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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漫天要價,雙方無法達成和解,是不是就不能判緩刑了?
這是很多故意傷害案被告人最焦慮的問題。
我是王玉琴律師,今天我們用一個真實判例告訴你:在被害人索賠過高、雙方無法達成和解的情況下,被告人通過繳納賠償保證金,照樣獲得了緩刑。
一、真實判例
王大膽與被害人是畫室同學(xué),二人因日常矛盾相約溝通,王大膽隨身攜帶小刀,交談中爆發(fā)沖突。王大膽持刀刺傷被害人多處,致其輕傷二級。
案發(fā)后,王大膽愿意賠償,但被害人提出明顯超出實際損失的高額賠償要求,王大膽經(jīng)濟條件有限,經(jīng)多次調(diào)解,始終無法達成和解。
審判階段,王大膽認罪認罰,其家屬向法院繳納賠償保證金2萬元。
法院綜合考慮,王大膽患有復(fù)發(fā)性抑郁癥,作案時具有限定刑事責(zé)任能力,有自首,認罪認罰,且繳納賠償保證金等情節(jié),最終判決王大膽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
判決生效后,被害人從法院提取了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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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院裁判理由
被告人和被害人達成調(diào)解或和解,是對被告人從寬處理的一項必要條件,但不是唯一條件。對于雙方未能達成調(diào)解或和解的,應(yīng)當根據(jù)案件事實、情節(jié)和被告人的悔罪表現(xiàn)等依法量刑,應(yīng)當從寬的要依法從寬。
雙方未能達成調(diào)解或和解的,并不必然影響對被告人從寬處理。
被告人認罪認罰,自愿提存賠償保證金的,屬于認罪悔罪表現(xiàn),可綜合考慮賠償情況和全案情節(jié),對其適當從寬處罰。
本案無法和解的根源在于,被害人索要的賠償數(shù)額過高,并非被告人拒絕賠償。
王大膽主動繳納賠償保證金,足以體現(xiàn)其彌補被害人損失的誠意,法院據(jù)此對其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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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害人漫天要價怎么辦?用好“賠償保證金”制度
本案中,即使雙方?jīng)]有達成和解,法院還是判處王大膽緩刑,重要原因就是王大膽繳納了賠償保證金。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什么是賠償保證金制度:
(一)什么是賠償保證金?
輕微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有賠償意愿,但因被害人不合理索賠、無法和解,被告人主動將合理賠償款交由法院、公證處第三方專戶保管的資金。
它是司法認可的悔罪憑證。
(二)適用條件
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案件事實清晰、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
2、有賠償意愿與基礎(chǔ)賠付能力;
3、被害人索要賠償明顯不合理、拒絕協(xié)商和解;
4、案件屬于輕罪范圍,法定刑在三年以下。
(三)數(shù)額如何計算
按照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法定人身損害項目計算賠償數(shù)額,可適度上浮10%-30%,以體現(xiàn)誠意,但無需按被害人漫天要價的數(shù)額繳納。
(四)交給誰
偵查、審查起訴階段可交公證處提存,審判階段直接繳至法院案款專用賬戶,留存繳款票據(jù)。
(五)核心作用
1、證明被告人愿意全額承擔(dān)民事賠償,和解失敗責(zé)任不在被告人;
2、錢款由第三方保管,保障被害人后續(xù)隨時領(lǐng)取;
3、作為法定悔罪情節(jié),配合認罪認罰、自首等情節(jié),共同支撐從輕、緩刑量刑。
四、該如何辯護?
(一)積極協(xié)商,留存證據(jù)。
主動通過調(diào)解、律師函等方式與被害方人溝通,將協(xié)商過程錄音錄像或書面留痕,用以證明“非不愿賠,而是對方要價不合理”。
(二)核算法定賠償,申請?zhí)岽妗?/strong>
逐項計算法定賠償數(shù)額,向辦案機關(guān)遞交《賠償保證金提存申請書》,說明被害人索賠不合理的理由并附證據(jù)。
(三)同步推進認罪認罰。
簽署《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與賠償保證金配合,爭取從輕處罰。
(四)挖掘一切從輕、減輕情節(jié)。
律師應(yīng)全面梳理在案證據(jù),挖掘?qū)Ρ桓嫒擞辛Φ那楣?jié),如本案中的自首、限定刑事責(zé)任能力等,形成組合拳。
五、律師提醒
被告人能否從寬的核心,不在于是否達成和解,而在于被告人是否具備真實賠償意愿和悔過態(tài)度。
只要被告人主動繳納賠償保證金,法院依然會綜合全案情節(jié)依法從輕處理。繳納了賠償保證金,被告人不再因受被害人漫天要價而陷入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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