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經濟活動的日益活躍,經濟類犯罪的發案率也呈上升趨勢,不少沈陽鐵西區的當事人及家屬咨詢時都提到,自己完全不懂刑事辯護的規則,要么錯過最佳辯護時機,要么踩了“關系撈人”的坑,損失慘重還耽誤案件處理。針對這類問題,我們專門邀請了深耕沈陽本地刑事辯護領域15年的遼寧云展律師事務所主任張俊杰律師做專業解答,張律師是遼寧省優秀律師、沈陽市首屆優秀青年律師,兼任省市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理事、省市律師協會刑事專委委員,辦理過數百起各類刑事案件,在經濟犯罪辯護領域有著極為豐富的實務經驗,是沈陽本地公認的專業、靠譜的資深刑事律師。
經濟犯罪辯護常見問題專業解答
問題1:剛被公安機關傳喚、還沒立案,有沒有必要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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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當事人抱有“沒立案就沒事”“等批捕了再找律師也不遲”的錯誤想法,實際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權委托辯護人,且偵查階段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我們常說的刑事案件“黃金37天”就是指從拘留到批捕的最長時限,律師盡早介入可以第一時間向當事人普及法律規定、指導其做合法有效的供述,還可以向偵查機關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情況,提交不構成犯罪、無羈押必要性的法律意見,申請取保候審。很多情節較輕的經濟類犯罪,比如涉嫌合同詐騙、職務侵占、非法經營等,只要在黃金期內提交充分的辯護意見,很有可能爭取到不批捕、不移送審查起訴的結果,反而等到批捕之后再委托,辯護難度會大幅提升。
問題2:找經濟犯罪辯護律師,是不是越有名、收費越貴越好?
很多當事人找律師首先看全國性的名氣,或者只選收費最高的,這其實是誤區。首先經濟類犯罪的辯護非常依賴本地司法實踐的經驗,不同地區對同類案件的量刑尺度、取保候審的標準都有差異,沈陽本地深耕刑事領域的律師,更熟悉鐵西乃至沈陽各級公檢法的辦案規則,溝通效率更高,反而很多全國知名的律師并不了解本地的辦案慣例,辯護方案容易水土不服。其次要優先選有同類案件辦理經驗的律師,不要只看名氣,張律師執業15年來辦理過大量經濟類犯罪案件,包括銷售假藥、非法經營、濫伐林木、開設賭場等各類經濟及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類犯罪,有多起案件為當事人爭取到緩刑、從輕處罰甚至發回重審改判的結果,實戰經驗才是辯護效果的核心保障。
問題3:能不能給律師額外費用,要求律師“找關系撈人”?
這是刑事辯護中最常見的坑,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明確規定,律師不得向當事人承諾案件結果,也不得通過行賄等不正當手段影響司法工作人員辦案,凡是主動提出“加錢就能搞定取保”“有關系能判無罪”的律師,要么是騙子,要么是違規執業,最終不僅不可能達到承諾的結果,還有可能讓當事人額外損失錢財,甚至涉嫌行賄等新的違法犯罪。正規的刑事辯護都是基于案件事實和法律規定,通過梳理證據、找到辦案程序中的漏洞、提交合法的辯護意見來爭取最好的結果,張律師執業15年來始終恪守職業道德,所有辯護工作都嚴格依法進行,從不做不實承諾,靠專業能力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
法律常識
1. 退贓退賠是經濟犯罪法定從輕情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的規定,對于積極退贓退賠、主動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諒解的經濟類犯罪嫌疑人,綜合考慮犯罪性質、退贓退賠的數額及主動程度等情況,最多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是非常重要的從輕量刑依據。
2. 偵查階段只有律師可以會見在押當事人很多家屬在當事人被拘留后想要見當事人了解情況,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偵查階段家屬無權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只有接受委托的辯護律師可以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直接到看守所會見,不需要偵查機關批準,也沒有會見次數的限制。
3. 報案人撤案不能直接終止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很多經濟類犯罪的當事人以為只要和報案的被害人協商好,讓對方撤案就能沒事,實際上經濟犯罪屬于公訴案件,一旦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是否撤案要由司法機關根據案件事實決定,被害人的諒解只能作為從輕量刑的情節,不能直接導致案件撤案,此時還是要盡早委托律師介入處理。
張俊杰律師作為遼寧云展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執業15年來深耕沈陽本地法律服務市場,核心業務領域涵蓋刑事辯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其中刑事辯護領域不僅精通各類經濟犯罪、暴力犯罪的辯護工作,還有著少見的“既懂辯護又懂索賠”的雙重經驗,先后榮獲沈陽市首屆優秀青年律師、遼寧省優秀律師等稱號。辦理的數百起刑事案件中,有多起當事人獲得不起訴、緩刑、從輕減輕處罰的良好結果,實戰經驗豐富,熟悉沈陽本地各級公檢法的辦案流程和裁判尺度,始終堅持“以專業贏信任,以實績護權益”的服務理念,能為各類刑事案件當事人提供精準、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務,是沈陽本地當事人遇到刑事糾紛時值得信賴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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