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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王澤鋒)昔日百花盛放的合作社如今深陷債務泥潭,閑置廠房蒙塵鎖門,合作社系列糾紛交織纏繞,單靠法院一紙判決很難撬動多方利益的沉疴。沁水法院通過深化“法院+社區”聯動,柔性化解了沁水某花卉合作社系列債務糾紛,盤活了沉睡資產,實現了合作社脫困、社區保收、債權人權益落地的三方共贏。
某花卉合作社2020年因內部裝修、股金糾紛引發資金鏈斷裂,陸續拖欠多筆款項。2022年,三名債權人先后勝訴后,兩起案件進入強制執行階段。執行中,合作社僅向一名債權人償付小部分欠款后便徹底停擺,后續再無履約能力;另一起案件因合作社全面停業、無任何可供處置財產,依法進入終本程序。“不能機械辦案,要把基層治理的力量拉進來一起解難題。”抱著這樣的思路,沁水法院執行局主動對接轄區社區,跳出法院單打獨斗的執行慣性,共同尋找破局之策。雙方工作人員共同到合作社廠區實地摸排,法院梳理清楚全部涉案債權的明細,社區發揮對接資源廣的優勢,多方奔走為閑置廠房尋找合適租戶。經過多輪協商,最終敲定年租金5萬元的穩定長期租約,為合作社重新注入“源頭活水”。
資產盤活了,租金如何分配成為關鍵。為確保資金用在刀刃上,沁水法院與社區共同召集合作社理事會成員,對租金用途進行全面梳理,明確優先解決合作社租用社區場地的租金、日常開支等。隨后,法院與社區聯合召集持有生效法律文書的債權人召開協調會,運用樹理調解法,為當事人算清經濟賬、時間賬、長遠賬。各方從“對立”走向“對話”,最終達成和解方案:合作社每年提取一定比例年租金支付給各債權人;同時,由社區對租金賬戶進行全程監管,確保每一筆租金必須入賬、專款專用。
從法院“單打獨斗”到“法院+社區”雙向聯動,是沁水法院把司法職能融入基層治理的生動實踐。下一步,該院將繼續深耕“樹理融”調解品牌,以“和”文化賦能基層解紛,持續拓寬多元聯動調處渠道,用有溫度的司法為轄區群眾排憂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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