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青海省國民健康“十五五”
規劃》的通知
青政〔2026〕43號
青海省國民健康“十五五”規劃
“十五五”時期是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關鍵時期,為明確未來五年青海省國民健康發展目標任務和重點措施,加快建設健康青海,根據《青海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健康中國建設的重要論述和對青海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和省委十四屆歷次全會精神,立足青海“三個最大”省情定位和“三個更加重要”戰略地位,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新時代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實施健康優先發展戰略,促進發展模式從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健康為中心、服務體系從數量規模增長轉變到質量效益提升、改革治理從單項推進轉變到系統協同、人民群眾從被動醫療轉變到主動健康,基本構建覆蓋全民、輻射全域的高原特色健康保障體系,為奮力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青海實踐提供堅實健康保障。
到2030年,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建成,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有效提升,高原醫學研究和區域醫療高地建設取得重大突破,中醫藥振興發展取得實質性進展,人均預期壽命達到76.8歲,健康水平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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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建設健康青海
(一) 引導推廣健康生活方式
健全愛國衛生運動工作長效管理機制,穩步推進國家級健康城鎮創建,建成一批高質量的健康“細胞”①,將健康理念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全過程。增加優質健康科普產品供給,構建“傳統媒體+新媒體”傳播矩陣和廣覆蓋的健康知識傳播網絡。聚焦重點人群,開展健康生活方式科學指導與精準干預,重點關注兒童青少年體重健康,有效遏制成人肥胖增長態勢。融合中醫養生理念,推廣簡易健身項目,引導群眾常態化參與體育鍛煉。落實國民營養計劃,倡導合理膳食,規范營養指導員隊伍建設。持續推進無煙環境建設,強化簡短戒煙干預及規范化戒煙門診服務。健全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及危機干預機制,推動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普遍開設精神科,拓寬心理援助熱線服務覆蓋面。
(二) 維護重點人群健康
婦女兒童:強化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與重點專科、亞專科建設,增設各級婦幼保健機構中醫藥服務單元或臨床科室,提升產前檢查、住院分娩、產后保健等生育醫療服務水平。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網絡,運用信息化輔助臨床篩查診斷與質量管控。強化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體系,補齊基層服務短板。深入實施早孕關愛行動、母嬰安全行動、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計劃,優化全周期生殖健康服務,規范生育力評估、不孕不育診治及早孕門診服務。全力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傳播,推進HPV疫苗接種與篩查擴面,建設生育友好、兒童友好醫院。實施兒童青少年“五健”行動②,構建“防、篩、診、治、康”一體化服務體系,完善孕期營養、兒童心理及兒科門急診服務,加強兒科人才隊伍建設。
老年健康:健全綜合連續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開展老年口腔、癡呆、聽力等專項健康促進行動,深化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創建。優化醫養結合服務布局,擴大居家社區醫養服務供給。發展銀發經濟,引導社會力量增加老年健康產品與服務供給。加強失能失智老年人照護與居家社區支持。
職業人群:健全職業病防治聯防聯控機制,強化省級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支撐,提升職業健康監測評估能力。強化職業病診斷醫師規范化管理,夯實基層職業健康診療服務水平。提升重點職業人群健康素養,加強新興產業、新業態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風險評估和宣傳教育培訓。
殘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優化殘疾人家庭醫生簽約、無障礙就醫、精準康復及殘疾兒童救助服務,加強殘疾人康復機構建設和規范化管理。開展全鏈條殘疾預防,強化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科研。健全因病返貧致貧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機制,扎實開展重點區域對口支援工作。
(三) 構建生育友好環境
優化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落實育兒補貼制度,建立合理的政府、用人單位、家庭成本共擔機制,有效降低家庭生育養育教育成本。適度提升產前檢查醫療費用保障水平,穩步推進政策范圍內分娩費用個人零自付。推動公共空間適兒化改造和母嬰設備配備,積極倡導正向婚育觀,營造生育友好社會氛圍。加快搭建“1+N”托育服務體系③,加強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及公辦托育服務網絡建設,發展單位辦托、幼兒園托班、社區嵌入式托育等多元托育模式,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普惠托育建設。發展醫育結合服務,培育智慧托育新業態。開展托育服務補助示范試點建設,統籌優化0—6歲育幼服務資源配置。加強托育從業人員培訓和家庭養育指導。
(四) 營造安全健康環境
健全環境健康風險評估機制,持續推進健康環境促進行動,加強氣候變化與健康監測預警和評估,提高對高海拔低氧、紫外線輻射、極端氣候等健康影響因素的監測和應對能力。實施傷害預防行動,健全傷害監測體系,推廣傷害防控技術,提升群眾安全健康防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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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筑牢公共衛生安全屏障
(一) 完善疾控體系建設
持續深化疾控體系改革,推動省級預防醫學科學院建設,清晰界定各級疾控機構職能,完善市(州)、縣級疾控中心(衛生監督所)運行機制。加強省級傳染病監測預警與應急指揮中心建設,深入推進公共衛生科室規范化建設。依托綜合實力強的地市級疾控中心,打造三級公共衛生中心體系。建設實驗動物生產基地。探索推進市域疾控聯合體建設,深入實施疾控領域強基工程,健全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規范化運行機制,將疾控工作納入基層網格化治理體系。
(二) 防控重大疾病
強化傳染病和地方病綜合治理,充分發揮聯防聯控機制作用,落實結核病防治措施,加大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篩查檢測力度,實施新一輪包蟲病綜合防治攻堅行動,嚴防鼠疫、炭疽等疫情發生,持續降低布魯氏菌病發病率。落實補碘、改水、推廣低氟磚茶等措施,完善病媒生物監測預警網絡。強化免疫規劃和預防接種,加強預防接種單位規范化建設,規范開展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處置工作,全面推行疫苗處方,探索建立重點人群非免疫規劃疫苗費用納入醫療保險、商業保險等多渠道籌資保障機制。強化傳染病和公共衛生監督,加強重點領域監督執法,推進“智慧衛監”建設。強化重點慢性病綜合防控,健全慢性病防治服務網絡,推進防治康管全鏈條服務。促進慢性病綜合示范區提質升級,建立健全慢性病監測預警體系,提升監測時效。
(三) 加強疾控能力建設
強化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健全傳染病監測預警體系,完善多渠道監測系統,加快國家傳染病智能監測預警前置軟件部署應用,推進監測預警智能體建設。加強傳染病疫情風險評估和預警管理,強化新發突發等傳染病疫情異常信號信息核實處置。提升檢驗檢測和流行病學調查能力,健全公共實驗室網絡,強化各市(州)生活飲用水水質檢測能力,鞏固和規范“三公(工)”協同流行病學調查機制④。增強傳染病應急處置能力,強化應急隊伍建設,健全省、市(州)兩級傳染病和自然災害應急物資輪動儲備機制,加強應急演練培訓場所建設,持續開展應急綜合能力評估。開展高原地區疑難重大罕見傳染病及并發癥診斷治療技術攻關,完善省、市(州)、縣三級診療體系,提升傳染病救治能力。強化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完善食品安全標準全鏈條管理,構建現代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深化食品數字標簽應用,有序制修訂地方食品安全標準。
(四) 強化急救和血液保障
健全突發事件協同處置機制,完善院前急救體系建設,優化急救站點布局與資源配置。加強急救醫護人員專業隊伍建設,升級120調度指揮智能化水平并推廣北斗導航車載終端系統應用,推動自動體外除顫器(AED)配置與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相銜接,提升急危重癥跨區域馳援能力。健全血液安全保障體系,鞏固西寧核心區獻血人群,拓寬團體獻血覆蓋面,建立應急獻血者儲備庫。完善無償獻血激勵機制,落實獻血人員血費減免、優先用血等權益。科學規劃獻血點,建立跨區域應急調配機制,保障血液應急調配效率。持續鞏固臨床用血核酸檢測全覆蓋成果,保障臨床用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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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一) 明確機構設置和功能定位
省級:按照控制省級醫院規模的要求,結合實際,不斷優化醫療衛生機構設置。省級醫療機構聚焦重大疾病、罕見病、復雜疾病的診治,積極參與承擔重大科研項目,推動醫學科技成果轉化,引領全省醫學技術發展。作為區域公共衛生應急與救治中心,在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發揮技術支撐和骨干作用,負責對下級醫療機構進行技術指導、人員培訓和質量控制,作為住院醫師、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及繼續醫學教育的主要基地,在滿足教育培訓標準的前提下逐步調減一二級手術比例。
市(州)級:原則上每個市(州)設置1個市(州)級綜合醫院和1個中醫醫院。因地制宜推進市(州)級醫院功能優化,網格化布局建設城市醫療集團。市(州)級醫療機構承擔轄區急危重癥救治、疑難病癥診療,對縣級醫院進行技術指導,打造區域特色專科,形成區域特色優勢。與省級醫院建立緊密協作關系,承接下轉患者,推廣適宜技術,參與并指導轄區內的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和預防保健工作。
縣級:原則上每個縣設置1個縣級綜合醫院和1個中醫醫院。縣級醫療機構具備常見病、多發病的規范化診療能力,以及急危重癥的現場搶救和穩定后轉診能力,牽頭組建縣域醫共體,對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進行技術指導、人員培訓和業務管理,承擔部分區域性公共衛生任務和健康管理工作。
基層:原則上每個鄉鎮辦好1個衛生院,每個街道辦好1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個行政村設置1所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不單獨設置村衛生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負責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以及為初診患者、普通常見病和多發病患者、診斷明確且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等提供服務。
順應市場發展規律與群眾就醫需求,科學調配社會辦醫資源,全面激發社會力量辦醫活力,引導規范社會辦醫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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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促進優質資源下沉
做強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充分發揮技術引領、人才集聚、輻射帶動作用。高效運營省級區域醫療中心,深化與省級醫院共建醫聯體內涵建設,優化診療路徑,持續降低上轉率。實施衛生健康領域對口支援行動,依托“組團式”援青、青南環湖支醫等幫扶機制,加大三級醫院對縣級醫院幫扶力度,推行巡回醫療、移動醫療和遠程診療。強化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深入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和社區醫院建設,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色科室建設,提升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夯實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底。
(三) 提升醫療服務質效
強化醫療質量管理,健全省、市(州)、縣三級醫療質量控制體系,開展等級評審和績效監測。探索建立醫療質量點評制度,強化質控數據信息應用與反饋。加強臨床路徑應用管理,增加住院患者臨床路徑管理比例。持續開展優質護理服務,推動二級及以上醫院優質護理服務全覆蓋,推廣免陪照護服務。健全康復護理服務體系,規范設置康復醫學科病區和康復護理科室(服務單元)。強化醫療人文關懷與醫患溝通,構建和諧醫患關系。深化“平安醫院”建設,關心關愛醫務人員,創造更加安全的執業環境。加強隊伍作風建設,深化風腐同查同治,大力整治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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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一) 促進“三醫”協同發展和治理
因地制宜推廣三明醫改經驗,扎實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示范項目和提升項目,優化完善醫改監測指標體系,強化數據分析運用。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健全醫保籌資和待遇保障調整機制,拓寬籌資來源。發展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健全基本醫療保險門診保障制度,完善門診特殊病、慢性病保障機制。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推進康復、慢性精神疾病等長期住院按床日付費支付模式。推動支付比例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完善醫保基金預付制度,落實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優化藥品集中采購機制,持續推進國家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擴面落地。加強基層藥品聯動管理,推動醫共體內統一用藥目錄和藥品統一采購。完善藥師藥學服務激勵機制,加強臨床藥師隊伍建設。健全短缺藥品供應保障預警體系,強化兒童、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和藏藥特色用藥保障。
(二) 深化公立醫院改革
推動建立價格調整與醫保支付標準聯動機制,及時把臨床驗證成熟穩定、安全有效的新技術納入收費項目。按照“兩個允許”⑤要求,推進薪酬制度改革,充分落實公立醫院內部分配自主權。健全績效工資動態調整機制,注重醫務人員穩定收入和有效激勵。推進“三個結構調整”⑥,規范公立醫院領導班子成員薪酬。加強公立醫院內外部監督管理,建立風險監測預警和防范機制,嚴格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防范化解公立醫院債務風險。深入推進跨部門數據共享應用,建立健全醫療機構常態化監管機制。嚴格創新項目資金監管,加強科研誠信管理,規范全省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執業行為。
(三) 構建整合型衛生健康服務體系
加快以基層為重點的分級診療體系建設,組建多種形式醫聯體,完善專科聯盟建設機制,深化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提升縣域內多發病、常見病診療能力。深化醫療機構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協作機制,激勵醫共體內醫療機構主動做好健康管理和疾病預防,強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六個拓展”⑦,推進個性化簽約。推動防病治病各環節信息互通共享,鼓勵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強化綜合診療模式,提供系統連續服務。推進專科一體協作,推動多學科聯合診療,加強多病同防同治。提升急診急救“五大中心”能力,推進急性高原病救治中心建設。深化醫教協同,優化學科專業設置,完善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強化緊缺專業醫教協同培養。
六、加快高原醫學研究步伐
(一) 強化高原醫學科研攻關
深化高原醫學基礎和臨床研究,開展低氧生理、高原適應性關鍵技術攻關。聚焦肺動脈高壓、心腦血管系統、睡眠障礙等高原特色疾病,構建“預防—診斷—治療”全鏈條解決方案。建立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體系,探索建立“環境—生態—健康”協同關系。完善高原醫學人才梯隊建設,引育一批高原醫學領域省級及以上首席科學家和具有國際合作背景的青年高原醫學科技人才。
(二) 推動科研成果轉化應用
爭取國家高原病醫學中心落地我省,強化科學研究和學科建設,完善高原病防治和診療體系。推動生物醫學新技術臨床研究和高原醫學研究成果轉化應用。推動AI、大數據等前沿技術與高原醫學深度融合,研發智能可穿戴設備與智慧醫療平臺,提升健康保障智能化水平。
(三) 完善高原醫學科研平臺建設
以高原醫學研究為重點,依托衛生健康科技創新平臺,組織實施高原醫學研究科研項目。持續推進高原醫學基礎科研硬件平臺建設,提升高原醫學基礎研究能力。打造高原醫學對外交流合作平臺,加強與省內外科研機構協同合作,開展多中心、大樣本臨床研究,全方位展示青海高原醫學特色優勢。
七、推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一) 完善中醫藥服務體系
扎實推進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實施中醫醫療揚優強基項目,高效發揮國家中醫區域醫療中心帶動作用,加強中醫優勢專科和綜合醫院中醫科建設,強化省、市(州)、縣級中醫醫院服務能力。將中醫納入多學科會診體系,推動中醫藥在重大疾病防治、高原病診療、老年慢性病管理等領域發揮獨特優勢。探索建設中醫康復中心,強化智慧中醫醫院和互聯網醫院建設。加強中醫藥古籍挖掘整理、活態傳承和典籍研究利用,推進古籍專業數據庫開發與利用。加強中醫藥臨床研究與標準化建設,建設藏醫藥標準研究推廣基地。支持醫療機構和科研院所加強中藥新藥自主研發、經典名方二次開發,推進研究成果轉化。
(二) 促進中醫藥交流發展
推動中醫藥服務與文旅、養生、保健等產業深度融合,加強中醫藥科普,打造具有鮮明高原民族特色的中醫藥文化體驗品牌。鼓勵中醫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深化合作,探索將中醫藥特色療法融入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形成“中醫+”健康養生模式。深化中醫藥國際合作,拓展藏醫藥在海外的傳播渠道。推動中醫藥與國際健康產業接軌,與“一帶一路”共建國家開展文化展覽、學術交流、產業合作。深化與港澳地區及蒙古、布隆迪等國家國際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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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培育衛生健康發展新動能
(一) 優化衛生健康人才隊伍
強化政策導向與保障支撐,充分發揮“博士服務團”“對口援青”等項目引領作用,深入實施“昆侖英才”行動計劃,重點加強高層次醫學領軍人才和全科、兒科等緊缺專業人才引進培養,全面提升衛生人才綜合素質和服務能力。持續推進衛生系列職稱制度改革,建立以臨床能力、服務質量、醫德醫風為導向的評價體系,對基層醫務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審給予相應傾斜政策。完善公立醫院崗位管理制度,建立公立醫院編制動態調整機制,探索醫師多點執業柔性流動機制。
(二) 促進數智健康賦能
開展“數據要素+醫療健康”行動,強化數智健康平臺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系統整合多源異構數據,建設覆蓋全省的“全民健康一張網”,提升全民健康數智化水平。促進和規范“人工智能+醫療衛生”應用發展,加快數字孿生、輔助診斷等技術在疾病預警、老齡化服務等領域的推廣。加大數據分析能力建設,擴大分析結果應用。大力發展遠程醫療,創新“固定+流動+互聯網+AI”服務模式,提升偏遠地區巡回醫療服務能力。保障健康信息安全,加強醫療設備相關網絡和數據安全監管,持續提升衛生健康關鍵網絡信息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能力。
(三) 推動健康產業提質
鼓勵社會辦醫力量在康復、護理等短缺領域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參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指導民營醫院加強管理,完善運行機制,嚴格執行質量安全和診療規范。促進商業健康保險發展,鼓勵商業保險機構擴大保險覆蓋面,開發適配高原地區的商業健康保險,拓展“基本醫保+”保障模式。推廣普惠健康保險產品,擴大住院醫療、特定高額藥品、罕見病用藥保障范圍。多方協同推動區域健康產業全鏈條創新,激發健康新質生產力,鼓勵發展高原特色健康食品等大健康產品,打造具有青海特色的生物醫藥與大健康產業體系。
(四) 提升綜合治理水平
推進建立健康影響評估制度體系,將健康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與實施全過程,強化對健康相關政策的跟蹤評估與科學研判,推動各部門將健康影響評估結果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強化藥品和生物安全監督管理,研究適應新技術、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的藥品安全監管機制,完善微生物耐藥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健全重大傳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生物安全監測預警體系,提升病原微生物實驗室風險防范和治理能力。推動建立完善衛生健康政策法規體系,強化法治醫院建設,推進依法執業,加強行業自律,在法治軌道上推動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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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組織實施
堅持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領導,強化政府責任落實,將健康優先發展戰略和健康青海建設工作納入各地黨委政府績效考核體系。省衛生健康委加強規劃重點任務分解落實,強化規劃實施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全過程管理,建立工作臺賬,跟蹤督促規劃任務落實到位。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抓好本規劃落實。重大事項及時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請示報告。
注釋
①健康“細胞”:指健康社區(村)、健康單位(醫院、學校、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酒店/餐廳、商場/超市、公園、市場)、健康家庭等。
②“五健”行動:指國家多部門聯合制定的《兒童青少年“五健”促進行動計劃(2026—2030年)》。“五健”聚焦兒童青少年肥胖、近視、心理行為異常、脊柱彎曲異常和齲齒五個關鍵健康領域。
③“1+N”托育服務體系:國家為推進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而提出的體系架構。“1”是指托育綜合服務中心,發揮示范引領、輻射帶動和樞紐作用;“N”是指托育機構、社區嵌入式托育、幼兒園托班、用人單位辦托、家庭托育點等多種形式的托育服務機構,以滿足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需求。
④“三公(工)”協同流行病學調查機制:一種多部門聯動的傳染病疫情流調溯源工作機制。“三公”通常指疾控、公安、工信(或數據)等部門。
⑤兩個允許: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核心政策。即“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和“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
⑥三個結構調整:動態縮小不同等級和不同類型醫療機構間人員收入差距;動態縮小醫院內部不同科室和不同專業間人員收入差距,酌情向兒科、精神衛生、中醫、急診、病理、麻醉、全科、產科、護理等專業傾斜;逐步提高基礎薪酬等相對固定的穩定收入所占比重。
⑦六個拓展:具體為從全科向專科拓展、從基層向二三級醫院拓展、從公立向民營機構拓展、從團隊向醫生個人拓展、從固定一年周期向靈活周期拓展、從慢性病管理向傳染病和慢性病共管拓展,以滿足群眾多樣化健康需求。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來源:青海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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