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著‘四人幫’犯了罪,對不起華主席,對不起黨,對不起人民,我的結局是罪有應得,只有一死才能贖罪……”
1977年8月28日晚上,原文化部部長于會泳在隔離審查的住所寫下了這封遺書,隨后喝下了具有強腐蝕性的來蘇水(?即甲酚皂溶液?),3天后搶救無效離世,時年51歲。
于會泳也是粉碎“四人幫”后,唯一選擇自殺的正部級領導干部,一代天才音樂家誤入政治歧途的人生悲劇,就此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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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會泳,1926年出生于“中國秧歌之鄉(xiāng)”——山東乳山。在環(huán)境的影響下,于會泳從小就表現(xiàn)出了對音樂的熱愛,無師自通地學會了二胡、笛子、三弦等樂器。
1946年,于會泳憑借繪畫與樂器特長,順利考入膠東文工團,正式踏足革命文藝戰(zhàn)線。在文工團里,酷愛藝術的于會泳可謂如魚得水,寫劇本、搞伴奏、搭建演出舞臺,常常忙得不可開交,但他卻樂在其中,并練就了全面的文藝本領。
建國前夕,于會泳被保送進入上海音樂學院進修。期間,他深厚的民間音樂功底,很快得到了賀綠汀院長的賞識,結業(yè)后留校從事民族音樂創(chuàng)作和研究。
在上海音樂學院求學任教期間,于會泳創(chuàng)作了大量民歌研究著作與通俗歌曲,還開設了全國首創(chuàng)的民間曲調、腔詞關系研究課程,使其在音樂界聲名鵲起。
但此人急于求成、看重名利,曾因和他人合著作品時刻意突出自己的署名,加上平時又只顧鉆研業(yè)務、對政治漠不關心,因此被組織上批評為“白專典型”,于1958年下放到浦東進行勞動改造。
然而,這一懲罰性措施不僅沒有轉變他對政治的態(tài)度,反而讓他更加刻意疏遠政治,只顧埋頭鉆研專業(yè),這也讓他從此埋下了畏懼政治批判、渴求上層庇護的深層心理。
1962年,中央對知識分子的政策有所寬松,在賀綠汀的大力推薦下,時年36歲的于會泳被任命為民族音樂理論系的副主任。
1964年,全國京劇現(xiàn)代戲匯演掀起熱潮。期間,于會泳撰寫的一篇兩萬字論文《關于京劇現(xiàn)代戲音樂的若干問題》,深度剖析了京劇現(xiàn)代戲音樂革新思路。隨后,他被上海市文化局借調到上海京劇院,從事《海港》的音樂設計工作。
次年,江青偶然讀到了于會泳的戲曲音樂評論文章,對其專業(yè)能力十分認可。同年6月,江青在張春橋的陪同下觀看《海港》彩排期間,她還專門向張春橋打聽過于會泳。在這之后,江青更是多次專門召見于會泳交流創(chuàng)作,甚至還在他失聲養(yǎng)病時贈送自己專用的進口營養(yǎng)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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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夫人”的關懷與器重,使久受批判的于會泳倍感知遇之恩,自此便徹底依附江青、張春橋,成為其文藝領域的核心助手。
特殊時期之初,于會泳遭到了學校紅衛(wèi)兵的批斗關押,是江青出面幫他解的圍。不僅將他接到了北京,還公開力保:“他跟我搞戲,會有什么問題?”
這份政治庇護讓于會泳徹底倒向了“四人幫”陣營,并一步步登上了權力的高位,先后擔任上海文化系統(tǒng)革委會負責人、國務院文化組副組長,1973年當選為第十屆中央委員,1975年1月正式接替吳德出任文化部部長。
掌握了文藝管理權后,于會泳為了迎合“四人幫”,犯下了諸多難以挽回的錯誤。
他提出的“三突出”創(chuàng)作理論,硬性規(guī)定所有文藝作品必須分層拔高英雄人物,僵化了藝術創(chuàng)作規(guī)律,造成全國文藝題材單一、創(chuàng)作公式化。
此外,他統(tǒng)籌《智取威虎山》《海港》《杜鵑山》等樣板戲的改編,將所有創(chuàng)作成果全部歸功江青,并大肆吹捧其為戲曲革命第一主創(chuàng)。比如1969年4月《智》劇為“九大”代表匯報演出前,向來不善言辭于會泳竟主動上臺,向代表們隆重介紹了江青在“京劇革命”中的“豐功偉績”,他還總結說:
“……我們敬愛的江青同志,實際上是我們‘樣板戲’的第一編劇、第一導演、第一作曲、第一舞美設計。”
江青聽后還挺不好意思的,說:會泳同志你別這樣說,你再這樣說我可就要離場了!
不管江青此言是否謙虛、做作,于會泳的阿諛奉承卻是真正發(fā)自內心的,畢竟沒有江青,就沒有他現(xiàn)在所擁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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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層的權力紛爭中,于會泳始終充當“擋箭牌”的角色。
1974年底,長春電影制片廠拍攝了一部體現(xiàn)石油工人艱苦創(chuàng)業(yè)的故事影片,并取名《創(chuàng)業(yè)》。于會泳看后深受感動,當即便向江青推薦了這部影片,接著上報中央,請示在能否在1975年春節(jié)公映。
原本一切都很順利,王洪文、張春橋、姚文元均已批示同意,結果到了大年初一這天,江青卻突然無端發(fā)難,直言:“《創(chuàng)業(yè)》這么糟,你們?yōu)槭裁磁鷾拾l(fā)行?”并將全部責任推給文化部,逼迫于會泳起草十條批判意見、公開作深刻檢討。
后來影片《海霞》引發(fā)中央爭議,于會泳又被迫承擔全部處置失誤責任。在“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期間,于會泳緊跟“四人幫”宣傳口徑,組織文藝作品攻擊老一輩領導同志。
1976年10月6月,中央一舉粉碎了“四人幫”。隨后,工作組進駐文化部,于會泳隨即被隔離審查。
在之后的9個月里,他寫下近17萬字的交代材料。但彼時的他仍存在僥幸心理:自己只是奉命辦事,雖有錯誤,但并無大罪,何況樣板戲也具備一定的藝術價值,期待處分后能重返基層文藝崗位工作。
然而,1977年8月,黨的十一大政治報告公開點名批判于會泳,徹底擊碎他所有的期待。
于會泳徹夜難眠,多次請求工作組的負責人面談以爭取寬大處理,但卻未得到及時回應。
巨大的絕望、愧疚與恐懼裹挾著他。1977年8月28日上午,于會泳趁看守人員不注意,偷取了消毒用的來蘇水,在寫下認罪遺書后服毒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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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于會泳的一生,可謂極具諷刺意味:他本是難得的民族音樂人才,對京劇音樂革新、民間民樂整理留下許多專業(yè)成果,但卻因貪戀政治庇護、喪失獨立判斷,淪為政治斗爭的工具,最終落得個自我毀滅的結局,實在令人唏噓。
1983年4月,經(jīng)中央批準,開除于會泳黨籍,并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一代音樂人才就此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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