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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灣商業觀察》施子夫
6月8日,深圳市安仕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仕科技)的創業板IPO獲受理,保薦機構為國聯民生證券。6月24日,深交所官網顯示,安仕科技IPO已進入問詢階段。
此次IPO,安仕科技計劃募資12.18億元,其中7.56億元用于電池系統制造基地建設項目;3.63億元用于研發中心建設項目;1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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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先升后降,外銷占比近九成
據招股書和天眼查顯示,安仕科技成立于2014年,公司主要從事鋰離子電池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業務聚焦于數據中心備電、儲能、工業動力三大核心領域,主要為企業機房、數據中心、AI算力中心提供備電電池產品,致力于為全球客戶提供安全、高效、綠色的能源解決方案。
安仕科技以鋰電池模組、鋰電池系統等電池產品為主。從2023年-2025年(以下簡稱,報告期內),安仕科技來自儲能電池產品、工業動力電池產品、數據中心備電電池產品合計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分別為83.38%、91.03%、94.51%,主營業務突出。
報告期內,儲能電池產品實現收入3.33億元、3.79億元和4.78億元,占當期主營業務的52.73%、45.66%和50.44%,為第一大收入來源。
工業動力電池產品收入由2023年的1.01億元增長至2025年的2.62億元,占當期主營業務比重由15.97%增至27.61%,增長明顯。與此相反的是,電芯選型與貿易收入由2023年的8525.77萬元減少至2025年的1267.68萬元,占當期主營業務比重由13.51%降至1.34%,出現明顯下滑。
期內,數據中心備電電池產品實現收入為9263.14萬元、1.43億元和1.56億元,占當期主營業務的14.67%、17.25%和16.46%,占比波動較小。
主要銷售指標上,貢獻主要收入的儲能電池產品各期銷量分別為715.16MWh、839.78MWh和587.80MWh,期內變動分別為17.43%、-30.01%。2023年、2024年,公司儲能電池產品銷量較大,主要原因為客戶POWIN的產品屬于大型儲能產品,具有電芯容量較大、瓦時數高的特點,公司與該客戶在2025年未發生交易。
報告期內,安仕科技的總銷量分別為869.28MWh、1049.75MWh和836.19MWh,期內變動分別為20.76%、-20.34%。2025年,公司銷量同比出現下滑。若剔除POWIN交易額,報告期內各期,公司主要產品銷量分別為238.01MWh、564.40MWh和836.19MWh,整體呈持續增長趨勢。
均價方面,報告期內,公司產品平均銷售價格分別為0.73元/Wh、0.79元/Wh和1.13元/Wh,整體逐年走高。不過細看,2025年除儲能電池產品單價同比增長外,其余產品單價均出現不同程度的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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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儲能電池產品、工業動力電池產品、數據中心備電電池產品、電芯選型與貿易和其他的單價分別為0.81元/Wh、1.76元/Wh、3.71元/Wh、0.34元/Wh和1.96元/Wh,變動分別為80.18%、-8.99%、-7.42%、-57.83%、-26.59%。
公司方面表示:2025年,公司儲能電池產品的單價上漲幅度較大,主要原因包括:1,2024年公司儲能電池系統產品中對揚州峰威銷售規模較大,雙方交易采用客供電芯模式,產品銷售均價不含電芯成本,因此平均銷售價格相對較低;2,公司向Enphase、Pixii、CorvusEnergy等銷售均價較高客戶的銷量占比有所提升。
按照銷售區域劃分,安仕科技期內收入結構高度集中在海外地區。報告期內,公司外銷收入分別為4.99億元、6.52億元和8.29億元,占當期主營業務的78.99%、78.51%和87.40%,銷售區域主要包括歐洲、北美洲等區域。
其中,公司來自美國的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3.04億元、2.63億元和3.23億元,占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8.16%、31.63%和34.09%。
招股書坦言,2018年以來,中美貿易摩擦持續升級,美國制定了一系列對中國部分出口產品加征關稅的政策。截至目前,中國原產非電動汽車用鋰離子電池出口美國適用的綜合進口關稅稅率為38.4%,由最惠國基礎關稅(3.4%)、依據美國301調查措施加征的附加關稅(25%)及依據《美國貿易法》第122條征收的臨時進口附加關稅(10%)疊加構成。如果未來美國政府繼續提高關稅或采取其他貿易保護措施,可能對安仕科技的對美出口業務產生一定不利影響。
整體業績表現上,報告期內,安仕科技實現收入分別為6.47億元、8.51億元和9.62億元,凈利潤分別為-2284.11萬元、1.20億元和1.18億元,扣非后歸母凈利潤分別為-3547.02萬元、1.14億元和1.07億元。2023年,安仕科技出現凈虧損。受出口退稅率下降等因素影響,2025年凈利潤有所下降。
不僅是利潤層面,報告期各期,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17.16%、35.23%和30.97%,出現明顯的先升后降態勢。
同一時期,同行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別為27.79%、28.49%和25.58%。對于2023年毛利率與可比公司差異性問題,安仕科技表示:主要原因是2022年主要原材料電芯價格持續上漲,公司為控制原材料成本,在2022年大量備貨電芯,但2023年電芯價格開始下降,而公司電芯庫存較多,處于去庫存狀態,公司整體原材料成本較高;同時,2023年,公司經營規模相對較小,尚未形成規模效應,毛利率處于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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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大客戶占比過半,2023第一大客戶破產
在安仕科技業務發展的過程中,公司存在依賴前五大客戶的情形。
安仕科技各期前五大客戶包括Enphase、CorvusEnergy、Pixii、永恒力、維諦技術、Numatic、施耐德、POWIN、百力通。期內,公司向前五大客戶的銷售收入分別為3.83億元、4.07億元和5.38億元,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分別為60.72%、48.93%和56.76%,集中度較高。
據了解,公司2023年第一大客戶為POWIN,POWIN已于2025年6月10日在新澤西州美國破產法院申請破產保護。2024年,公司關注到POWIN經營狀況發生變化并存在一定經營不確定性后,審慎調整與其合作模式,采用客供電芯模式與其進行交易以降低應收賬款,并于2024年中停止與其交易,上述變化導致公司對POWIN的銷售額快速下降,POWIN因此退出公司前五大客戶。
公司2024年及2025年第一大客戶為Enphase,由于其自身需求下降,2025年第四季度雙方交易規模有所收縮,公司正積極與其洽談未來訂單交付情況及新項目合作情況。若Enphase未來訂單交付或新項目進展不及預期,雙方交易規模將下降。不難看出,由于客戶集中度較高,對于安仕科技的業績帶來明顯風險。
安仕科技也在招股書中表示:若公司未來其他客戶因宏觀經濟周期性波動、自身市場競爭力下降、自身需求下降等情況導致向公司采購規模減少,將會對公司經營穩定性造成不利影響。
財經人士屈放認為:POWIN破產事件以及后期Enphase計劃將電池供應鏈從中國轉移出去確實對于雙方合作產生了不確定性。這也是受到海外產業政策影響。由于公司前幾大客戶均屬于全球行業龍頭,合作門檻較高,因此如果出現終止合作,短期內很難尋找到合適的替代者,這也是公司長期戰略經營需要考慮的問題。同時由于2025年公司境外收入占比高達87.40%,其中美國市場占比34.09%,地緣政治風險敞口較大,這也是公司需要調整市場結構所必須考慮的因素。對于創業板審核而言,長期穩健經營是重點考察因素,因此公司需要重視相關產品和市場的布局。
伴隨客戶集中度較高的同時,安仕科技來自下游客戶的應收賬款也出現增長。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1.3億元、1.43億元和1.94億元;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1.34億元、1.49億元和2.02億元;應收賬款余額占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0.67%、17.47%和20.95%;應收賬款壞賬準備分別為401.43萬元、573.81萬元和714.59萬元。
同一時期,公司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1.04億元、2.08億元和1.78億元,占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10.76%、17.91%和12.77%;存貨余額分別為1.12億元、2.19億元和1.88億元;存貨跌價準備分別為778.16萬元、1119.29萬元和995.91萬元。
由于存貨、非付現成本費用、經營性應收項目、經營性應付項目等在期內變動,安仕科技當期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與凈利潤存在明顯差異。
截至報告期各期末,安仕科技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2.07億元、1.18億元和1.61億元,各期與凈利潤的差異分別為2.3億元、-200萬元和4300萬元。
截至同一時期,安仕科技的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余額分別為4.96億元、6.87億元和6.65億元,貨幣資金分別為5.46億元、7.59億元和7.05億元。
3
曾涉及一起重大商業秘密訴訟,和解費800萬美元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趙振超直接持有公司32.4144%的股份,通過深圳眾聯鑫間接控制公司2.5736%的股份,通過深圳頂晶豐間接控制公司0.7377%的股份,合計控制公司35.7257%的股份,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2025年10月28日,安仕科技以貨幣形式向股東分配人民幣1000.00萬元。
在安仕科技遞表招股書前夕,公司歷次增資、股權(份)轉讓過程中,公司及趙振超等創始人股東與部分股東之間仍存在股權回購等相關特別權利約定。
2025年12月16日,西安國中、武漢源夏、達晨創鴻等29家投資方與五位創始人股東、深圳眾聯鑫、深圳頂晶豐及發行人簽署《股東協議》,統一約定了股東特殊權利條款。其中,回購權觸發情形主要包括:2026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合格上市;實際控制人違反非競爭承諾、違反交易文件中的聲明保證(涉及股權、關聯方、知識產權、物業、稅務等)、發生欺詐或嚴重違法行為、故意隱瞞事實影響上市;非投資方股東利用關聯方損害公司利益;知識產權糾紛導致上市受阻或營收下降超50%且影響上市;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且經兩次催告仍不提供或提供虛假信息等。
2026年4月10日,各方簽署《股東協議補充協議(一)》,核心安排如下:公司回購義務:自簽署日起完全終止、自始無效,投資人不得再據此向公司主張權利。創始人/實控人回購義務:相關約定亦終止、自始無效,但僅若上市未成功,則對B輪/B+輪增資方自動恢復(創始人股東按原約定執行),對A輪/A+輪增資方由實際控制人按約定執行。其他特殊條款:自IPO申報材料獲受理之日起自動終止;若上市未成功,除公司作為義務人的條款不恢復外,其余特殊條款自動恢復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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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2026年4月23日,高新投創投、高新投羅茨基金與五位創始人股東及發行人簽訂了《關于深圳市安仕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約定了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股權轉讓限制等特殊權利條款和安排。
2026年4月23日,高新投創投、高新投羅茨基金與五位創始人股東及發行人共同簽署了《關于深圳市安仕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之終止協議》(以下簡稱,《終止協議》),約定特殊條款自公司提交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申報材料并獲得交易所受理之日起自動終止,除涉及公司作為義務人承擔義務或責任的約定不恢復外,特殊條款自該等上市未成功情形發生之日起自動恢復效力。
安仕科技表示:上述對賭條款已經全部解除,公司不作為對賭條款當事人,且對賭條款不存在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變化的約定,不與市值掛鉤,不存在嚴重影響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或者其他嚴重影響投資者權益的情形。公司涉及的對賭條款符合《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發行類第4號》4-3對賭協議的相關要求。
內控方面,2022年底,因安仕科技涉及的商業秘密訴訟以和解方式結案,并由公司支付和解費用800萬美元,趙振超等5位創始人股東以轉讓股權的方式向投資人股東作出補償。
根據《深圳市安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東協議》(以下簡稱,《股東協議》),如存在可能導致公司支付賠償并給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知識產權訴訟,則公司實際支付的賠償由趙振超、王景輝、果媛、李雨芬、黃泰光五位創始人股東向公司予以彌補,創始人股東之間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支付和解金的金額,創始人股東趙振超、王景輝、果媛、李雨芬、黃泰光分別與相關投資人股東簽署股權轉讓協議,以1元或0.2元的價格向投資人股東轉讓相應數量的公司股權,以補償投資人股東遭受的損失。應補償的股權數量計算方法為:和解金費用800萬美元按匯率換算為人民幣金額,按照公司賠償后的估值32.45億元(151.86元/注冊資本)需要補償給投資人的出資額為13.61萬元注冊資本,創始人股東按照對公司的出資比例分攤賠償的注冊資本。(港灣財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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