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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站發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中醫藥振興發展“十五五”規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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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印發《中醫藥振興發展“十五五”規劃》的通知
國中醫藥規財發〔202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中醫藥振興發展“十五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已經國務院批復同意(國函〔2026〕71號),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根據國務院批復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四中全會部署,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健康中國建設和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衛生與健康發展道路,堅定不移貫徹新時代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中西醫并重,堅持守正創新,遵循中醫藥規律和特點,完善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機制,加快推進中醫藥現代化,推動中醫藥走向世界,為推動“十五五”時期健康中國建設取得決定性進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把中醫藥振興發展作為本地區“十五五”時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任務,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完善工作機制,細化落實舉措,確保《規劃》各項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到實處。鼓勵各地發揮比較優勢,因地制宜創新中醫藥振興發展措施。
三、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強化協調配合,加強工作指導,細化具體支持措施,形成推動中醫藥振興發展的政策合力。《規劃》實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點項目要按程序報批。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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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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