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為切實解決我區城鎮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根據現有房源和聯審聯查審核后通過公示人員情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分配原則,經請示區政府,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2026年公租房(廉租房)分配方案,并于2026年7月21日進行2026年度第一批公租房分配工作。
一、分配房源
本次分配的公租房(廉租房)為嘉悅府、東宸府一期、翹楚花園、華天秀城、永鑫府、天倫灣?龍城首府、天耀花園、育德府、萬浩鳳凰臺、招賢桃源居、永洋3號院、匯福苑、美的城、洺州十二圜14個住宅小區保障性住房共計310套。
1.嘉悅府小區7套、5個戶型,分別為(55.78m2)2套;(61.28m2)1套;(63.76m2)2套;(64.84m2)1套;(66.8m2)1套。
2.東宸府一期小區9套、4個戶型,分別為(52.57m2)2套;(52.91m2)2套;(53.77m2)4套;(72.11m2)1套。
3.翹楚花園小區10套、2個戶型,分別為:(56.69m2)5套;(61.41m2)5套。
4.華天秀城小區9套、3個戶型,分別為:(54.13m2)4套;(54.73m2)2套;(55.29m2)2套;(67.32㎡)1套。
5.永鑫府小區33 套、2 個戶型,分別是:(52.22㎡)16套;(52.93㎡)17套。
6.天倫灣?龍城首府小區70套、6 個戶型,分別是:(34.05㎡)1 套;(37.18㎡)17 套;(37.19㎡)17 套;(53.08㎡)1套;(58.01㎡)17套;(58.80㎡)17套。
7.天耀花園小區21套、2 個戶型,分別是:(55.37㎡)10 套;(58.5㎡)11 套。
8.育德府小區40套,4個戶型,分別為:(52.3㎡)10套;(54.14㎡)10套;(57.01㎡)10套;(59.56㎡)10套。
9.萬浩鳳凰臺小區18套,3個戶型,分別為:(55.01㎡)9套;(56.44㎡)1套;(60.52㎡)8套。
10.招賢桃源居小區23套,2個戶型,分別為:(47.41㎡)10套;(56.44㎡)13套。
11.永洋3號院小區18套,2個戶型,分別為:(57.96㎡)11套;(59.88㎡)6套;(73.35㎡)1套。
12.匯福苑小區10套,2個戶型,分別為:(66.32m2)5套;(75.56m2)5套。
13.美的城小區39套,3個戶型,(52.03㎡)9套;(54.66㎡)5套;(55.27㎡)25套。
14.洺州十二圜小區3套,2個戶型,分別為:(52.04m2)2套;(55.79m2)1套。
本次分配的對象為截至2026年6月30日,通過聯審聯查并完成公示的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申請對象以家庭為單位,采取自愿申請、政府審核、社會監督的方式進行。
二、分配原則
(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統一納入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圍,將已竣工和已清退的廉租房和公租房房源統籌使用、并軌運營。根據年度房源情況及通過省“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統”聯審聯查并完成公示的申請家庭名單等因素,確定分配對象。
(二)一個申請家庭限定配租一套保障房,家庭成員已享受住房保障的不得再次分配。
(三)根據申請家庭人口合理提供房源(具體分組及面積見第三部分 “準入和分配程序”)。
(四)因本人自身原因不能參加本次公共租賃住房分配的,可以簽寫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參加,如不能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選房,自動放棄選房和已選定保障房不辦理入住的保障家庭,取消本次保障資格,自放棄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五)按照政策要求,6戶廉租房申請家庭優先選房,隨后公租房申請家庭再選房。
三、準入和分配程序
(一)準入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收到申請人通過線上 “冀時辦” APP 或線下提供的申請資料后,對申請家庭提供的資料進行初審,初審資料無問題后,通過省 “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統” 進行聯審聯查,并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經調查異議不成立的,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準予通過,列為 2026 年住房保障范圍。
(二)分配
本次取得公租房(廉租房)保障資格的申請戶,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進行公開分配,具體事項如下:
1.公布公開:分配前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外公布抽簽的時間和地點,公示公租房(廉租房)房源的位置、戶型、面積等情況;
2.公正監督:邀請區紀委、公證處、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和申請家庭代表等人員進行現場互動,參與公租房相關抽簽環節,對公租房(廉租房)分配進行公正和監督,確保分配過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3.房源分配:按照申請家庭人口數將申請家庭及房源各分為三組,按人口數分:1口人為第一組(A組),2-4口人為第二組(B組),5人以上為第三組(C組);按房源面積分:34.05平方米至54.13平方米為A組房源,54.13平方米至66.32平方米為B組房源,66.32平方米至75.56平方米及以上為C組房源;其中第一組家庭對應A組房源,第二組家庭對應B組房源、第三組家庭對應C組房源。
分配時,按照公示完成時間順序現場抽取抽房順序號,再按照抽房順序號依次抽取房號;其中,廉租房申請家庭優先按程序進行選房,確保廉租房保障對象的優先權益。操作規程:本次公租房分配按照 “分組—抽取順序號—抽取房號” 的流程進行,共分三步開展:
第一步:分組確認。將參與分配的申請家庭按照家庭人口數對應歸入三組,每組申請家庭在指定座位方陣就坐(其中,第一組家庭人口數1口人共110 戶,含廉租房3戶、公租房107戶;第二組家庭人口數 2—4 人共188 戶,含廉租房3戶、公租房185戶;第三組家庭人口數 5—7口人共 12 戶,公租房12戶)。
第二步:抽取順序號。各組申請家庭按照公示順序抽取順序號,每個申請戶的順序號當場公開。
第三步:抽取房號。各組申請家庭按照已抽取的順序號從小到大依次抽取房號。工作人員和公證人員對抽取的房號(含小區名稱、樓號、單元、樓層、面積)現場登記確認;若申請家庭放棄抽簽,視為自動放棄選房權利,由下一順序號申請家庭替補抽取。
四、分配安排
(一)時間:2026年7月21日
(二)地點:實驗中學(建安街路南)
(三)參加人員:區政府主管領導、區住建局相關領導、區紀監委領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證處工作人員、新聞媒體人員、住房保障家庭申請人和住建局工作人員。
(四)任務分工:區政府辦負責通知區政府主管領導參加,區人大辦、政協辦負責聯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區委宣傳部負責安排新聞媒體參加,住建局負責聯系公正處及通知參加分配申請人參加,并負責分配會場布置,負責做好住房保障家庭簽到、抽號箱和序號單房號單準備、分配程序操作及結果公示,區實驗中學負責提供會場并配合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做好會場布置。
(五)廉租住房和公租住房依次抽簽確定,抽簽結束后,現場發放配租確認書。本次分配結果由公證處現場公證,并交由公證處保存,由公證處對此次分配結果出具公證書。
(六)本次分配廉租房和公租房家庭的全部信息將在網上進行公開、公示。經過公示無異議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與申請家庭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之前享受租賃住房補貼的家庭,自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交付使用起,不再享受租賃住房補貼。
五、租金標準
根據區政府會議紀要及有關文件規定,各小區廉租住房和公租住房月租金標準確定如下,以后隨著市場變化再行調整。
(一)廉租住房:一至三層和頂層為2元/月/平方米;其他樓層為2.2元/月/平方米。
(二)公共租賃住房:一至三層和頂層為4.82元/月/平方米,其他為5元/月/平方米。
六、續租、互換和退出管理
公租房(廉租房)實行年審制度,每年對承租戶進行資格審查。承租家庭在取得公租房資格的次年起,于租住合同簽訂前3個月如實申報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變動等情況,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其申報的情況進行審核,并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經審核符合公租房申請條件的,重新簽定公租房租賃合同,續租公租房。
(二)經審核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等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租住公租房條件的,取消公租房租住資格,在規定期限內收回公租房。
(三)實物配租保障對象有下列形為之一的,取消其公租房租住資格:
1.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內居住的。
2.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的。
3.不再具備租賃公租房(廉租房)條件,經催告拒絕退出的。
4.有關信息發生變動超過規定條件不告知的。
5.轉租、出借公共租賃住房的。
6.毀損、破壞公共租賃住房,擅自裝修、改變房屋用途、結構和配套設施,或者因不當使用造成重大損失的。
7.法律、法規規定和租賃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四)互換辦理程序:保障房不允許雙方私自互換,在已辦理完整的保障房入住手續并實際入住,同時簽訂《保障房租賃合同》后,遵循自主自愿、自行協商、主動申請、責任自負、互不經濟補償的原則,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據相關制度辦理互換手續。
(五)退出公租房辦理程序:自接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出取消保障資格的決定后,承租人應當在30日內騰退公租房,逾期不退回的,將申請人民法院強行收回。承租人退還公共租賃住房時,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完好,不能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和二次分配。承租人在退出公租房前,應當結清水電費、物業服務費及其他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相關費用。
七、監督管理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公租房(廉租房)分配接受“社會監督、輿論監督、行政監督、法律監督”。
(一)本次公租房分配在審核、公開抽簽等主要環節,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會同區紀委、公證處等相關部門進行審查和監督。
(二)對弄虛作假,騙取公租房的個人,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取消其公租房分配資格,收回已分配的公租房;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提請有關部門追究該單位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認真履行職責,對已分配的公租房要嚴格進行監管,發現違規行為及時糾正。
(四)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立公租房投訴渠道,制定運營管理工作制度,設立舉報電話:6663733,對投訴的問題要及時調查處理,并向投訴人反饋結果,相關材料要建檔備查。
2026年7月18日
澠池之會
【詞源】西漢·司馬遷《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秦王使使者告趙王,欲與王為好,會于西河外澠池……秦之群臣曰:“請以趙十五城為秦王壽。”藺相如亦曰:“請以秦之咸陽為趙王壽。”秦王竟酒,終不能加勝于趙,趙亦盛設兵以待秦,秦不敢動。
【釋義】比喻在外交上不卑不亢,建立功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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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游偉偉
初審:連曉麗
審核:趙江輝
監制:王進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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