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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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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央視新聞報道,前不久,成都警方在一間民房內,查獲了大量堆積如山的未拆封商品。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這上千件嶄新的電器,竟然全是犯罪嫌疑人張某“薅羊毛”所得,而且大部分都是“零元購”。
據張某交代,這些數以千計的異常訂單,都是通過平臺一個叫作“以舊換新”的活動下單的。她說,只要手速足夠快,在操作時取消大型訂單,返回小型訂單,就會顯示0元購,不用支付一分錢拿到全新的小家電。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也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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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平臺漏洞,以“薅羊毛”方式獲取數量巨大、金額很大的商品,張某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然而,消息發布后,網友的反應卻有點令人意想不到。有的網友認為,張某是買家,利用平臺漏洞“薅羊毛”,只是道德問題,不構成違法;有的網友則認為,商家出現的損失,應當找平臺去賠,而不應當把責任歸咎于張某;還有網友認為,這是民事糾紛,應當調解解決;更有網友認為,“薅羊毛”幾次發現不了,幾千次都沒有發現,就應該是平臺和商家的問題了。
等等!
當然,更多的網友認為,張某的這種“薅羊毛”行為,已經超出了正常的道德范疇和民事范疇,構成犯罪,應當追究張某的刑事責任。有的網友還不無可惜地表示,如此聰明,做點啥不行,非要違法呢!
雖然最終如何處理,不會因為網友的意見不同,司法機關就搖擺不定,就不對張某的行為予以處罰。但是,從網友的反應中也可以看出,類似“以舊換新”這種線上活動,如何在保證沒有漏洞的情況下才推出,也是值得思考的問題。否則,就無法避免發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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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自網上銷售平臺搭建以來,類似“薅羊毛”這樣的行為,已經發生很多很多。最典型的,就是“僅退款”舉措,就造成商家大量損失。去年以來商家千里追貨的新聞就發生多起,惡意僅退款者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但是,如果僅僅制裁違法者,而平臺的漏洞堵不住,甚至每推出一項活動,就留下一批漏洞,就要讓一批人以身試法,也不是一件好事。法律,畢竟不是用來讓人以身去試的,而是為了打擊犯罪,讓每個人都更加遵法守法,做一個好公民。
可是,平臺頻頻留下的漏洞,又讓某些法律意識淡薄者頻頻做出以身試法的行為,到底責任應當在誰?網友的反應不一,可能也不只是不懂法,不是認為張某等人不應當受到法律制裁,而是對平臺漏洞的不滿和擔憂。
事實也是,互聯網平臺,確實給企業、居民帶來了巨大的方便。特別是居民,足不出戶也能購買到自己想要的商品,且價格非常便宜。但是,平臺頻頻出現的漏洞,也給消費者帶來了很多疑惑和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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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們的行為,是通過平臺的漏洞對商家利益產生傷害。由于數量和數額巨大,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反過來,商家利用平臺漏洞,對買家,也就是廣大消費者產生傷害,又當如何處理呢?更多情況下,消費者只能忍氣吞聲。因為,消費者被損害的數額很小,有關方面也不可能為了幾元、幾十元、上百元、幾百元的涉案金額去調查、處理。
如此一來,網友們對張某案件的反應,也就似乎有了一定的、可以存在的理由了。因為,商家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也是違法的。可是,誰來給消費者做主呢?又有多少商家因為損害消費者利益受到過處罰呢?譬如直播帶貨售賣假貨,數額巨大,最終也僅僅以經濟賠償、經濟處罰處理,而沒有追究直播帶貨者刑事責任。
直播帶貨售賣假貨,能否也可以看作是平臺的漏洞呢?為什么涉案金額那么大,不能追究直播帶貨者的刑事責任呢?張某利用平臺的漏洞牟取不當利益,論金額,要比直播帶貨者少很多很多。即便與直播帶假貨形成的凈利潤、凈收益相比,金額也要小太多,卻要追究刑事責任,是否存在不公現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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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的行為,肯定是違法的,也是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的。但是,平臺的漏洞,也是存在的,也是要承擔責任的。而類似直播帶假貨等行為,商家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是否也要嚴厲追責,而不僅僅只是經濟賠償和經濟處罰,也是值得有關方面研究與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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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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