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聲稱對我國作出重大讓步,已經允許中國在他們境內設立代辦處。并聲稱,在此之前,中國曾經請求自己設立這個代辦處,綜合考慮之下,現階段允許設立。
目前我國和立陶宛的外交關系屬于代辦級別,自去年5月份之后,我國已經撤回了所有駐立陶宛的外交人員。然而6月17號根據波羅的海通訊社發布的消息可以得知,立陶宛議會外交事務委員會的高層雷米吉尤斯·莫圖扎斯當天對媒體聲稱:立陶宛方面已經同意中方提出的請求,允許他們在自己境內設立臨時代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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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
我們已經邁出了一步,也許在某種程度上,這算是對中國的讓步。大家知道,此前中國大使館從立陶宛撤離的時候,曾經向我們提出要求,希望設立臨時代辦處,但當時我們拒絕了中國。現在來說也不算泄露什么重大秘密,因為立陶宛已經提出,現階段同意中方設立這個臨時代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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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國家不大口氣不小!
按照此人的說法來看,好像是我國上桿子求他們希望能夠建立外交關系,好像是我們求著他們設立這個臨時代辦處的。
那么我國和立陶宛的外交關系為什么會到今天這個地步呢?我國為什么要在立陶宛建立臨時代辦處呢?立陶宛所做出的這個決定到底算不算是重大的讓步呢?
先來說第1個問題,中立關系為何會降至代辦級別?
2021年8月份,當時的立陶宛政府一再在國際上與我國唱反調,他們頻繁炒作涉臺問題,甚至不顧我國的嚴正抗議和反復的交涉,讓臺島當局在其首都設立所謂的代表處。而這一舉動進行之后,我國與立陶宛的雙邊關系馬上降到了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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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1月21號,中國正式宣布與立陶宛的外交關系降低到代辦級,要求立陶宛立即召回駐華大使,雙方不再互派大使。
而到了2024年,立陶宛再次進行挑釁,直接將我國在立陶宛境內的外交人員設為所謂的不受歡迎人群,并要求中國外交人員限期離境。次年5月份,中國駐立陶宛的所有外交人員全部撤離。
至此,中國和立陶宛的關系始終在最低谷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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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說第2個問題,我國為什么要在立陶宛建立這個臨時代辦處?
如果按照立陶宛高層的說法,好像是我國求著對方要這樣做的。但實際情況恰恰相反,是立陶宛主動做出讓步,希望我國能夠與其進行一定的溝通。近幾年立陶宛承受巨大的經濟損失,面對這種情況,立陶宛的商業界向政府施加壓力,要求釋放對華緩和的信號。包括立陶宛的民眾對于臺島設立在首都的那個辦事單位,要求改個名字,不要刺激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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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立陶宛新上來的政府,開始向我國釋放一些緩和的信號,說愿意加強交流,希望能夠重新溝通,并且主動向我國提出能不能重新設立一個臨時代辦處,以此換取恢復簽證,經貿溝通渠道。
在這種情況下,我國的態度是,溝通的大門始終常開,可以進行一定的交流,但是要恢復全面的雙邊關系,就必須要立陶宛做出明確的表態,承認一中政策,堅決斷絕和臺島方面的勾結。
所以,我國的臨時代辦處是在這種情況下出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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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立陶宛通過允許我國設立代辦處這個做法算不算是重大讓步呢?
其實我國的原則說得非常清楚,立陶宛要真正的改善和中國之間的關系,必須要遵守一中原則。在對方沒有發布這種實質性的言論和動作之前,立陶宛方面所說的讓步對于我國來說沒有什么意義。我國更不會主動的尋求和立陶宛加強雙邊關系以及其他領域的一些合作。
所以從以上三個問題的分析來看,就能夠理清目前中國和立陶宛的雙邊實際關系到底是怎樣了,也能夠看透立陶宛在輿論宣傳上的一些小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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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里需要強調的是,我國雖然同意在立陶宛設立臨時代辦處,但是這并不代表著我們向立陶宛這樣的國家讓步了。事實情況是,在外交領域中代辦級本身就是懲罰型的外交層級,其層級遠遠低于正常的大使級別。我國到現在為止都沒有恢復對立陶宛派出大使這一決策,更沒有放寬對于立陶宛的經濟管制。尤其是在核心底線上,我們一直堅決要求立陶宛撤銷臺島所謂的代表處。全程沒有原則方面的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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