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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璟璟
近日,河北高碑店一名11歲男孩在游泳館淺水區游玩時,左臂被泳池排水口牢牢吸住,數分鐘奮力掙扎無果,最終溺水身亡。據報道,男孩親屬稱:游泳館內無專業救生員,僅有一名工作人員在旁邊看手機,未關注泳池水面情況。暑期以來,類似悲劇已經屢次發生。7月12日,湖南長沙一6歲女童在小區游泳館上課時不幸溺亡。事發時,教練臨時通知孩子爸爸換上泳衣,3分鐘后回來發現女兒已半沉于水中。(北京晚報)
最近一段時間,兒童溺亡事故頻頻曝出,悲劇突如其來,讓人倍感揪心。梳理這些案例,我們很容易發現某些共同點,比如說都是發生在“正規游泳池”,這與往年所報道的野河野泳所引發的事故,存在著本質不同。按理來說,只要是正式取證營業的游泳池,其安全方面的軟硬件應該都是有基本保障的。可偏偏就是這些相對規范的泳池,還是一再出事,簡直防不勝防。痛定思痛,問題到底出在哪里?
正規游泳池,很容易給人一種不會出事的錯覺,而這種錯覺,又會變成一種松弛感、懈怠感。復盤一些悲劇個案,有些情節簡直驚人相似。比如說,本該負有監護責任的人員,嚴重失職、失位。有大人提前回家做飯留孩子自己在水里玩的,有家長、教練、救生員坐在岸上刷手機的。根本不抬頭盯人,或者很久才抬個頭、象征性看一下,這很容易造成監護盲區。而溺水這類事故,又往往是突然發生、瞬間致命的。片刻疏忽,追悔莫及。
默認那么多人看著,肯定不會出事;默認學會了游泳,肯定不會出事;默認在淺水區玩,肯定不會出事……可是,審視最近的這些事故,偏偏就是這些“不會出事的情況出了事”。泳池玩水這件事,從沒有絕對安全,對孩子來說更是如此。事后調查,當然可以抓住很多現成的責任過失,比如說“救生員無證上崗”等。但,這又于事何補呢?比起事后賠償,事前防范,才是真正重要的事情。而做好這一塊,就是要直面最新曝光的隱患,進行針對性地堵漏。
如何讓救生員更為負責地履職?至少可以考慮在工作時間內,限制其將手機帶入場地;怎樣讓家長更嚴密地監護?對此,除了要堅持兒童要有大人陪護才能進場,還應該進一步細化,形成“大人離場,孩子必須離水”等新安全規范。如果說,泳池是個容易讓人松弛下來、產生“安全錯覺”的地方,那么作為一種修正,就必須以更具沖擊性的風險提示,更嚴格、剛性的細則,促使看護者重新開始緊張起來、緊緊盯著。茲事體大,筑牢防溺水防線,神經怎么緊繃都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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