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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不是第一次狀告國家知識產權局,之前告了五次贏了三把,但最關鍵的還是這第六次。
前兩天,奢侈品巨頭狀告國知局的消息一出,迅速引發網絡一邊倒的聲討。連列街邊小店和商販都不放過的LV,竟然還敢把手伸向我國商標管理的最高權威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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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光是罵LV實在太囂張,更因為這家法國品牌手里的商標,早已被證實源自我國唐朝時期的寶相花,紋路也是取自我國流傳上千年的柿蒂紋。
也就是說,LV拿著搶注本屬于中華民族全民所有的寶貴公共文化資源,反過頭來卻想獨占所有相關圖案商標,類似的也不行,連解釋權都要奪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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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早已不再是幾個商標的問題,而是一個外來戶試圖對中華傳統文化資源的一種公開掠奪,我們豈能答應!
實際上,LV丑陋的野心暴露也不是一天兩天了,近5年在我國發起的商標訴訟高達1691起,大到前不久一家奶茶公司被判賠償1030萬,小到街邊小店用了類似LV商標圖案的墻布被罰11萬,還有物業公司、各類路邊攤販都要被LV索要高額商標賠償。
就這LV還不滿足,對于國知局做出不利于LV的裁決,它們就連國知局一塊告上法庭,而且也不是一次兩次,至少從2019年開始,LV就先后6次起訴國知局,為的就是讓國知局收回裁定做出改判。
回看之前的5起案件,LV贏了3回,一個是LV自己申請文字商標,國知局認為同其他商標相近駁回,LV起訴后獲得法院支持。還有兩次都是北京一家企業搶注LV類似圖形商標,國知局不認同,被LV起訴后法院判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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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典型也最重要的,其實還是最近這一起,主要是自然人黃民耀申請注冊了多個寶相花相關圖案,不少都獲得了國知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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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的野心裝都不裝了,它們的目的,無非就是想徹底獨占四葉花圖案和傳統公有紋路資源,任何行業企業和個人都不能用,哪怕有一絲相似都不行。LV要的就是拿著合法的手段,讓我們同意它把商標的保護范圍擴展到無邊無際。
可能是前面贏的太多,再加上中國有錢人給了它們底氣,讓LV被慣壞了,但國知局也不會由著它胡來,且不說這個外來的和尚進入我國幾十年,早已享受到了數不清的有形無形的保護。
國家一向堅持的原則,既保護LV在箱包領域馳名商標的強保護,也會弱保護它們在服飾裝飾領域的存在,但不能所有品類都一家獨占。
這起7月16日已經開完庭案件的最終宣判,將有重大示范意義,北京法院到底是給LV立威,還是會令全國1000多家小微商販膽寒,大家靜待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給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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