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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云政辦發〔2026〕30號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云南省“十五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
均等化規劃》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云南省“十五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6年7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云南省“十五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
均等化規劃
按照國家關于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有關部署要求,依據,編制本規劃。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四中全會部署,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論述及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錨定“3815”戰略發展目標,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優先保障機會公平的資源配置,縮減區域、城鄉、人群間差距,增強均衡性和可及性,織密織牢基本民生保障網,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人的全面發展,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30年,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健全,服務清單和保障標準更加規范統一,資源配置更加均衡可及。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有效覆蓋常住人口,教育、醫療、養老等優質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民族地區、邊境地區和生活困難群眾傾斜,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展望2035年,基本建成與人口規模、結構、流動趨勢相匹配,制度和標準全面并軌,人人公平享有、城鄉一體、區域協調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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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點任務
(一)加快基本公共教育均衡發展
健全與人口變化相適應的教育資源調配機制,擴大學齡人口凈流入地區教育資源供給。建立基礎教育各學段學齡人口變化監測預警制度,開展省、市、縣三級學齡人口預測。加強跨區域、跨學段學位動態調整和余缺調配,有序推動教育資源向縣城、鎮區集約化發展。進一步加強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辦好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
提升學前教育普惠性。盤活編制存量,優先保障學前教育發展需求,在人口流入地優化布局一批公辦幼兒園、扶持一批薄弱幼兒園,鼓勵民辦幼兒園普惠性發展。科學推進幼小銜接工作,動態監測評估省一級幼兒園實施情況。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政策,督促地方落實學前教育兒童資助政策并結合實際適時予以調整。
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強化省級教育資源統籌,支持昆明市等人口流入地增加學位供給,保持教育資源與常住人口動態平衡,辦好群眾“家門口”的好學校,提升“雙減”、“雙升”成效。加大優質學校幫帶薄弱學校力度,推動各校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均衡發展。推進校長、教師區域統籌調配、交流輪崗,提高師資配置均衡水平。持續深化集團化辦學、學區制管理、城鄉共同體建設,支持偏遠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建設,保留辦好必要的山區和邊境地區小規模學校。建立縣域學校辦學條件跟蹤評估和定期調度機制,鞏固完善控輟保學長效工作機制。全面推進特殊教育和專門教育,填缺補齊、分類施策、精準支持,鞏固提升特殊教育由義務教育向學前和高中階段延伸工作成果。通過鄉鎮九年一貫制學校附設特教班、增設村級送教服務點等方式,解決農村、偏遠地區殘疾兒童“上學遠”問題。
提升普通高中辦學水平。推進落實《云南省推進縣域普通高中振興行動計劃十條措施》,改善教學設施、學生宿舍等辦學條件。增加昆明市等人口流入地、薄弱地區普通高中學位供給,探索州(市)、縣(市、區)結合的縣域普通高中管理體制,縮小城鄉生均經費差距,補充緊缺薄弱學科教師,選優配強書記、校長。深化落實縣中托管幫扶、對口支援等制度機制。穩步開展綜合高中試點項目,對教育發達地區不得從薄弱地區搶挖優秀校長和教師建立硬約束,整治違規跨區域掐尖招生。
加強隨遷子女教育保障。有序擴大學齡人口凈流入地學位供給,健全隨遷子女入學保障機制,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享有同遷入地戶籍人口同等權利,因地制宜推進隨遷子女納入流入地學前教育、高中階段教育相關公共服務范圍。落實政府購買學位政策,減輕隨遷子女家庭教育負擔。積極開展心理輔導、文化融入課程和家校共育活動。
提高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水平。通過優化整合、集團化辦學等方式,做優做強中職教育,辦好“少而精”的中職學校。繼續實行州(市)提級管理轄區內中職學校。引導中職院校主動服務區域重點產業,推廣“訂單式”培養模式。聚焦“三大經濟”發展,增設相關專業并給予政策支持。大力發展邊境地區職業教育。鼓勵企業利用資本、技術、知識、設施、設備和管理等要素深度參與協同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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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下沉
適應人口發展趨勢、人民健康需求和疾病譜變化,持續優化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增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衡性和可及性,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實現“大病不出省,小病不出縣”。
加強醫療資源統籌布局。嚴格落實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等,控制三級醫院規模和床位,穩定和優化二級醫院發展,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力量。推動國家區域醫療中心以承擔區域疑難重癥診療服務功能為核心,統籌強化醫學人才培養、現代醫院高效能治理、臨床新技術應用推廣等能力,打造區域臨床診療高地,積極發揮輻射帶動作用。推動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從建成向用好轉變,逐步提升運營效率和資源利用率。實施城市三級醫院病房改造和能力提升工程。促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支持省內優質醫院建設實體化專病中心,推進州(市)和中心城區區級醫院病房提升改造。支持省級精神衛生服務機構、人口大市或精神衛生資源薄弱的州(市)精神專科醫院或綜合醫院精神科建設,補齊重點人群健康服務短板。在旅游熱點地區,加強急診、急救和應急醫療資源配置。面向邊遠地區、民族地區以及山區(高原)等特殊地區,擴大定期巡回診療服務覆蓋面。支持邊境地區醫院改善醫療條件。
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實施醫療衛生強基工程,深化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推動以人員為核心的資源下沉基層,基本實現每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有縣級及以上醫療衛生機構中高級職稱醫生派駐。提高縣域胸痛、卒中、創傷、危重孕產婦救治、危重新生兒和兒童救治等急診急救能力。加強基層兒科、婦科、康復醫學科、口腔科、精神(心理)等特色科室建設,提升高血壓、糖尿病、慢阻肺、疼痛、安寧療護等專病專科和老年人群多病共防共治能力。建強縣級醫院,加強重點和中醫優勢專科建設,支持特色優勢醫療機構中藥制劑依法調劑使用,加大中醫適宜技術推廣力度。
健全公共衛生服務體系。規范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強化家庭醫生健康“守門人”作用,加強加密0—6歲兒童、65歲以上老年人以及高血壓、Ⅱ型糖尿病、慢阻肺病患者等重點人群隨訪服務,穩步擴大簽約服務覆蓋面。完善區域公共衛生中心輻射帶動功能,以邊境口岸地區為重點,補齊縣級疾控機構建設短板,提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能力。按照“有進有出”原則,動態優化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種類。強化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隨訪管理,完善兒童生長發育監測和0—6歲兒童孤獨癥隨訪管理。推動醫療機構開設老年醫學科,發展與居家、社區、機構養老相銜接的“醫養康護”一體化服務。建立“三級”婦幼保健網格,繼續實施婦女“兩癌”篩查服務,如期實現“加速消除宮頸癌行動計劃”目標。全面做好兒童預防接種工作。發揮衛生協管員作用,規范衛生協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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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促進勞動就業服務便利可及
優化制度設計,積極構建就業友好型發展方式。強化就業服務供給能力,加強產業和就業協同,進一步完善重點群體就業政策支持體系,確保青年就業水平總體穩定,暢通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的求助渠道。
加強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完善公共就業服務等網絡平臺,強化崗位信息、用工監測、就業登記等服務。辦好“家門口”、“廠門口”、“校門口”就業服務,向村(社區)、產業園區、高等學校延伸。探索建設一批服務業版、三產融合版就業“幸福里”社區,規范零工市場和“家門口”就業服務站點。大力實施以工代賑,優先吸納帶動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積極推廣“334”、“622”聯農帶農機制。緊盯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等青年群體,及早開展政策性崗位招錄和就業服務,組織求職能力實訓、企業參訪、“百家名企”招聘等活動。通過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為勞動者提供多元化、個性化服務。推進戶籍、用人、檔案等服務改革,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提供便利可及的就業與失業登記服務。
支持幫扶重點群體就業。完善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堅持把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作為重中之重,加強就業與招生培養聯動,健全銜接校內外的就業服務體系,加大對困難畢業生、失業青年就業幫扶,鼓勵青年投身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城鄉基層和中小微企業。堅持外出務工和就地就近就業并重,持續深化東西部勞務協作,支持就業幫扶車間提檔升級,加強勞務品牌培育建設,推動創業服務提質增效,依托縣域經濟建好“家門口的務工車間”。抓實農民工返鄉回流監測服務,建立健全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就業幫扶機制,促進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防止返貧致貧對象所在家庭至少1人實現就業。加強困難群體就業兜底幫扶,完善就業援助制度,規范用好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確保有勞動力的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
保障勞動者權益。圍繞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深化源頭治理,形成規范統一、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的電子勞動合同應用生態,全面提升勞動用工管理數字化水平。推廣運用勞動合同通用示范文本,建筑、快遞等行業示范文本及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合同、書面協議,明確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社會保障等核心權益。切實加強新就業群體、大齡勞動者權益保障。推進州(市)、縣(市、區)兩級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一站式”調解中心建設,提供在線調解和智能仲裁,提升勞動爭議實質性化解能力。完善“法院+檢察院+司法+人社+工會”多元解紛機制,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勞動領域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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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動社會保險擴面提質
改革社會保險制度,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保險體系,逐步將各類勞動者納入社會保險安全網。全面落實憑有效身份證件參加基本醫保政策,按戶籍人口同等標準落實地方財政補助。
推進基本養老保險高質量擴面參保。優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機制。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提高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參保率,合理確定繳費基數,明確用工方和平臺企業繳費責任。允許靈活就業人員根據收入情況,自主選擇按月、季、半年、年繳費。穩慎推進城鄉居民養老金改革,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籌資和待遇合理調整機制,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完善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擴大企業年金制度覆蓋范圍,加快推行個人養老金制度。統籌推進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更好保障跨省流動就業參保人員權益。
提升工傷失業保險服務效能。深入推進工傷保險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制度體系建設,持續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鞏固失業、工傷保險省級統籌。推進失業、工傷保險數字化服務,搭建“人工智能+工傷預防”平臺,協同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業務銜接,實現個人信息管理、申報審核、待遇發放等在線服務功能,提高服務效能。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取消就業地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的戶籍限制,實施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
加強醫療生育保險服務。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完善管理運行機制。推動外地戶籍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在常住地參加居民醫保,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可以參加居民醫保,鼓勵參加職工醫保。完善生育保險制度,逐步擴大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生育保險覆蓋面。穩步加強生育醫療費用保障,平衡基金承受能力,合理提高產前檢查醫療費用、住院分娩醫療費用保障水平。落實生育津貼制度,持續推進生育津貼直接發放參保人和生育醫療費直接結算。
落實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標準,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基本保障項目。銜接好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及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等政策。加快長期護理保險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鼓勵支持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經辦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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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升社會救助兜底服務效能
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統籌基本生活救助與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受災人員救助等專項救助,動態調整社會救助標準,推動社會救助由“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風險、促發展”拓展。
完善社會救助服務體系。建立“一戶一策、一事一議”等機制,規范救助對象認定,分層分類實施基本生活救助、專項救助、急難救助和社會幫扶,構建精準管理、動態監測、因需推送、分類救助、結果反饋的運行機制。對在城鎮穩定就業居住、發生困難的未落戶常住人口,加強戶籍地與常住地救助管理部門協同配合,做好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因地制宜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為有需要的救助對象提供訪視照料、心理疏導、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專業服務,推動形成“物質+服務”救助方式,增強救助對象內生發展動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完善臨時救助政策,全面實施由急難發生地開展臨時救助。推動專項救助向低保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延伸。
加強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建立健全困境兒童監護評估制度,加強走訪探視、政策幫扶、心理關愛、基礎教育等服務,深化“愛心媽媽”結對關愛服務。加強留守兒童照護情況監督,督促監護人、照護人依法履行職責。健全流動兒童權益保障機制,完善流動兒童在居住地享有關愛服務清單,持續推動流動兒童在居住地更加均等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加大孤獨癥兒童關愛服務力度。推進兒童福利機構規范化管理,鼓勵為困境兒童購買托養、日間照料等服務,持續提升“養育、治療、教育、康復、社會工作”一體化服務水平。
強化殘疾人服務保障。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強化長期護理保險、社會救助、養老福利等制度銜接,推動政策協同、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加快發展重度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探索施行“老年父母+殘疾子女”家庭共同入住養老機構。加強殘疾人康復服務,開展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推進落實殘疾人集中就業和按比例安置就業政策,完善職業培訓、就業指導、創業扶持等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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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升養老育幼服務供給水平
不斷完善“一老一小”服務體系。優化基本養老服務供給,健全縣、鄉、村三級養老服務網絡,整合提升縣、鄉兩級養老服務資源。落實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勵措施,有效降低生育、養育成本。
完善基本養老服務清單。以縣域為單元,構建就近可及、功能互補、醫養結合的養老服務網絡。發展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探索村級鄰里互助點、農村幸福院等農村互助性養老模式,鼓勵民族地區和山區發展流動性養老服務。聚焦高齡、失能、失智老年人照護剛性需求,重點扶持發展以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為主的護理型養老機構,支持建設失智老年人照護服務機構。加強獨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進一步擴大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服務供給,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全周期的健康服務需求。
加強生育養育服務。建立覆蓋孕前、孕產、產后、兒童各階段的連續保健服務鏈,打造兒童生長發育、兒童康復等一批省級婦幼保健特色專科。實施早孕關愛行動,健全孕前和出生缺陷綜合防治體系,消除昆明、曲靖、昭通、紅河、文山、大理等6個300萬人口以上州(市)產前診斷機構空白點,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完善不孕不育防治網絡,加強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落實育兒補貼政策,開展效果評估。
推動托育普惠發展。加快構建以托育綜合服務中心為主體,以幼兒園托班、社區嵌入式托育、用人單位辦托、社會托育機構、家庭托育點等為補充的“1+N”普惠托育服務體系,著力增加公建托位供給,提高公建托位占比。大力發展托幼一體服務,支持有條件的普惠性幼兒園開設托班招收2—3歲幼兒。鼓勵用人單位和其他社會力量辦托,發展家庭托育點,強化醫育結合。推進村(社區)家長學校等家庭教育服務站點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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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進文化體育服務觸角延伸
拓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普及群眾體育運動。推動優質公共文化資源直達基層,加強群眾身邊運動設施供給,構建更加完善、可及、便捷的文體服務體系。
豐富公共文化服務。鞏固完善省、州(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五級文化服務體系,實施公共文化服務提質增效行動,鼓勵打造“小而美”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間。開展戲曲進鄉村、電影公益放映、廣電惠民服務等活動。推進各類文藝團隊深入農村演出,豐富基層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出臺施行《云南省公共圖書館條例》,完善服務標準,深化縣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總分館制度。鼓勵文化場所延時開放、夜間服務和法定節假日開放,積極創造無障礙文化服務條件。深挖云南文化資源“富礦”,用好博物館和文化遺產地等資源,開展全民藝術普及、非遺體驗等服務。建立城鄉文化服務人才庫,挖掘培養鄉土文化人才、志愿者等隊伍。提升應急廣播服務效能。
加強公共體育服務。實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設施補短板行動,穩步實現縣級公共體育設施“五個一”全覆蓋。有序推進群眾身邊運動空間擴容、足球場等設施建設,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支持常住人口規模較大的州(市)、縣(市、區)統籌規劃布局小型便民體育場地設施,依托城市閑置地塊、邊角空地等“金角銀邊”,嵌入式配建健身設施,提檔升級“社區15分鐘健身圈”。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城市體育綜合體、口袋體育公園等設施建設運營。規范公共體育場館開放服務,推動學校體育場館有序向社會開放,持續擴大公共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覆蓋面。以全民健身大賽、群眾“三大球”賽事、戶外運動等為引領,豐富全民健身賽事活動供給,支持發展民族特色體育運動,辦好城市足球聯賽。建設云南特色全民健身志愿服務體系,促進全民健身與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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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兜牢基本住房和社會服務民生底線
加強居住保障、權益維護、社會服務。落實未落戶常住人口公租房保障,擴大基層公共法律服務,切實保障退役軍人待遇,持續鞏固強化殯葬服務管理,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安全網。
完善基本住房保障。按規定落實租購住房群眾就近享有義務教育入學、基本公共衛生等服務。加強公租房與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銜接。持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政策,開展防止返貧致貧對象住房安全情況動態監測,將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改造范圍并分類予以支持。
加強公共法律服務。推進公民終身法治教育,打造貼近群眾的學法平臺。完善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平臺功能,加強邊遠地區、民族地區法律援助服務,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機構設置,穩步增加法律援助人員數量,推動提升法律援助質效。持續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探索法律援助隊伍專業化、職業化發展模式,加強法律援助人才庫建設,組織開展法律援助服務人才專業化培訓、法律援助志愿者培訓。加強法律援助監管,開展案件評查。開展“法援惠民生”、“我為群眾辦實事”等活動。
健全退役軍人服務保障。加強各類優撫對象認定,落實優撫待遇確定和調整機制。持續推進優撫對象醫療補助“一站式”費用結算。暢通安置渠道,推進退役軍人高質量安置就業,實現人崗相適、人事相宜、人盡其才。探索開展優撫醫院、光榮院“醫養一體”融合發展模式,改善優撫醫院設施和設備條件,提高優撫醫院醫療和護理水平。加強光榮院建設和改造,推動服務設施達標,提升特殊群體集中供養服務質量。
強化殯葬服務公益屬性。滿足基本殯葬服務需求,逐步將遺體接運、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納入基本公共服務范圍并動態調整,明確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支出責任。重點補齊農村及偏遠地區公益性安葬(放)設施短板,針對偏遠地區,通過增設遺體接運車、服務網點等形式,打通基本殯葬服務“最后一公里”。大力推進節地生態安葬,在臨滄市滄源縣、西雙版納州開展生態安葬試點基礎上,推動安葬模式向綠色生態可持續轉型。加強基本殯葬服務價格和收費監管,建立健全殯葬領域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開展殯葬領域源頭治理和全鏈條監管,嚴厲打擊殯葬服務機構、工作人員違法違規行為,提高執法能力。加強殯葬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
創新婚姻家庭服務模式。全面完成縣級以上婚姻登記機關規范化建設,實現場所獨立、分區合理。建立婚姻登記點、頒證點、婚姻家庭輔導服務中心“2+1”運行機制。創新服務模式,提升婚姻登記“全國通辦”服務質效,優化婚假相關制度。深入開展婚姻家庭家風教育,推廣簡約適度的婚俗禮儀,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設立婚俗文化展示欄,整治高額彩禮、鋪張浪費等陋習。推動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向基層和線上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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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強化人才培養和支撐。加強本土人才培養,深化優質醫療資源“省管縣用”、教師“省管校用”、對口幫扶等機制,實施銀齡人才計劃。加快均等化數智化賦能。建設政務數據目錄,探索建立全面統一的人口管理信息系統和電子身份證系統,推廣人工智能算法應用分析,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場景化協同,依托數字云南打造基本公共服務移動端。創新多元協同供給模式。深化公益性事業單位改革,落實重點保障清單,優化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方式,完善慈善組織培育與扶持機制,符合條件的新增基本公共服務事項優先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推動資源系統集成配置。優化設施空間布局,強化部門、機構互通協作,支持存量設施、閑置用房等改造利用,允許符合條件的醫療等機構轉型發展,探索施行基層養老院、鄉鎮衛生院“兩院一體”模式。健全可持續財政投入機制。適當增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中用于基本公共服務的比重,落實各級政府支出責任,加強資金集約協同。加強規劃組織實施和監測評估。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明確各級各部門職責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要點,謀劃實施一批重大項目,落實統計監測制度,做好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確保規劃目標、重點任務和重大項目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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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終審/保進 編審/劉玉 校對/馬思 編輯/何淑倩格
投稿/ztsxw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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