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圭海四記原創,文章未經許可請勿轉載。圭海四記專注于閩南本地化文史研究,主要記錄以海滄為中心的龍同海地區的文史現象,因地域及見識局限,難免主觀臆斷,歡迎指教、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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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清一代,海滄的文教事業可謂宋明以來的至暗時刻,特別是晚清時期,全民下海的風潮,更讓這里成了讀書人的落鳳坡。然而,就在清朝正式廢除科舉考試的前夕,海滄生員竟然連續在福建省最后四科鄉試中各有落子,實在神奇。
如光緒二十年(1894)甲午科伊象昻榜“邱煒萲”(新垵人)、光緒二十三年(1897)丁酉科鄭書祥榜“陳炳煌”(青礁人)、光緒二十八年(1902)補行庚子辛丑恩正并科林傳甲榜“邱曾清”(新垵人)、光緒二十九年(1903)癸卯恩科林志炬榜“邱曾山”(新垵人)。
參考資料:李厚基.福建通志[M]. 福州:福建督軍署,1922 (民國十一年):福建選舉志之卷十三
四位舉人,均擁有符合當時海滄大環境的共性身份:富僑。他們不同于其他省份學子“學而優則仕”的奮斗方式,而是調換了途徑,改以“商而富則仕(功名)”。
從有限的史料中,我們發現,這些帶有濃厚華僑背景的舉子們,在他們考取功名的路上,盡管過程有些波折,但是在賣官鬻爵成風的清朝,“有錢傍身”最終還是讓他們找到了實現目標的捷徑和機會。
一、等了半個世紀的鄉試第六名
關注點重回到道光二十六年(1846)丙午科福建鄉試,這是晚清海滄科舉的分水嶺。
近半個世紀的空檔與等待,海滄在這一年終于等來一位新科舉人,這不是科舉人才的斷層,而是海滄社會由本土自給自足向海外謀求補給的蛻變過程的必然結果。事實證明,該時期下南洋的海滄人民,正在用一種不一樣的方式證明自己科舉文化上的殊途同歸。
按同治《福建通志》和光緒《漳州府志》的記錄,道光丙午科共有2人來自海澄縣,其一為第六名邱曾新。邱曾新中舉后,在赴京公干時,曾為北京的漳州會館捐獻例銀,因而得以將較為詳細的名諱記錄在案,“邱曾新,香圃,海澄人,道光丙午(鄉試)”。(參考資料:(清) 楊熊飛.漳郡會館錄 [M]// 漳州文庫編委會.漳州文庫.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21:卷一·文科名)
查《新江邱曾氏族譜》,其科舉名錄中記有:邱會新,名如菜,字淑羹,又字君喻,號香圃,榜名會新,補光祿寺良醖署正。由“香圃”及“光祿寺”可知,族譜中所記錄的邱會新,即舉人邱曾新無疑,可能是族譜2014年重修時誤將繁體字的“曾”抄錯為“會”。
族譜還提到邱曾新因“本府匪擾亂,在署告尋親假開缺回籍”。時道、咸年間,閩南地區小刀會活動頻發,而新垵又是重災區,邱曾新能在此時毅然拋棄名利回鄉,不戀官場風云,想必是個坦坦蕩蕩的好漢。
然而,邱曾新的回鄉,可能遠沒有族譜描述的這么簡單。
二、覆試四等,褫奪功名
道光二十三年(1843)起,清朝正式規定,所有舉人進京參加會試前,均需到禮部進行覆試。綜合覆試成績及本省鄉試原卷筆跡、文風比對結果后,評為一~四等及不入等:一~三等準予參加本年會試,四等依照荒謬情況罰停一~三科會試,而不入等則可能被革去舉人功名,降回生員,情節嚴重者送刑部審訊。
道光三十年(1850),邱曾新按例進京參加了禮部主持的覆試。在此次覆試中,共有十五名各省舉人位列四等,均被罰停會試二科,而其中的邱曾新竟以“文理悖謬”被褫奪福建丙午舉人功名。(參考資料:(清) 翁心存。知止齋日記 [M]. 稿本。北京:國家圖書館 藏:卷十二)此外,邱曾新原參加福建鄉試的生員(附生)身份,似乎也同時被革除了。
令人意外的是,邱曾新對于此次超綱的處罰力度并未提出異議,只是在當年提出了“捐復附生”的請求。恢復附生的身份,對于清朝來說是相當簡單的事情,更何況邱曾新此次愿意通過正規的“捐納”途徑“捐復”(捐納監生,公開價:108兩)。只是,邱曾新有被褫奪功名的案底,按流程還得上報禮部審批。可笑的是,禮部竟然回絕了邱曾新“質樸”的請求,其原因也著實讓人哭笑不得。
禮部接獲案件后,立即調閱了邱曾新進京參加覆試的原卷,覆核官看了卷子后,大吃一驚:“實屬悖謬”,果斷下了批示:“不準捐復附生”。
原來,舉人覆試,僅需當場完成四書制義1篇和五言八韻試律詩1首即可,而邱曾新竟然在這么正式的考試中隨意答題并抄錄唐詩二首湊數,以至于考官注以“文理不通”后給予了“史上最嚴格”的處罰。
咸豐二年(1852),不氣餒的邱曾新再次呈上更“富有”的請求。首先,他解釋了自己覆試答卷不理想的原因,“因感冒風寒,心神迷亂,湊錄唐詩交卷,以致考列四等,奉旨斥革”;其次,表達了自己知恥而后勇的自省,“伏思革舉獲罪之由,止于詩文荒謬,不敢自棄”;最后,提出了新的請求,“呈請加倍捐復原資,另捐官職等情”。這次請求,邱曾新言辭懇切,誠意滿滿,對于清朝來說,不僅獲得美名,還有捐納收入,自然樂見其成,于是“準其以原名捐監,另捐官職”。
(參考資料:(清) 禮部。欽定科場條例 [M]// 沈云龍。近代中國史料叢刊。臺北:文海出版社,影印本:卷七&卷四十九)
如此看來,邱曾新的從六品光祿寺良醖署正之職,可能不是舉人未革除前通過正常渠道獲得的,應是在咸豐二年以后通過捐納官職取得的虛職。既為虛職,便不存在族譜所說告假歸籍的問題。在那個年代,不管通過什么渠道獲得功名,都是值得慶賀、炫耀的大事,倘若出現了褫奪功名的壞事,能隱便隱了。
三、富僑是非多
光緒二十三年(1897)十二月,清朝對山東、山西、河南、陜西、福建等省丁酉科鄉試中式硃墨卷進行復核抽查。重點關注了考生涂改標注和考官應貼不貼的問題:凡抬頭涂改者罰停二科;添注涂改字數、添改挖補跡涉可疑者罰停二科;受卷官應貼不貼罰俸一年等。
在此處抽查中,共發現了十卷存在不合格現象,其中大多數考生因部分錯誤被罰停一~二科,惟三人錯誤太多,被罰停了三科。福建鄉試僅一卷存在問題,為第七十一名的陳炳煌,第一場通共添注涂改過百字,又第二場添注涂改不符三十余字,兩案疊加,罰停三科。(參考資料:(清) 禮部。續增科場條例 [M]// 沈云龍。近代中國史料叢刊。臺北:文海出版社,影印本)陳炳煌如此錯誤相對于邱曾新似不算什么,但對于福建鄉試千萬考生來說,未免有些浮夸,是文章過于出眾而被破格錄取,還是卷面和涂改無關最終結果?
青礁村蘆塘社富商陳再安為光耀門楣、一改商人卑微地位,將重寶押在年少有才的兒子陳炳煌身上,其背負的家族希望可謂巨大。從陳炳煌在中舉前后積極參與海滄社會公益事業所扮演的的董事、協董角色看,他并非紈绔子弟,甚至在文化分工上頗有建樹。或許,鄉試墨卷復核的錯誤,只是他在鄉試中的一個紕漏點吧。
與陳炳煌情況相似者,還有邱煒萲,即后世聞名的邱菽園。他的父親邱篤信,是僑居新加坡的富商,實力與陳再安不相上下。當他完成了商業成就后,也開始走向“商而富則仕(功名)”的老路。邱菽園作為新加坡最出色的詩人、文化學者之一,也終于成為了南洋最早的、具備真才實學的舉人之一。
與功名綁在一塊的邱菽園,想要進一步仕進,在風雨飄搖的清朝后期,似乎只能憑借運氣了。就在這糾葛之中,借保皇名義招搖撞騙的康有為成了邱菽園曲線救國、實現功名愿望的新希望,于是,邱菽園將父輩辛辛苦苦攢下的錢財大把大把投入了康有為的口袋。直到康有為騙局破敗,邱菽園才恍然大悟,自己竟然上了賊船。而此時,邱菽園資助康有為的消息也傳到了清朝中樞,他很快便被全國通緝,眼看舉人功名隨時要被革除了。
光緒二十七年(1901),悔悟的邱菽園立即找到張之洞,希望通過報效賑捐白銀一萬兩換取朝廷的再信任,并徹底與康有為劃清界限。就此通融,邱菽園的通緝令不僅被徹底撤銷,而且還恩賞著加主事職,并加四品銜。
(參考資料:大清德宗同天崇運大中至正經文緯武仁孝睿智端儉寬勤景皇帝實錄 [M]. 清內府抄本。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第四百八十六卷)
光緒二十八年(1902),在福建紳士郎中陳綱的勸說下,邱菽園再度捐助賑款二萬兩。閩浙總督許應骙隨之上奏朝廷請賞,邱菽園又得以獲得二品頂戴,及送部引見的機會。就此,依靠財力,邱菽園完成了通過科舉途徑所無法達到的殊榮,幸與不幸?只有邱菽園自己知道。
或許,從邱菽園親手為自己營造的墓碑上“處士”二字,便已寫出了邱菽園自己,以及晚清諸位海滄富僑舉人的心境:末世功名,一紙鈔票的玩笑罷了。
(參考資料:大清德宗同天崇運大中至正經文緯武仁孝睿智端儉寬勤景皇帝實錄 [M]. 清內府抄本。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第四百九十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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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菽園墓,新加坡武吉布朗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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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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