不是去備課、關愛學生。
這引出了一個問題:我們到底要不要給投訴增加成本?
我的觀點是:我們需要暢通的投訴渠道,這是監督權力的必要防線。一個健康的社會,必須允許對公權力(包括教育權)的監督。
但暢通不等于濫用。
沈教授作為大學教授和網絡紅人,尚且被折騰得精疲力竭,普通一線老師在面對家長惡意投訴時,處境之艱涼可想而知。
![]()
家長一個“零成本、無底線、情緒化”的惡意舉報,老師為了自證清白累斷腿。如果我們繼續縱容,優秀的教育者將紛紛逃離,最終受害的依然是所有孩子。
國外和中國港臺地區在面對家校糾紛時是怎么做的?我也去檢索了一些資料,可以提供參考——
- 老師與學校的應對策略
在美國、德國,當老師遭遇無理投訴時,第一時間是“冷靜隔離”。
學校通常規定,老師不應在私人場合(如私人微信)與投訴家長糾纏。所有的溝通必須轉入學校官方郵件系統,并有年級組長或工會代表在場,把情緒攻擊擋在制度之外。
全流程留痕。德國教育與科學工會(GEW)建議教師,對敏感學生的每一次溝通、每一次課堂表現都要有書面記錄。這些記錄在面對惡意投訴時,是保護老師的有力證據。
工會法律援助。在美國,全美教育協會(NEA)會為會員提供高達數百萬美元的執業法律保險。如果教師因為合理的教育判斷(如像沈教授這樣界定霸凌)而被投訴,工會將提供專業律師,由律師代替老師去面對家長的質詢。
- 教育主管部門的制度攔截
界定“不合理投訴”。英國教育部給出的學校投訴指南中明確規定,對于“無理取鬧”或惡意騷擾的投訴,學校有權終止溝通。這包括重復投訴、提供虛假信息、或對工作人員進行人身攻擊。
權責對等:誰主張誰舉證。不能僅憑家長一封情緒化的長信,就讓老師停職檢查。主管部門應要求投訴方提供可量化的實質損害證據,而非“主觀感覺不被共情”。
反向追責機制:面對嚴重詆毀老師名譽的惡意投訴,德國和日本的法律支持教師提起誹謗訴訟。日本東京都頒布的《防止家長騷擾指南》中,明確將家長過度糾纏、超出教育范圍的要求界定為“顧客騷擾”,必要時警察可直接介入。
![]()
![]()
結語
教育的本質是讓孩子社會化。
社會化的過程,必然伴隨著摩擦、拒絕、冷落和沖突。一個有遠見的家長,會教孩子如何應對摩擦,而一個由于焦慮而瘋狂投訴的家長,是在親手破壞孩子的未來。
![]()
請保護那些敢說真話、敢界定邊界的教育者。投訴應該是為了解決問題,而不應成為家長發泄情緒、霸凌老師的工具。
保護老師的專業判斷,就是保護我們孩子未來能在一個清明、客觀且理性的世界里長大的權利。
-每日教育新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