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發布”消息,7月21日,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省政商交往行為指引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列出政商交往正面、負面清單,旨在進一步厘清政商交往邊界,持續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清單》分為四個部分,分別對黨政機關和公職人員、經營主體和企業家明確了正面引導與負面禁止行為。其中,黨政機關和公職人員政商交往正面清單共十項,明確要求公職人員主動靠前服務企業,聚焦落實惠企政策、助推經貿活動、紓解發展難題、優化政務服務、規范監管執法等關鍵領域發力:將自貿港惠企政策納入“海易兌”系統,推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機制,推動政策直達快享;落實領導干部聯系企業、企業服務專員制度,多渠道收集解決企業訴求;深化市場準入承諾即入制、“極簡審批”改革,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行包容審慎監管,最大程度減輕企業負擔;堅持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清理廢止不合理規定,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黨政機關和公職人員政商交往負面清單則明確“六個嚴禁”:嚴禁濫用職權監管、嚴禁違約失信履約、嚴禁插手企業經營、嚴禁懶政怠政履職、嚴禁權錢交易牟利、嚴禁親屬關聯謀利,劃清政商交往紀律紅線。
針對經營主體和企業家,正面清單要求其厚植愛國情懷,將企業發展融入國家戰略和自貿港建設大局,聚力主業、推動創新,完善企業治理,堅持誠信守法,踐行清廉理念,履行社會責任。負面清單明確禁止六種違規行為:嚴禁請托公職人員違規干預市場經濟活動、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競爭優勢、違規輸送利益、干擾執行公務或公正司法等行為,引導經營主體依法合規經營。
《清單》的出臺為政商交往明確了行為邊界,既鼓勵公職人員主動服務企業,又防范政商交往廉潔風險,同時引導經營主體和企業家合法合規與政府部門交往,將進一步推動構建親而有度、清而有為的政商關系,為海南自貿港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另據海南黨辦微信公眾號消息,《清單》中“經營主體和企業家政商交往負面清單”明確指出,禁止向公職人員或其親屬和特定關系人以任何名義贈送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等財物。嚴禁通過虛增交易價格、支付“咨詢費”“服務費”等方式變相行賄。嚴禁以電子紅包、數字貨幣等方式進行隱蔽行賄。禁止以代為投資、理財,或贈送干股、高息借貸、掛名取酬等形式向公職人員或其親屬輸送利益。嚴禁與公職人員及其親屬進行虛假投資、虛假合伙、虛假借貸等行為。嚴禁通過與公職人員及其親屬訂立虛假勞動合同、虛假合作協議,以特定名義領薪、虛發報酬等形式變相進行利益輸送。嚴禁通過“期權式”圍獵等方式,為公職人員離職或退(離)休后提供干股、高薪聘任等利益。
編輯:李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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