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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商務部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修正草案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商務部電子商務司負責人就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子商務法》)修改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電子商務法》修改的主要考慮?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平臺經濟健康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從構筑國家競爭新優勢的戰略高度出發,建立健全平臺經濟治理體系。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提出“完善監管,推動平臺經濟創新和健康發展”。作為平臺經濟領域重要基礎性法律,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電子商務法》有關條款有必要修改完善。
一是推動平臺企業和平臺內經營者、勞動者共贏發展的需要。電子商務平臺作為平臺經濟的“關鍵主體”,具有很強的社會屬性。有必要修改《電子商務法》,從立法上強化平臺的社會責任,更好平衡各方主體利益,為平臺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需要。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是網絡市場治理中的重要參與者,兼具經營者、管理者雙重屬性。有必要修改《電子商務法》,完善平臺法律責任體系,壓實平臺主體責任,推動平臺強化合規意愿,帶動相關經營主體共同營造良性健康的網絡市場環境。
三是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需要。規范有序的市場秩序是推動平臺經濟各類經營主體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有必要修改《電子商務法》,從立法層面健全監管機制、完善監管手段、強化監管效能,引導平臺經濟各類經營主體從“流量至上”向“創新驅動”轉變,從“卷價格”向“拼質量”轉變,更好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服務高質量發展大局。
四是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需要。電子商務是推進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的重點領域之一,在全球數字經濟競爭中具有重要地位。有必要修改《電子商務法》,完善和增加開放合作、行業自律、對外反制、磋商及爭端解決等條款,進一步擴大電子商務領域對外開放,為我國電子商務有序出海營造良好法律環境。
問:《電子商務法》修改遵循的主要原則是什么?
答:本次修改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是注重人民至上。聚焦實踐中的突出問題,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電子商務平臺內中小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推動各方主體互利合作、實現共贏發展。
二是注重過罰相當。建立多層級法律責任體系,形成處罰梯次,實現懲戒力度與違法程度相匹配,使法律責任設定更加公平合理。
三是注重系統治理。構建統籌協調、多方協同的平臺經濟治理體系,加強行業自律,強化線下線上一體化監管,健全分層分級監管模式。
四是注重內外聯通。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擴大開放合作,深化規則對接,授權對外反制,幫助企業平穩出海,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提升我國電子商務國際競爭力。
問:《電子商務法》修改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修正草案征求意見稿》主要內容包括五個方面:
一是擴大法律調整范圍。在當前平臺和平臺內經營者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平臺經濟其他參與主體的權利義務。二是健全平臺責任制度。在當前的定額罰、責令停業整頓的基礎上,豐富規制手段,支撐常態化監管。三是明確監管合力工作機制。針對平臺經濟跨界混業經營,增加線下線上業務歸口管理一致原則,強化部門聯動、央地協同的一體化監管。四是規范電子商務突出違法行為。聚焦實踐中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對相應條款進行修改完善,切實回應社會關切。五是深化電子商務開放合作。推動電子商務領域規則、規制、管理、標準同國際相通相容,加強行業自律,引導有序出海,增加對外反制措施,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問:關于修改《電子商務法》,下一步有哪些打算?
答: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商務部將根據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情況完善修正草案,并推動《電子商務法》盡快修改出臺,為平臺經濟創新和健康發展夯實法治基礎。
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來源/市說新語
編輯/李曉雨
監制/何永鵬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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