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關于印江大圣墩美女峰旅游文化置業(yè)有限公司
破產清算案延長選任管理人的公告
(2026)黔0625破1號
2026年5月22日,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5)黔06破申35號民事裁定書,裁定由本院受理貴州西園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對印江大圣墩美女峰旅游文化置業(yè)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本院于2026年6月16日立案受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yè)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guī)定》《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破產管理人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案件實際情況,為本著公平、公正的競選原則,本院決定采用競選方式確定管理人,特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業(yè)基本情況
印江大圣墩美女峰旅游文化置業(y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31日,法定代表人黃勇,注冊資本7000萬元,經(jīng)營范圍:旅游景區(qū)開發(fā),土家飲食文化、佛教文化、藝術風情文化、旅游文化、旅游產品、特色農產品開發(fā),農業(yè)觀光,農產品經(jīng)營,電子商務,文化傳媒,酒店、會展經(jīng)營,景區(qū)基礎設施建設,房地產開發(fā)。
公司資產情況:初步核查印江大圣墩美女峰旅游文化置業(yè)有限公司資產有不動產、景區(qū)經(jīng)營權等。
債務情況:初步核查為8285余萬元。
以上資產和債務實際以管理人進場后核查為準。
二、申報條件
1.申報機構已入選《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破產管理人名冊(2023)》,且注冊地位于貴州省的一級、二級機構破產管理人;會計師事務所、清算事務所不得單獨申報,可與律師事務所聯(lián)合申報,并以律師事務所為主申報機構;聯(lián)合申報的,則其中一家申報機構住所地必須位于銅仁市;
2.申報機構近3年內有從事破產清算管理人工作的相關經(jīng)驗;
3.申報機構申報時應進行利益沖突檢索并在申報材料中書面承諾,確定本機構及推薦參與管理人工作的人員,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二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yè)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guī)定》第九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的不得或不宜擔任管理人的情形;
4.所在地非銅仁市的申報機構需在申報材料中書面承諾在法院指定其擔任管理人后在銅仁市印江縣城區(qū)設立常駐辦公場所并派駐常駐人員,直至破產程序終結;
5.申報機構及其從業(yè)人員最近3年內沒有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6.申報機構自愿接受本院的監(jiān)督管理、考核檢查。
三、申報、選任方式
1.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應于2026年7月14日17時前向本院遞交申報材料或將電子版申報材料(簽名蓋章后掃描)郵寄至本院民事審判庭。逾期遞交的不列入候選名單。經(jīng)本院相關職能部門對申報機構提交的申報資料進行審查后,符合條件的機構進入本院評審委員會選任名單,并從選任名單中選任一家機構作為本案管理人,申報機構在接到本院電話或短信通知后,應委派人員攜帶申報文件、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件,準時到達本院,未按時參加的,視為放棄選任;
2.申報機構參加選任時,還應向本院提交申報文件。申報文件應包含下列事項:(1)申報機構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時間、規(guī)模及擬推薦具體履行管理人責任的工作人員的經(jīng)歷、學歷等情況;(2)申報機構近3年內參加破產清算工作的情況,尤其是參與企業(yè)破產重整、和解、清算案件的經(jīng)驗和業(yè)績;(3)申報機構擬定符合本案具體要求的管理人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總體工作計劃、人員分工、機構設置、工作步驟以及風險防控方案等;(4)申報機構管理人報酬收取說明;(5)申報機構有關辦案用時、辦案成本支出的承諾;(6)申請機構團隊成員名單;申報機構還需在銅仁市印江縣城區(qū)設立常駐辦公場所并派駐常駐人員,如不能確定固定辦公場所,則視為申請辭去管理人職務的承諾。參加選任時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申報文件的,視為放棄選任;
3.申報機構必須確保所提交材料真實、合法,如發(fā)現(xiàn)存在虛假及違法情形,該機構將不得再擔任本案管理人,本院向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報告后建議將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單。
四、其他
1.因第一次在競選公告發(fā)布后,申報管理人比例不足,未能競選出管理人,本院再次發(fā)布競選公告,如仍無符合條件或達不到競選比例申報機構的,本院則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破產管理人名冊(2023)》中的一級、二級破產管理人名冊中隨機指定管理人。
2.如需了解企業(yè)相關材料,請?zhí)崆芭c本院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
五、特別提醒
本院將視案件的具體情況對完成工作的時間、支出成本(包括破產費用的使用及管理人報酬的讓利等)作具體要求,參加選任的申報機構視為自愿接受本院的監(jiān)督管理、考核檢查。
六、聯(lián)系方式
1.選任工作咨詢及申報材料收取由本院民事審判庭負責。
2.聯(lián)系人:朱亞運,聯(lián)系電話:18008561939(0856-8061888)。
3.地址:貴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
特此公告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2026年7月6日
主編|王 錢 責編|樊 淦
編輯|吳 丹 整理|朱亞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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