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世明
今年8月15日,是全國生態日,也是生態環境法典正式施行的日子。這部“綠色法典”,把“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融入其中,把覆蓋全域、貫穿全程的制度構筑起來,以“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筑起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堅固屏障,為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筑牢法治根基。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法典制定完成是“前半篇文章”,推動實施見效才是更吃勁、更關鍵的“后半篇文章”。“十五五”規劃綱要已對“實施生態環境法典”作出部署,讓法典真正從文本走向實踐,關鍵在于把對政府、企業、公民等各主體的權利、義務、責任規定落到實處,將法典中的具體規則融入現實中的審批流程、執法文書、合同條款和村規民約里,真正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完備高效的配套立法體系,是釋放法典治理效能的關鍵支撐。法典統一明確了生態保護紅線、污染防治規則、生態修復機制等,但面對復雜多元的區域治理、行業監管、糾紛化解場景,還需標準細化、流程規范、權責明確的配套制度承接轉化。要以法典為核心推進配套制度建設,補齊短板,打通制度具象落地的銜接堵點;全面梳理存量規范,與法典精神不一致、內容相沖突的及時修改廢止;深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真正實現生態環境治理各方面全過程有法可依、有規可守、有章可循。
公正文明執法是法典實施的核心環節。要明確執法職責權限,推進跨區域、跨部門協同執法,完善執法裁量基準,規范自由裁量權行使。強化執法監督,暢通群眾舉報監督渠道。建立健全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發揮司法保障作用,形成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執法體制,提升執法效能。按日計罰等制度既要讓法律“長牙齒”,也要配套“及時制止違法”的程序劍鞘,避免以罰代管。
法典的實施成效,要靠全社會的普遍認同與自覺遵守。抓好“關鍵少數”,將法典納入各級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必修課,才能提升其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綠色發展的能力。加強全社會法治宣傳教育,把學習貫徹法典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結合起來,重點宣傳法典賦予公民、法人的環境權利義務,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當法治從外在強制轉化為內在自覺,法典才能真正變為“行動中的法律”,法典的價值就會在群眾真切感受中得到實現。
法典,筑基美麗中國;法治,護航永續發展。推動生態環境法典高質量實施,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準確把握“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現代生態環境治理體系,以法典之力筑牢美麗中國建設的法治基石,讓法治之光照亮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之路。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 人民日報 》( 2026年08月13日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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