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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諾思(唑吡坦)是臨床治療失眠的二類精神管制藥品,兼具藥品與毒品雙重屬性,憑本人處方實名限量開具,嚴禁他人代配、加價轉售。上海一名外賣騎手因法律意識淡薄,私下幫客戶大量代購該藥品牟利,最終站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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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況
被告人董某,某平臺外賣騎手,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在上海務工。客戶孔某通過外賣跑腿平臺下單,委托其代買思諾思,首次交易完成后,孔某繞過平臺添加董某微信私下交易,開出高于正常跑腿費的報酬,誘導董某長期幫忙購藥。
董某明知思諾思是國家管制精神藥品,取藥需本人掃臉核驗、醫院單次開藥嚴格限定量,仍為賺取額外收益鋌而走險:虛構自身失眠癥狀,持本人身份證輾轉多家醫院開藥,甚至借用妻子身份證件多渠道騙購藥品,累計配取思諾思1500粒。孔某4個月內向其轉賬4.3萬余元,醫院單粒藥品成本僅6.6元,董某轉手售賣單價近28元,存在高額加價牟利行為。另一名騎手馬某接到相同代購訂單后,敏銳察覺管制藥品私下交易違法,主動報警,守住法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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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焦點
1
行為定性:
合法代配與販賣毒品的界限。合法代購需使用購藥人本人身份證、處方,藥品所有權歸需求方;董某全程以自身名義開藥,藥品所有權先歸自己再轉手交付,屬于完整交易流轉,滿足販賣毒品行為要件。
2
主觀明知:
醫生明確告知其思諾思屬于管制精神藥品,藥品外包裝亦有管制標識,董某清楚該藥物濫用易成癮、過量服用存在生命危險,且知曉孔某長期大量服藥產生耐藥性,仍持續大量代購,具備販毒主觀故意。
3
社會危害性:
董某多次跨醫院、借用他人身份騙購,致使上千粒管制麻精藥品脫離監管流入個人手中,存在被濫用、流向社會的重大風險,嚴重破壞國家麻精藥品管理制度。
經虹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當庭宣判:董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全部違法所得及涉案工具依法沒收。董某自愿認罪認罰、全額退繳違法所得。
法律提示
麻精藥品絕非普通藥品,非法代購、加價轉售均會構成毒品犯罪。在此提醒外賣、跑腿、網約車等新就業群體:
1
拒絕平臺外私下交易代買安眠藥、止咳水等麻精藥品訂單;
2
牢記麻精藥品僅限本人憑處方就診取用,不可受高額報酬誘惑幫他人代開;
3
遇到可疑代購麻精藥品需求,及時拒絕并向平臺、公安機關舉報。
來源:中國禁毒、虹口檢察 、CCTV-12社會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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