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漂綠治理經驗“虛假的綠色與真實的治理”的全球坐標研究
王連升 著
Research on the Global Coordinates of "False Green and Real Governance" in China's Greenwashing Governance Experience
Written by Wang Liansheng
緒論:漂綠——ESG時代的“阿喀琉斯之踵”
“漂綠”(Greenwashing)一詞自1986年由美國環保主義者Jay Westerveld首次提出以來,經歷了從邊緣概念到全球治理焦點的蛻變。2009年《南方周末》將其引入中國,自此“中國漂綠榜”定期發布,企業“漂綠”問題在國內日益受到重視。三十余年間,漂綠的內涵不斷擴展——從最初針對酒店“重復使用毛巾”倡議的批評,演變為對各類組織在環境、社會與治理(ESG)領域虛假、夸大、失實宣傳的統稱。
ESG的興起本意是引導資本向善,但漂綠如同ESG時代的“阿喀琉斯之踵”——它既是制度不健全的必然產物,也反過來侵蝕著ESG體系自身的合法性。全球ESG發展格局在2025年呈現出鮮明的分化態勢:美國現抵制風潮,歐盟強監管加碼,而中國最活躍、進步最快。在這一全球坐標中,中國漂綠治理的實踐既面臨獨特挑戰,也蘊含著具有普遍意義的治理智慧。
本文旨在將中國漂綠治理的經驗置于全球ESG治理的坐標系中,通過深層次的制度比較與實踐剖析,提煉具有普適性的治理規律,為全球漂綠治理貢獻“中國方案”的理論化表達。
第一章 全球ESG治理的三重范式
理解中國漂綠治理的獨特性,首先需要厘清全球ESG治理的基本格局。以中國、美國和歐盟為代表的全球三大經濟體,已形成各具特色的差異化治理范式。
一、歐盟模式:法律先行的強制主義
歐盟代表了全球漂綠治理最為嚴苛的范式。其核心特征可概括為“法律先行、標準統一、強制披露”。歐盟構建了全球范圍內最為完善且具約束力的綠色金融監管與市場體系。2025年,歐盟圍繞《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推出多重調整,核心聚焦“延期實施、縮小范圍、簡化要求”,以緩解企業合規壓力。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在“減負”調整中,歐盟仍然堅持了環境目標的剛性——修訂ESRS標準擬刪除約70%非必要數據點,但聚焦于“財務重要性”指標。這種“程序簡化但實質不降標”的策略,體現了歐盟在治理效率與治理剛性之間的精妙平衡。
歐盟模式的優勢在于透明度和約束力,但劣勢同樣明顯:嚴格的監管提高了企業合規成本,可能刺激企業采取更為隱蔽的漂綠行為。
二、美國模式:市場驅動的自主主義
美國的治理路徑截然不同。美國更傾向于利用成熟的資本市場和強大的市場驅動力,但由于聯邦層面缺乏一貫性和長期穩定性,整體政策連續性較弱。2025年1月,特朗普政府宣布退出《巴黎協定》,標志著美國在全球氣候治理中的角色從“參與引領”轉向“單邊收縮”。然而,與此同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終版《氣候相關信息披露規則》落地,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范圍1、2排放數據,并出臺“反漂綠”細則,禁止基金產品濫用ESG標簽。
美國模式呈現出一種內在的矛盾性:政治上對多邊氣候治理的疏離與監管上對市場欺詐行為的警惕并存。市場自治激發了創新,但也加劇了信息不對稱。這種“自由市場+底線監管”的組合,在抑制漂綠方面依賴的是市場自身的糾偏機制而非政府的主動干預。
三、中國模式:政策驅動的漸進主義
中國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主要依賴部門規章層級的政策性指導文件,強制性弱于法律。但中國呈現出“最活躍、進步最快”的發展態勢。截至2024年末,中國本外幣綠色貸款余額已達36.6萬億元,累計發行綠色債券等超過5萬億元,已成為全球最重要的綠色金融市場之一。
中國模式的核心邏輯是“政策驅動+漸進強制”。從2024年滬深北三大交易所發布《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試行)》,到2025年財政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第1號——氣候(試行)》,再到2026年《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修訂版施行、主板公司年報同步披露ESG信息,中國正沿著“自愿—鼓勵—半強制—全面強制”的路徑穩步推進。2025年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證監會聯合發布《綠色項目金融支持目錄》,被業內視為綠色金融領域標準體系從“多軌并行”到“統一標尺”的里程碑。2026年《生態環境法典》審議通過,首次將“應對氣候變化”獨立成編;同年《可持續信息鑒證業務準則》發布,構建起從披露到鑒證的完整制度框架。
三種范式各有優劣:歐盟模式追求規范剛性,美國模式倚重市場彈性,中國模式則體現了制度演進的速度優勢與政策連貫性。
第二章 中國漂綠治理的制度演進與實踐邏輯
一、漂綠的中國面相:從概念引入到治理焦點
漂綠在中國經歷了從“陌生概念”到“治理焦點”的轉變。2009年《南方周末》將“漂綠”概念引入中國并發布“中國漂綠榜”。此后,隨著綠色金融的迅猛發展,漂綠問題日益凸顯。2025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和綠色低碳轉型過程中的金融風險管理,強化綠色金融數據治理,防范'洗綠'、'漂綠'風險”。這標志著漂綠治理已上升為國家政策議程的核心議題。
中國漂綠的具體形態具有鮮明的本土特征。以舍得酒業為例,這家連續三年發布ESG報告的上市公司,其總投資超70億元的增產擴能項目在征地拆遷中被指嚴重侵害村民權益,但這些矛盾在其ESG報告中卻被刻意淡化。ESG報告被稱為企業“第二財報”,本質上是信息披露的載體,但當企業將信息披露異化為品牌營銷工具時,漂綠便有了生長的土壤。
二、制度供給:從碎片化到體系化
中國漂綠治理的制度演進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2007—2020):萌芽與探索。2007年《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確提出綠色金融概念。這一階段以政策性指導為主,制度供給呈現碎片化特征。
第二階段(2021—2024):加速與成型。 “十四五”規劃明確提出“大力發展綠色金融”。2024年,滬深北三大交易所發布《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試行)》,首次明確了強制披露的范圍和時限。
第三階段(2025至今):體系化與法治化。2025年綠色金融目錄統一發布,九部門聯合發布氣候披露準則;2026年《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修訂施行,《生態環境法典》審議通過,《可持續信息鑒證業務準則》發布。中國ESG制度體系正從“多軌并行”走向“統一標尺”,從“披露為主”邁向“鑒證增信”。
三、多元共治:中國治理的結構性特征
中國漂綠治理的獨特之處在于其“多元共治”的結構特征。學者提出應構建“政府—企業—社會”的多元共治框架,以軟法硬法協同的方式進行規制。具體而言:
政府層面:明確“漂綠”界定與統一標準,健全跨部門監管。環境規制強度的提升能顯著抑制企業ESG漂綠行為,且在國有企業中更為明顯。排污許可證制度通過緩解融資約束和提升信息披露質量,有效抑制企業ESG漂綠。
企業層面:反身法理論提供了全新思路——規制ESG信息披露漂綠應當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性,外部規制應通過程序機制引導企業自我反思和自我約束。ESG信息披露規制路徑應當從外部行政規制為主轉向自我規制和外部規制相結合。
市場與社會層面:完善行業自律,推動第三方監督制度化。業界建議建立“監管+企業+市場”多維治理體系,強制ESG報告經第三方專業機構審計,將“漂綠”納入市場欺詐監管范疇。研究表明,綠色信貸貼息政策顯著抑制重污染企業的漂綠行為;銀行監管處罰通過信貸效應、信息效應及內控效應抑制企業“漂綠”。
第三章 普適性治理規律:從中國經驗到全球啟示
將中國漂綠治理經驗置于全球ESG治理的坐標系中,可以提煉出若干具有普適性的治理規律。
規律一:制度演進的漸進主義——從自愿到強制的“軟著陸”
中國的實踐表明,ESG制度的建立不宜“一刀切”。從自愿披露到鼓勵披露、再到半強制、最終走向全面強制,這條漸進路徑既給予了企業適應期,又避免了制度沖擊帶來的逆向激勵——過度、過快的強制可能刺激企業采取更為隱蔽的漂綠行為。歐盟2025年的“減負”調整同樣印證了這一規律:在堅持目標剛性的前提下,通過延期實施、縮小范圍、簡化要求來緩解企業合規壓力。
普適性啟示:ESG制度的推進應當遵循“目標剛性—路徑彈性”的原則,在保持環境目標不可妥協的前提下,給予市場主體充分的制度適應空間。
規律二:治理結構的多元協同——超越“政府—市場”二元對立
單一依靠政府管制或市場自律都無法有效治理漂綠。中國的“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共治框架提供了一個超越二元對立的治理思路。政府提供制度框架與監管底線,企業建立自我規制機制,市場與社會提供第三方監督與聲譽約束——三者形成治理合力。
普適性啟示:漂綠治理的本質是信息不對稱問題,而信息不對稱的解決需要多主體的協同參與,任何單一主體的努力都難以奏效。
規律三:規制手段的軟硬協同——反身法理論的治理價值
反身法理論強調,外部規制應通過程序機制引導企業自我反思和自我約束。這意味著規制不應僅是“命令—控制”式的硬法手段,還應包括引導、激勵、程序約束等軟法機制。中國在綠色金融領域采取的“正面清單”模式,以及“試點先行、分步推進”的策略,都體現了軟硬協同的規制智慧。
普適性啟示:面對漂綠這一兼具道德風險與信息不對稱的復雜問題,單一的硬法強制可能導致企業“合規式漂綠”,而單純的軟法引導又缺乏約束力。軟硬協同、剛柔并濟才是可持續的治理之道。
規律四:制度標準的內外銜接——全球治理的“連通器”效應
中國企業正越來越多地參照國際ESG框架以維持全球市場準入,特別是在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的背景下。中國的綠色標準體系主要采用“正面清單”模式,在技術細節等方面不如歐盟標準詳盡。這種差異既是挑戰也是機遇——它倒逼中國標準與國際標準逐步對接。
普適性啟示:在全球化的ESG治理中,不存在完全孤立的國內治理體系。各國制度標準之間的差異會產生“治理套利”空間,而制度趨同則是抑制跨境漂綠的必要條件。
結語:在分化中尋找共識
2025年的全球ESG治理呈現出一個耐人尋味的現象:歐盟在“減負”,美國在“轉向”,中國在“加速”。三種看似分化的路徑背后,實則蘊含著共同的治理焦慮——如何在促進綠色發展的同時遏制漂綠,如何在保持制度效力的同時控制合規成本,如何在全球化退潮中維持治理合作的底線。
中國漂綠治理的經驗表明:制度的生命力不在于其形式的嚴苛與否,而在于其與治理對象、治理環境之間的適配性。漸進主義的制度演進、多元協同的治理結構、軟硬兼施的規制手段、內外銜接的標準體系——這些從中國實踐中提煉的治理規律,不僅適用于中國,也為全球漂綠治理提供了可資借鑒的制度智慧。
漂綠的本質是“承諾與行動之間的鴻溝”。填補這一鴻溝,需要的不僅是更嚴格的監管,更是治理理念的根本轉變——從“管控企業”走向“賦能治理”,從“命令服從”走向“協同共治”。在這個意義上,中國漂綠治理的探索,不僅是中國的故事,也是全球ESG治理共同體的故事。
![]()
作者:
王連升,研究員,深耕社會責任(CSR、ESG)標準化與可持續發展、供應鏈管理(供應鏈責任追溯等)及政產學研用媒利益相關方的CSR影響,綠色金融與產業實踐應用、新型工業化與品牌影響力提升等領域的實踐研究與標準化落實工作。推進電子信息行業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等研究和實踐性工作,持續提升了企業社會責任管理的服務能力,支撐工信部企業社會責任朋友圈進一步夯實。基于中國企業實踐和全球商業環境變遷的優先級,提出的“三層利益相關方”理論,重構了企業利益相關方。提出"責任閉環"哲學本體論、"價值沉默"戰略方法論、"CSR為魂,ESG為體"價值論。
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社會責任工作委員會戰略合作部部長。
自2019年入職協會,加入工業和信息化系統。
期間:支撐完成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社會責任國際交流與合作支撐專項、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社會責任熱點問題跟蹤研究支撐專項、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標準體系建設支撐專項、工業和信息化合規體系建設支撐、工業和信息化部合規監管工作推進試點專項、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政務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及標準化工作專項等課題40余個。提出“精標準、強評測、鑄品牌,聚技術、合服務、賦發展”的合作共贏模式。主導編制或參與多項行業關鍵標準,如《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指南》(SJ/T 16000-2026),《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治理評價指標體系》(T/CESA 16003),《綠色設計產品評價技術規范 存儲設備》(T/CESA 1258)等綠色制造標準,《信息技術 開源治理》(T/CESA 1270.1)規范開源技術應用中的責任管理系列標準,覆蓋ESG治理、綠色制造、數字化轉型等領域。參與起草IPC-1401B《電子行業ESG管理體系》等國際標準。2026年,三項電子信息行業ESG行業標準在研,本年度立項論證,預計2027年發布。
策劃組織統籌項目:2020、2021、2022、2023、2024、2025“中國電子信息行業企業社會責任治理水平評測”,累計評測企業2000余家。第八、九、十、十一屆“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年會”、2021、2022、2023、2025綠色供應鏈高峰論壇,打造“國際視野 中國實踐”的交流平臺。2020、2021、2022、2023、2024、2025聯合國婦女署賦能職業女性職業發展項目,推動女性職工職業發展與企業社會責任治理水平能力水平提高。主導編制發布《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與可持續發展報告》2020、2021、2022、2023、2024、2025,《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年度工作報告》2021、2022、2023、2024、2025,《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工作要點》2021、2022、2023、2024、2025、2026。
核心言論:《金融電子化》雜志發表《淺談綠色金融在電子信息產業可持續發展中的矛與盾》,《信息技術與標準化》雜志發表《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標準化研究》,《可持續發展經濟導刊》雜志發表《以標準建設引領行業長遠發展---談新版《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指南》的謀與變》,《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雜志發表《電子信息產業ESG治理的價值鏈穿透實踐研究》等研究成果。
中國知網發表《論聯合國的企業社會責任》《論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的企業社會責任》《論發展中國家的企業社會責任》《論歐美國家的企業社會責任》《論北京市的企業社會責任》《論長三角經濟帶的企業社會責任》《論上海市的企業社會責任》《論天津市的企業社會責任》《論深圳市的企業社會責任》《論重慶市的企業社會責任》《女性供應商在產供鏈價值重構與產業發展戰略中的深層作用與實踐路徑研究》《從“智能肌體”到“產業神經”:2025中國智能制造的系統性躍遷與實踐路徑研究》《“十五五”時期中國電子信息行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政產學研用協同的機遇、挑戰與路徑研究》《全球供應鏈ESG風險與出海企業的責任供應鏈管理: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歐洲供應鏈治理新范式: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的“硬約束”與“軟共識”研究》《2025年度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治理與可持續發展深層次剖析》《全球交易所社會責任治理與產供鏈企業溯源管理的協同演進:理論、實踐與制度創新研究》《標準引領與系統變革:中國電子產業女性職業可持續發展的多層次治理路徑研究》《超越邊界:企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的“共享治理2.0”模式建構研究》《創新生態失衡與組織認知陷阱:中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路徑研究》《河南省汝陽縣從扶貧幫扶到鄉村振興的實踐路徑:基于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雙重視角研究》《從邊緣到核心:雙重約束下電子信息產業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范式重塑研究》《數字時代的性別重構:電子信息行業性別平等與職業女性可持續發展賦能路徑研究》《科技與自然的和解:臺積電水資源閉環管理體系的深度解構及其對全球高耗能產業綠色轉型的啟示》《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范式重構:上交所《規范運作指引(2025年修訂)》的深度解讀與實踐路徑》《責任共生機制:構建人類未來可持續價值創造的倫理與實踐框架研究》《全球視野下的中國企業信譽構建:社會責任、品牌傲慢與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深度剖析》《“人工智能+制造”專項行動的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全球實踐、多維影響與未來路徑研究》《中國綠色電力證書(GEC)體系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從國內閉環到國際互認》《《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指南》SJ/T 16000-2016版本的實踐邏輯、多維價值與行業革新路徑:基于標準解讀與企業實踐的分析研究》《從合規到核心競爭力:綠色供應鏈管理的CSR治理與實踐路徑研究《超越工具理性:王連升思想體系的跨行業驗證、動態平衡與技術重塑》《從“技術驅動”到“責任引領”:北京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社會責任治理的演進、挑戰與優化路徑》《“不出海,就出局”:集體誤判、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基于中國出海企業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國有資產法》出臺背景下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SJ/T 11728-2018)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學術研究》《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的戰略路徑與創新實踐:基于“十五五”規劃背景的深度剖析研究》《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與可持續發展:多維透視與實踐創新研究》《工信部下屬198個學協會社會責任建設與可持續發展深層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的中國實踐:基于中電標協社責委的機制創新與ESG融合路徑》《從合規到賦能:中國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范式演進與實踐路徑研究》《科技企業社會責任治理的范式革新、多維整合與實踐路徑研究》《全球多極化格局下的中國知識產權治理:績效躍升、結構審視與戰略前瞻研究》《新型工業化視角下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路徑探索——基于工信部2026年重點工作的深度分析》《從價值覺醒到生態共治:王連升思想視域下中國互聯網巨頭的ESG治理范式重構》《企業ESG賦能人工智能創新的機制與路徑研究:走向可持續的智能未來》《標準價值、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深層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從工具理性到價值自覺:基于王連升思想體系的聯想集團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深層次剖析》《ESG績效與財務績效、創新績效的量化關系研究:基于行業與規模異質性的深層次剖析》《人工智能產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深度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基于2025北京人工智能產業大會的觀察與思考》《市場監管總局政策調整的深層次解讀:基于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視角的企業“標準機遇”研究》《基于工信部2026年十大任務的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我國首部大模型國家標準實施: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植根本土,面向全球:王連升CSR-ESG思想體系的深度剖析、前沿應用與全球治理融合研究》《從責任閉環到價值自覺:王連升本土化思想在新興治理領域的理論構建與實踐智慧研究》《數字化健康管理的ESG價值重構:基于王連升思想體系的實踐路徑研究》《企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關鍵因素: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北京神州泰岳軟件股份有限公司:創新驅動下的戰略轉型、財務績效與技術實踐研究》《從本土實踐到全球引領:中國ESG創新的深度演進與全球化價值研究》《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王連升可持續商業與企業社會責任思想體系“戰略羅盤與價值共生”研究》《基于標桿案例的深度剖析,國內ESG卓越企業實踐路徑解析與研究》《網絡安全企業的責任閉環:基于王連升思想體系的天融信ESG實踐深度剖析研究》《國內ESG卓越企業實踐路徑解析:以臺達為標桿的可持續發展樣本》等400余篇科研成果。
兼任:
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標準化工作委員會委員
中國綠色供應鏈聯盟綠色金融專委會創始委員
廣東省企業可持續發展研究會企業社會責任專委會副會長
山東省人工智能學會青年科學家委員會委員
北京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協會專家
北京市發改委ESG生態研究特邀專家
北京ESG研究院專家顧問
上海市計算機行業協會 特聘顧問
全球電子協會亞洲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副主席委員
瑞典國家外交部CSR特邀訪問學者
北大創新評論特邀專家
證券日報特約專家
大學客座教授等
《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與可持續發展報告》2020、2021、2022、2023、2024、2025,《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年度工作報告》2021、2022、2023、2024、2025,《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工作要點》2021、2022、2023、2024、2025、2026編委兼總編輯。
參與中歐企業社會責任圓桌論壇、IPC中國電子制造業年會等國內國際會議的主旨發言或對話,闡述了產業在綠色金融、綠色供應鏈和綠色投資領域的實踐研究。
連續20年堅持知識公益,已有超過710萬人次享受了知識公益的專業幫扶。
2020-2025年間,被評為
“2021年度中國產業研究突出貢獻者”
“2022年度電子信息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年度突出貢獻者”
“2024年度全球電子協會亞洲標準委員會杰出服務服務個人”
“2025全球電子協會亞洲標委會杰出服務個人”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