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視《焦點訪談》報道了湖南省江華瑤族自治縣糧食生產有關問題,反映該縣存在耕地“非糧化”、糧食種植面積統計不實等情況。當地明確的水稻種植面積目標為39萬畝,公布的臺賬顯示年年完成,實際并非如此。像2024年只完成了23.8萬畝,距目標面積還差近40%。原本該種水稻的耕地,許多種上了經濟作物。
嚴守18億畝耕地紅線,并且良田必須種糧食,這是國家近些年一直強調的糧食安全戰略要求。高達近40%的種植面積缺口,已經不是可以解釋的正常浮動,而是情節嚴重的數字造假。這不僅反映當地干部的工作作風問題,也暴露當地政府在制定政策上的脫離實際。在老百姓自主選擇的結果面前,政府給出的目標成了一廂情愿的自說自話。
江華縣的39萬畝水稻種植面積目標是怎么來的?原來,根據國務院相關文件要求,永久基本農田要重點用于發展糧食生產。江華縣總共有32萬畝永久基本農田,其中一部分可以種植早、晚雙季稻,由此當地確立了39萬畝水稻種植面積的目標。為了完成任務,縣里把指標分解給鄉鎮,鄉鎮又下達給各村。層層部署之下,看起來一切有著有落,只待農民播種插秧,村干部造冊上報。
然而,恰恰是最后的環節出了問題。記者采訪的多個村鎮沒有嚴格執行“良田必須種糧食”的要求。一些村民家的稻田改種了南瓜、苦瓜、羅漢果,有剛改造的高標準農田,種了幾百畝芋頭。但布置的任務不能不完成,于是村干部在臺賬上做手腳,不管實際種了多少,上報的數據一律完成,有的還略有超出。后續上級核查也是走過場。為了應對檢查,縣里甚至要求村民和大戶們盡量在“可視范圍”內種植水稻。“紙上種田”由此出籠。
報道中,縣農業農村局局長的一句話令人印象深刻:匯報就像寫文章一樣,只要沒有拋荒,我們肯定是說完成了,“要精準,但不可能完全精準的。”可是,差額高達40%,這哪是“不夠精準”的問題,分明是對實際情況的預判產生了巨大偏差。這只能讓人懷疑,當地在制定事關糧食安全大計的重要生產指標時,究竟有沒有進行充分調研和多方溝通,有沒有了解市場真實情況和農民的想法?
其實,近年來,農民不太愿意種糧食,原因早已不必諱言——對于農民創收,種田不如務工、種糧食不如種經濟作物。河南省特色智庫糧食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孫中葉曾發文提到,2022年,全國13個糧食主產省份種糧凈利潤平均不到190元/畝,而蔬菜和水果每畝凈收益基本維持在千元以上。因此,農民大多傾向于能外出務工盡量不在家種田,能種經濟作物盡量不種糧食。這是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合理現象。
作為農業縣的江華縣也不例外,當地領導理應對此有所掌握。有熟悉當地情況的網友算了一筆賬:在江華縣種一畝早稻,各種成本約850元,按畝產1100斤計算,收入不到950元。一季下來,利潤不到100元,還沒算本人的勞動成本。而種植羅漢果、烤煙、芋頭等經濟作物,收益可達水稻的10倍以上,外出打工的收入更是多達數十倍。
報道中提到,現在種糧可享受多項政府補貼,每畝能有四五百元,“可以確保種糧的經濟效益”。這個結論恐怕有點勉強。如前所述,相比務工或種植經濟作物的收入,種水稻每畝增加四五百元補貼,顯然難以形成足夠的吸引力。沒有利益甚至吃虧的事情,自然沒人愿做,要想真正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鼓勵政策還須到位。
任何政策要想順利實施,前提都是實事求是。制定糧食生產計劃,更應結合地方實際,尤其要尊重農民意見,避免盲目行事。對江華縣農民來說,是選擇種田還是干別的,以及在田里種什么,肯定不取決于縣里下達了怎樣的指標,而是他們自己的投入產出計算。當地在制定水稻種植面積目標時,如能更加務實,或許就不至于陷入實際只能完成60%的尷尬。
這次江華縣遭受輿論批評,直接原因是數字造假,深層原因則是制定政策上的主觀主義。這件事告訴我們:以人民為中心、實事求是,應當成為制定一切政策的基本準則。要尊重人民群眾自主權,克服“替農民決定種什么”的沖動;要避免過度依賴行政命令,而盡量使用市場手段管理經濟社會。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制定執行政策,更好地激發經濟社會活力。
(作者系第一財經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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