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甘肅正寧發布《關于月明九年制學校教學樓建設項目調查情況的通報》:
2026年7月12日,正寧縣委縣政府成立聯合調查組,全面調查月明九年制學校教學樓項目建設情況。調查組由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縣紀委監委、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等部門參加。現將調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項目建設情況
正寧縣月明九年制學校教學樓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月明教學樓項目”),于2018年3月27日經正寧縣發改局批復立項,2018年7月3日經正寧縣教育局批復初設,概算總投資1080萬元(其中,中央預算內資金580萬元,其余為縣級自籌),建設內容包括新建四層框架結構教學樓1幢3311.81㎡,室外框架結構水泵房、300m3消防水池、地溝48m,地下室消防栓1臺、校園內設315KVA變壓器1臺、室外電纜107m等。2018年12月12日,該項目由甘肅省慶陽市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慶陽建司”)中標承建,2019年3月10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雙方代表分別為時任月明九年制學校校長樊某寧、慶陽建司董事長李某華及委托人石某彤,簽約合同價945.66萬元,合同約定2019年3月15日開工、2019年12月20日竣工,項目經理李某軍、技術負責人范某、質檢員高某捷和常某、安全員李某蘭和楊某、施工員梁某卿。監理單位為甘肅華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經查,月明教學樓項目2019年4月2日進場施工以來,先后于2019年9月29日、2020年9月17日、2021年7月31日、2023年11月20日四次間歇性停工。其間,經月明九年制學校、縣教育局、縣政府先后與慶陽建司多次協商,2025年10月19日慶陽建司另行組織施工隊伍進場施工,2026年3月26日項目實質性復工,6月28日完成全部建設內容。目前,正在進行項目驗收、工程結算。2026年秋季開學投入使用。
調查發現,月明教學樓項目《中標通知書》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項目經理為李某軍,但2019年慶陽建司《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經濟責任書審批表》顯示項目負責人為王某鵬,慶陽建司存在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問題。
二、資金支付情況
經查,正寧縣財政局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的方式,累計支付慶陽建司月明教學樓項目工程款822.17萬元,其中中央預算內資金580萬元截至2023年11月10日全部支付。
經查閱正寧縣財政局給慶陽建司對公賬戶的支付憑證,并根據施工日志和監理日志對完成工程量進行核算,截至2019年9月29日第一次停工時,累計完成工程量285萬元,支付工程款80萬元;截至2020年9月17日第二次停工時,累計完成工程量428萬元,支付工程款400萬元;截至2021年7月31日第三次停工時,累計完成工程量525萬元,支付工程款520萬元;截至2023年11月20日第四次停工時,累計完成工程量640.39萬元,支付工程款593.8萬元,除第一次停工時支付工程款滯后外,其余3次停工時支付工程款進度與完成工程量大體相當。2023年11月29日支付工程款28.37萬元。根據慶陽建司2024年10月28日出具的《正寧縣月明九年制學校教學樓項目情況說明》(王某鵬簽字確認),顯示該項目完成工程造價658.44萬元;2025年8月15日至26日,正寧縣審計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對工程造價進行審核,《審計報告》顯示實際完成640.39萬元。截至2023年11月29日正寧縣財政局累計支付慶陽建司月明教學樓項目工程款622.17萬元(截至2024年1月30日慶陽建司向王某鵬支付各類費用621.87萬元)、占完成工程量的9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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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9日慶陽建司另行組織施工隊伍施工后,2026年1—7月支付200萬元,截至目前月明教學樓項目累計支付資金856萬元,其中前期費用33.83萬元,工程款822.17萬元、占合同約定工程造價的86.94%。依據財政部建設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政部住建部《關于完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辦法的通知》有關規定,剩余工程款待項目驗收結算后支付。
三、工程延期情況
經查,2019年9月29日施工方以自開工以來僅撥付80萬元的工程款為由申請工程暫時停工,經甘肅華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監理項目部、項目建設單位同意后停工。2020年9月17日至2023年11月20日,施工方以未付清工程款為由先后3次單方面停工。2024年1月10日月明九年制學校與王某鵬協商工程復工事宜時,王某鵬提交9張《工程簽證單》,要求解決工程額外支出資金774.05萬元,否則拒不復工。
其間,正寧縣委縣政府成立工作專班、專項核查工作組,專題召開協調推進會議,研究制定《正寧縣月明九年制學校教學樓建設項目整改推進方案》,形成《關于正寧縣月明九年制學校教學樓建設項目核查情況的報告》,同時縣委縣政府分管同志、縣教育局、月明九年制學校與慶陽建司及王某鵬反復協商復工事宜,并于2024年5月10日達成一致意見“由縣教育局、縣財政局、慶陽市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月明九年制學校相關負責人和王某鵬現場對已完成工程量進行核定;對已完成工程量進行結算;由慶陽市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組織人員進場施工”。2024年10月28日慶陽建司與王某鵬完成工程量核算,但雙方就賬務結算、重新組織隊伍施工等問題又產生分歧,工程未復工。
為督促施工企業盡快復工,2025年8月15日至26日正寧縣審計局對月明教學樓項目程序執行、招投標、完成投資、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并委托華地眾信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對項目造價進行專項審核,結果表明該項目截至2023年11月29日支付工程款進度與完成工程量大體相當。
審計還發現,2024年1月10日王某鵬提交的9張要求解決工程額外支出資金774.05萬元的《工程簽證單》,系項目停工后分別于2023年11月20日、11月21日、12月7日補簽,無設計變更及實體工程量增減依據,所載內容不屬于工程簽證確認范圍,且存在未履行簽證聯審報批程序、違規簽證和簽證資金不實的問題。
2025年10月19日至11月10日,慶陽建司另行組建工隊進場施工,其間王某鵬因與慶陽建司賬務結算未達成一致,采取封鎖施工場地大門、用私家車封堵施工通道、派人現場阻撓等方式多次阻工,經月明九年制學校、縣教育局現場協調未果,正寧縣公安局西坡派出所于2025年10月23日、10月25日、10月31日、11月3日、11月10日先后5次接警調處矛盾糾紛。
四、現有校舍情況
經調查,正寧縣月明九年制學校占地18.24畝,現有校舍總面積3903.36㎡(不含新建教學樓),其中平房39間755.05㎡,于2009年11月按照災后重建標準建成投用,經鑒定結構安全性為Bsu級。
五、涉嫌違法違紀問題處理情況
經查,慶陽建司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違反《建筑法》第二十六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正寧縣住建局依據《建筑法》第六十六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之規定,對慶陽建司處208045.23元罰款,對慶陽建司直接責任人員侯某斌處12482.71元罰款。同時,依據《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五項之規定,對監理單位甘肅華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總監夏某發處3000元罰款。
正寧縣紀委監委對月明九年制學校相關責任人有關問題進行立案審查,查明2023年11月20日、11月21日、12月7日,時任月明九年制學校校長李某龍、總務主任張某權作為月明教學樓項目建設單位負責人,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在內容不符合工程簽證范圍的《工程簽證單》上簽字,且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2026年3月27日正寧縣紀委監委對李某龍、張某權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調查過程中還發現其他違法線索,已移送相關部門核查。2026年7月14日慶陽市紀委監委對月明教學樓項目涉及的問題已介入調查。
正寧縣月明教學樓項目長時間未建成投用,充分暴露出我們在項目監管、依法解決矛盾糾紛方面還有不足和短板,縣委縣政府對此深刻檢討。我們將舉一反三,全面加強各類項目監管,全力加快在建項目進度,對存在的問題緊盯不放、徹底整改,堅決防止類似問題發生。誠摯感謝社會各界、媒體朋友的監督。
來源:正寧發布 B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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