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中有二潘,一曰:潘金蓮,二曰:潘巧云,這二人非常相似,不僅姓氏相同,就連結局也一樣。
二潘都是與人廝混,最終被殺。不過二人雖然經歷相似,但是論名氣,潘金蓮卻遠大于潘巧云。
潘金蓮都名字火出圈了,可謂是遺臭萬年,哪怕沒看過《水滸傳》的人,都聽過她的大名。
至于潘巧云,不但名氣沒有潘金蓮大,甚至還有一部分讀者,同情這位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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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這么說呢?因為人家本就是二婚,再加上楊雄還是上門女婿,吃穿用度,都是用人家潘府的。
再加上,楊雄常年夜班,無法兼顧妻子潘巧云,偏生的潘巧云又是個精力異常旺盛的女子。
還有就是楊雄或許一直都知道,潘巧云和裴如海的腌臜事,只是選擇視若無睹,不予理會罷了。
雙方各取所需,楊雄享受著穩定,且優質的生活,潘巧云則是釋放她無處安放的孤獨靈魂。
石秀第一次告密時,楊雄不就輕飄飄打算揭過,甚至想與石秀絕交,就是不想讓他多管閑事。
石秀卻是不依不饒,先是殺掉了裴如海,又是收集好人證、物證,并且用刀逼迫潘巧云承認,楊雄騎虎難下,只能無奈殺掉了潘巧云。
然而,楊雄在殺潘巧云前,卻有個非常奇怪的動作,那就是先揭開了潘巧云的胸衣,那么楊雄這個舉動是為何呢?
答案讓人有些難以啟齒,甚至是很殘酷,其實,就是為了在掏心掏肺時,更為方便一些罷了。
包括武松替兄武大郎報仇,殺潘金蓮時,也是先將前胸衣撕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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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看到有人說,武松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營造一種互毆的場景,因為按照宋朝律法,互毆罪不至死。
武松身為一縣都頭,身諳宋朝律法,所以想出了這樣的辦法,就是為了減輕罪責,這樣的說法大謬。
殺人者死,哪怕是互毆也不例外,武松最終之所以被判刺配,而不是砍頭,主要是古代以孝治國,武松為兄報仇的行為感人肺腑,所以免了砍頭之罪。
武松殺潘金蓮時,之所以要先撕開胸衣,其實與楊雄殺潘巧云時,目的一樣,都是為了掏心掏肺方便一些。
有一個成語叫“狼心狗肺”,古人遇到大奸大惡之徒,都會掏心掏肺,看看這人是不是狼心狗肺之徒?
水滸世界設定,這群所謂的梁山好漢,可不是什么好人,都是一群魔星轉世,本就是來為禍人間的。
這些人一個比一個手段狠辣,遇到有仇之人,動不動就是掏心掏肺的套餐。
史文恭用毒箭射中了晁蓋,導致晁蓋中毒而死,最終史文恭被盧俊義抓住后,不也是被宋江審判后,給予了掏心掏肺的一整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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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文恭同樣是先被撕開胸前的衣服,為的就是行動方便一些。
水泊梁山,就是一座魔窟,哪來的什么英雄好漢,行俠仗義,替天行道?所謂的一群梁山好漢,除了原本宋朝為官的那些人之外。
其余之人,要么是開黑店,害人性命無數的,要么是當地惡霸,或者是占山為王,惡貫滿盈的土匪。
這樣的一群梁山好漢,做出掏心掏肺的行為,只是很尋常的事。
不過,有一說一,潘金蓮的下場,也算是死有余辜,畢竟,謀殺親夫了,這樣蛇蝎心腸的女子,被掏心掏肺沒問題。
可潘巧云這樣的下場,就有點太過了,她雖然私會了裴如海,但種種原因,上面也說過了,情有可原。
縱然潘巧云有錯,休妻,楊雄多分點財產,也就是了,還罪不至死。原著中,潘巧云還一直苦苦哀求楊雄,希望顧念夫妻之情的份上,都能饒她一命。
可這時的楊雄,已經沒辦法了,他也不想殺潘巧云,但他若是不殺潘巧云,石秀就敢殺了他。
石秀此人,沒錢,沒背景,沒出路,早就想上梁山了,甚至多次攛掇楊雄一起去梁山落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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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楊雄啥都不缺,家里有大園子,老丈人還是殺豬的,古代也算是當地富戶了,楊雄下班后,喝個小酒,生活多么舒坦,人家憑啥要落草為寇?
因此,石秀每次提議,都被楊雄拒絕了,所以,在發現裴如海和潘巧云的事后,石秀無比的激動。
終于找到機會,可以拉楊雄和他一起落草了,所以,石秀毫不猶豫殺了裴如海,將楊雄逼到了死胡同。
我都替你殺掉裴如海了,你要不殺潘巧云,那就說不過去了。楊雄也只能被石秀裹挾著,做下了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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