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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錫悅案二審宣判了,這位韓國前總統被判獲刑7年,比一審時多了兩年。
而他的那個“硅膠臉”太太金建希,一審獲刑1年8個月,二審則被加刑到4年,兩人的二審結果,均打破了再審不加刑的常規。
面對判決結果,二人表示不服,均已提出上訴。
讓人沒想到的是,二審宣判剛結束,主審金建希的法官突然死了,韓國官方給出的結論是自殺。
對于官方的說法,網友普遍表示不信,各種陰謀論在社交平臺傳得有鼻子有眼的。
法官是怎么死的,小編完全沒有興趣,但對尹錫悅夫婦受審這件事,小編倒是比較感興趣。
在尹錫悅夫婦一審結果出來后,一些西方媒體,以及國內大V已早已按捺不住,紛紛開始就此說事了。
諸如“民主的勝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類的文章一時間充斥網絡。
對韓國審判卸任總統這一優良傳統,在很早時候,就已經成為公知口中“法制和民主”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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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人家韓國,總統犯法與庶民同罪!
而且不是一位,盧泰愚被判17年,全斗煥被判死刑,樸槿惠判22年,現在尹錫悅再次獲刑,這不就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最好證明嗎?
這種論調在中國很有市場,但說這話的人顯然沒看清這種表演式法律審判的本質。
幾位總統都是因受賄而坐上被告席,他們被抓稱得上罪有應得,但有個事大家可能都忽略了,從法律角度講,受賄和行賄的均屬違法行為,總統被抓了,那么給總統送錢的人呢?
為什么很少聽見行賄者受到懲罰?
2017年,樸槿惠因親信干政下臺,后又扯出經濟問題。
在行賄的隊伍里,就有三星太子爺李在镕,公開消息稱,李在镕一共給樸槿惠行賄86.8億韓元,樸槿惠被判22年,可李在镕呢?
如此量級的行賄,李在镕一審只被判了5年,到了二審,被改判為兩年半,而且還是緩刑4年。
李在镕的實際服刑時間,總共加起來不到一年,這位三星的太子爺只在專門為他設立的四星級監獄里呆了207天,就獲假釋。
這是韓國法制的一道奇觀,被民眾稱為“三五定律”,即,一審判5年,二審減為三年,三審判五年緩刑,最終免于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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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監獄大門的那天,李在镕身穿深藍色西裝,畢恭畢敬的面對鏡頭深鞠一躬,角度恰到好處,“我辜負了國民的期待!”他說。
這是標準道歉模板,標準到下次再用時不用做絲毫改動。
頗具戲劇性的是,當時有民調顯示約70%的受訪者支持假釋李在镕。
《韓民族日報》隨后扒出一個數據:自2011年以來,像李在镕這樣連70%刑期都沒服滿就獲得假釋的人員,不到全體假釋者的1%。
韓國人管這個叫“有錢無罪,無錢有罪”,這句話是韓國勞動組合總聯盟在李在镕假釋當天說的。
回到法庭上,接著說韓國總統受審。
尹錫悅進去之后,按照慣例,金建希的案子還在往上走,一審1年8個月,二審4年,她還要上訴。
檢方最初要的量是多少?15年,這個量刑確實不輕,尤其對于韓國第一夫人來說。
可你仔細想想,把總統夫人送進監獄,跟把財閥送進監獄,是同一件事嗎?
金建希能判4年,有特檢組在查、有證據在堆。
金建希是誰?她是“總統夫人”。
問題是總統倒臺了,第一夫人自然就倒了,而韓國民間有一個十分普遍的共識:總統是管家,不是主人。
真正說了算的是那些大財閥的掌門人,是林林總總的李在镕們。
韓國人自己的媒體說得更直白:即便是歷史上最猛烈的司法風暴,撼動了政治派系的根基,面對“三星共和國”這個級別的財閥,仍然無可奈何。
1979年樸正熙死了,全斗煥軍政府上臺,財閥大而不能倒的邏輯卻愈發細化。
法律是精巧的雙軌設計:對總統的量刑精確到月,對財閥的抓捕從來沒有真正開始過,無論他們做了什么樣的惡,哪怕事關人命。
2009年冬天,京畿道城南市。
張紫妍在自殺前三天去了一趟檢察廳,她想舉報自己的老板——那個逼她給31個政商大佬提供超過100次性服務的男人。
檢察官敷衍了事的問了幾個問題后,讓她回家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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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有沒有等來不得而知,但三天后,張紫妍把自己吊死在樓梯欄桿上,留下一份230頁的遺書。
其中,時間、地點、人物,每一條都詳細到能作為法庭證據。
2011年,韓國高等法院確認張紫妍被迫陪睡的事實。
最終判決:她經紀公司的老板金成勛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外加160小時社會服務,至于那31個名單上的人,安然無恙。
這是說韓國的法治環境寬松嗎?
不盡然,寬不寬松看違法對象是誰,對于普通民眾,韓國法律鐵面無私,嚴苛到變態,但對韓國財閥,這套法律則變得溫柔體貼,處處是后門。
2013年2月20日,韓國前警察廳長趙某因誹謗已故人士背叛10個月有期徒刑,而且是當庭收押。
你說韓國法律嚴不嚴!
張紫妍死后十年,師妹尹智吾站了出來,在青瓦臺網站發起簽名,這是十年來唯一敢公開作證的目擊者。
短短幾天,有50萬韓國人簽名請愿,尹智吾召開記者會,聲淚俱下的描述自己親眼看見張紫妍被灌藥、被侵犯的畫面。
現場的記者都在拍,采訪畫面很快傳遍全國,連時任總統文在寅都表示“賭上命運徹查真相”。
尹智吾以為這次終于不一樣了。
然而,
2019年5月20日,韓國法務部檢察院歷史委員會公布終審結果:以現有線索無法查明張紫妍文件內容的真實性。
唯一在張紫妍案中受到刑事指控的,是一名被指控在派對上強制猥褻張紫妍的前記者。
而法院以唯一目擊證人尹智吾的證詞“前后矛盾”為由,判他無罪。
至于那些被遺書點名的大人物,如樂天集團辛格浩、辛東彬父子,《朝鮮日報》的記者趙熙千,則從未被傳喚,更未被起訴。
倒是尹智吾因此惹上了大麻煩。
為師妹出頭鳴冤后,一大堆莫名其妙的指控很快找上尹智吾,罪名涉及欺詐、損害名譽,訴訟紛至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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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智吾的正常生活也受到嚴重影響,有次外出,還遭到不明人士的跟蹤,讓尹智吾陷入巨大的惶恐中,最后,不得不離開韓國,流亡加拿大。
在確鑿的證據前裝聾作啞,但面對正義的聲音卻變得無比苛刻,并集中全部精力尋找證詞中的破綻。
這才是韓國法制的真實面目。
張紫妍的遭遇并非個例,而是眾多悲劇中最廣為人知,最無恥的一個。
2005年,李恩珠用晾衣繩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崔真實在浴室里殞命;鄭多彬的尸體在天花板下被發現;具荷拉在社交媒體留下“再見”二字后,從樓上墜亡;崔雪莉房間里散落著陰暗扭曲的畫作,韓國著名心理專家看過那些畫后表示:一看就有被性虐的痕跡。
這些女星的自殺,只是給韓國的八卦媒體貢獻了一些變態話題,并沒人因此受到法律的懲罰。
2023年,26歲的鄭彩率被發現死在家中,她的社交賬號留下的最后一條動態只有兩個字:“笑吧!”
笑什么?
是笑人世涼薄?笑那些財閥變態?還是笑韓國法律的荒唐?
或許都有。
數據顯示,在1995到2025的30年里,韓國有超過20位女藝人自殺。
韓國人權委員會調查顯示,60.2%的女演員接到過性招待邀請,58.3%遭受過性騷擾。
那些外表光鮮亮麗的韓國女星,不是“死于抑郁癥”,而是死在一個把漂亮女孩當成商品分配給權貴的罪惡系統里。
法律,在這個特殊群體面前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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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李健熙1996年行賄,緩刑,2008年逃稅,再次獲緩刑,后獲總統特赦。
SK集團會長崔泰源、現代汽車會長鄭夢九、CJ集團會長李在賢、韓華集團會長金升淵.....這些大佬們,無一例外,都是犯罪后獲在任總統特赦離開牢房,他們不是無罪釋放,而是認罪了、被判刑了,只是在宣判后重獲自由。
程序合法,手續完備,除了缺乏正義,從法律角度挑不出一點毛病。
對于這些財閥而言,韓國法律給他們準備的是專門的旋轉門式量刑,轉一圈,一切重新開始。
所以,請別用“審判總統”來論證韓國是法治社會了。
總統頻頻落馬、財閥穩如泰山,這恰好說明韓國不是法治社會,而是一個披著司法長袍的財閥領地。
張紫妍們不過是獻給財閥制度的祭品,是玩物,而那套“可以對總統鐵面無私”的法律機器,每次走到財閥辦公室門口就自動關機。
全斗煥死了,盧泰愚死了,盧武鉉跳崖了,樸槿惠實實在在的吃了好長時間的牢飯,尹錫悅剛領了7年徒刑, 韓國總統沒有一個好下場。
而三星李氏、現代鄭氏、LG具氏、樂天辛氏,三代人穩穩當當地坐在權力金字塔尖上。
公知說這是法治的勝利,而小編卻覺得,這是韓國“法治”最精確的說明書: 總統是財閥的管家,管家犯錯就推出去挨刀,主人的樓,一根柱子都不能松。
尹錫悅的二審7年,不過是這出長劇的最新一集,演員換了,劇本從來沒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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