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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熒幕上的藝人談一場跨越屏幕的戀愛,是不少人曾有過的浪漫想象,而家住上海閔行的葉女士,卻將這場“特殊戀愛”維系了整整五年。五年間,她對這位“明星男友”掏心掏肺,前后為其轉賬共計43萬余元,支持對方的事業與生活應急,卻始終沒能換來一次見面、一通語音通話。
當賬號實名信息、公開行程軌跡接連出現難以解釋的矛盾,葉女士終于心生疑竇。報警之后,真相讓她無比震驚——與她朝夕相伴的“明星男友”,竟是自己相識二十余年的同學張某某。近日,上海閔行區檢察院以詐騙罪對被告人張某某提起公訴,最終其被閔行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
五年“跨屏戀情”:
從老同學牽線到深信不疑
葉女士與張某某系同學關系。早在2005年前后,經張某某介紹,葉女士結識了彼時尚未成名的小王,二人通過短信、QQ有過短暫的線上交集,之后便漸漸斷了聯系,小王則逐步成長為知名藝人。
2019年,又是在張某某的牽線下,葉女士重新與“小王”取得聯系。幾番交談后,“小王”提出想要與葉女士進一步接觸。
再次相逢的喜悅沖散了葉女士的疑慮,與此同時,張某某也多次發來其與“小王”的聊天記錄、線下合照,稱可以幫忙牽線。有了老同學的背書,加上多年前的相識淵源,葉女士徹底放下戒心,與“小王”確立了網戀關系。日常相處中,“小王”常常在聊天里提起張某某,稱很多私事不便公開,都會托張某某幫忙打理。
2020年5月,“小王”以購置音樂制作設備為由第一次向葉女士借錢,并表示為了保密,錢款需要先轉到張某某的賬戶,再由張某某私下轉交。葉女士毫不猶豫地照做,前后分多筆轉出10萬余元。在之后一年多里,對方陸續還款11萬余元,還稱多出的部分是給她的利息。有借有還的經歷,加上戀人身份的濾鏡,讓葉女士對“小王”的信任愈發牢固。
從2021年10月起,“小王”開始以發行專輯、家人生病、自身就醫、打架賠償等各種理由頻繁借錢。每一次,葉女士都按照要求將錢款轉入張某某的銀行或微信賬戶,從未提出質疑。期間二人互贈禮物也都經由張某某中轉。五年間,葉女士從未與“小王”視頻、通話,更沒有見過一面,每當她提出見面要求,都會被對方以工作繁忙、行程保密等理由推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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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綻終現:
一人分飾兩角的荒唐騙局
隨著時間推移,葉女士漸漸察覺出不對勁。她發現“小王”提供的手機號、微信號,實名認證信息全都是張某某;對方口中的工作行程,也和網上公開的藝人官方行程大相徑庭。結合五年來始終無法見面、所有資金都經張某某轉手的種種反常,一個荒唐卻最合理的猜測在她心中浮現:和自己談戀愛的“小王”,會不會就是張某某假扮的?
2025年8月,帶著滿腹疑問,葉女士前往公安機關報案,稱自己疑似被同學張某某冒充明星詐騙,累計損失40余萬元。閔行公安分局于8月15日以詐騙罪立案偵查。
到案后,張某某對自己冒充藝人小王騙取葉女士錢款的事實供認不諱。據其供述,早年她與小王確實相識,后來她一時興起冒充小王,之后為了避免葉女士找到小王本人,便順著對方的話維持起了“戀人”關系,還一人分飾兩角,一邊以“小王”的身份和葉女士談戀愛,一邊以老同學的身份從中佐證,不斷鞏固騙局。
2020年,張某某家中遭遇經濟困難,自身月薪無力支撐家庭開支與債務,便萌生了利用“小王”的身份借錢的念頭。她明知自己沒有還款能力,仍不斷虛構理由向葉女士索要錢財,騙得的43萬余元全部用于償還個人債務與日常開銷。為了不讓騙局敗露,她始終拒絕視頻、見面,所有資金往來與物品傳遞都通過自己的賬戶中轉,苦心經營這場長達五年的“一人雙角”騙局。
罪責難逃:
全額退賠仍需承擔刑責
案件移送至閔行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后,承辦檢察官全面核查了在案證據,包括被害人陳述、聊天記錄截圖、轉賬流水、審計報告以及犯罪嫌疑人供述等,形成完整證據鏈,確認張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身份、編造理由騙取葉女士錢款共計43萬余元,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檢察官審查認為,張某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涉嫌詐騙罪。根據本市相關量刑標準,詐騙數額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為“數額巨大”,本案涉案金額已達該標準。其雖辯稱本意是借款后慢慢償還,但在自身無穩定還款能力的情況下,虛構身份、編造事由持續騙取大額錢款,本質上已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不影響詐騙罪的認定。
鑒于張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案發后其家屬已代為向葉女士退賠全部經濟損失共計44萬余元,取得了被害人的書面諒解。近日,閔行區檢察院以詐騙罪對被告人張某某提起公訴,最終其被閔行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
來 源:新聞晨報
一審:段盈盈、黃佳僖、雷孜研
二審:曾雨田
三審:楊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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