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元名牌包慘遭“猴口”,景區“只管人不管物”引法理與情理雙重拷問
近日,貴陽黔靈山公園內發生的一起游客財物受損事件,迅速在網絡發酵并引發廣泛關注。一名游客在園內正常游覽時,隨身攜帶的GUCCI名牌包突遭野生獼猴搶走并嚴重咬爛,事后向景區索賠卻遭到強硬拒絕。景區工作人員明確表示:“被猴子抓傷咬傷,我們可以處理,但牽扯到個人財產,得自己負責。”這一“只管傷不管財”的回應,不僅讓當事游客陷入維權困境,更將景區在野生動物致害事件中的安全保障義務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名牌包慘遭“猴口”,景區回應引發爭議
據媒體報道,事發于2026年6月下旬,當事游客在黔靈山公園游覽時,一只獼猴突然從樹叢中竄出搶走其手提包。盡管游客最終奪回了皮包,但包身已布滿深淺不一的牙印與抓痕,皮質面料嚴重撕裂,價值萬元的奢侈品徹底報廢。面對游客的合理索賠訴求,景區方面態度強硬,以“個人財產保管不善”為由拒絕擔責,并建議游客若不服可走司法程序。
事實上,黔靈山公園內的野生獼猴數量眾多,長期與游客近距離接觸,搶食、拽物等滋擾行為早已屢見不鮮。據統計,僅2020年以來,該公園內獼猴傷人事件就高達1.3萬余起。面對如此高頻的“人猴沖突”,景區將財產損失完全歸咎于游客,被許多網友指責為“雙標”與“甩鍋”。
律師釋法:景區難辭其咎,安全保障義務不容割裂
針對景區“只管人身、不管財產”的說法,法律界人士明確指出其存在推責嫌疑。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斐然指出,根據《民法典》第1198條規定,經營性質的公共場所管理人對游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均負有安全保障義務。黔靈山公園雖免大門票,但設有索道、停車及“猴子抓傷保險”等收費項目,具備完整的經營屬性,不能以免費或野生動物不可控為由免除管理責任。
此外,結合《民法典》第1248條關于動物致害的過錯推定原則,獼猴長期棲息在景區內,園方清楚其存在攻擊與搶奪風險,必須落實常態化的巡邏、廣播提醒及動態管控。一旦發生財物損毀,舉證責任在景區一方。若景區無法證明自己已盡到完整的管理職責,就必須承擔相應的侵權賠償責任。法律并未將人身傷害與財產損失割裂對待,景區一刀切的拒賠做法在法律上難以站住腳。
輿論激辯:管理不能止步于警示牌
事件曝光后,迅速在社交平臺引發熱議。部分網友認為,野生動物行為具有不可預判性,游客身處猴群活躍區未妥善保管貴重物品,自身確實存在疏忽。但更多網友及媒體評論指出,景區不能只享受“網紅猴”帶來的流量紅利,卻將風險全部轉嫁給游客。單純設立警示牌遠遠達不到法律要求的安保標準,面對具備搶奪習慣的猴群,景區需要主動干預與動態管控,而非一出事就將責任推給“野生”二字。
維權與反思:筑牢安全防線需多方合力
目前,律師已建議當事游客第一時間拍攝現場畫面、保存購買發票等損失憑證,并聯系景區調取監控。若協商無果,可通過撥打12315投訴、向文旅部門反映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依法索賠。
這起事件也為全國各大野生動物景區敲響了警鐘。景區運營不能重收益、輕管理,亟需補齊安全管控短板,通過增設物理隔離、強化巡邏驅趕、引入科技預警等手段,切實降低游客受損風險。同時,游客在類似景區游玩時也應提高警惕,避免攜帶貴重物品外露,不投喂、不逗弄野生動物。唯有景區完善管理機制、游客增強防范意識,才能從根本上化解“人猴沖突”,避免類似的“無妄之災”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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