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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重要論述,積極響應《關于推進博物館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政策要求,切實盤活鎮海樓、大通道車、古城墻等實體文物資源,創新展館運營管理模式,釋放鎮海樓展區場地與文物資源價值,豐富文旅服務業態矩陣,提升公眾服務品質與場地運營效能,現發布廣州博物館鎮海樓展區公眾服務中心、大通道車戶外城墻部分場地招募“文創+”復合業態運營合作方的公告。
一
招募合作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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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海樓展區公眾服務中心指定區域(約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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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海樓展區大通道車戶外城墻指定區域(約19㎡)
二
招募對象:
在文化創意產品開發領域中,具備創新能力、有較高的“文創+”復合業態運營經驗、有成熟的運營服務團隊、有與同行合作效果良好案例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三
合作內容:
“文創+旅拍、活化利用大通道車、產品研發銷售、宣傳制作、戶外場景搭建、活動策劃實施等”的復合業態經營。廣州博物館授權合作方對本館建筑、遺址、文物藏品、館標LOGO及相關文化IP元素進行復合業態的文創開發與銷售。廣州博物館作為文創產品或服務開發與銷售的主導及審核主體,主導確立所有文創產品或服務的設計理念、文化內核、創作方向及開發標準,全程把控、審核和監管所有文創產品或服務的方案設計、樣品制作、版式樣式、產品迭代、活動策劃、內容呈現等,未經館方審核通過及書面許可,合作方不得擅自開發、改版、發布及銷售任何本館相關文創產品或服務。為滿足游客需要,豐富產品類型,可以適當引入其它文創等商品寄售,具體以廣州博物館意見為準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四
資格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且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具備依法繳納稅收的良好記錄。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4.具備其所運營內容的相應資質或許可。符合國家規定從事相關行業的有關規定,按照廣州博物館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各項工作。
5.具備在文旅景區文化創意產業合作等相關領域的項目經驗,擁有專業運營團隊及成功案例,能提供完整運營方案。
6.嚴格遵守文物保護、知識產權等相關法律法規。
7.本項目僅接受申報單位自身,或其與全資子公司組成的聯合體報名;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聯合申報,均不予接受。
五
合作細則:
(一)合作方式。合作方負責對合作區域實施改造,改造方案須符合廣州博物館文化定位,并報請館方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合作涉及改造、開發的費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擔,同時合作方須依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自行辦理經營所需各類證照。本項目采用“保底收益/銷售收入分成+年度授權費”合作模式:一、保底收益:合作期第一年館方保底收益不低于6萬元,第二年館方保底收益不低于7萬元,第三年館方保底收益不低于8萬元;二、銷售收入分成:館方收入分成比例不低于占營業總收入(稅前)8%。銷售收入分成低于年度保底分成時則按照保底分成計,取最高值;三、年度授權費:每年收取授權費3萬元;四、活動類收入分成:雙方每年聯合開發、開展不少于 10 場研學、非遺手工制作等各類收費活動,此類活動營收單列,不計入年度營業總收入,館方按不低于單次活動營業總收入(稅前)23%比例計提活動收費的分成;五、費用結算與支付要求:本項目費用以合同簽訂之日為起算日,按一年期結算。每個合作年度的首月內,合作方須足額繳交當期保底費用、當期授權費,并完成上一合作年度收入分成費用的結算及支付。
(二)合作保障。合作單位須保證所有設計皆為原創,若有侵權、盜版爭議及違法事實,廣州博物館保留一切追責權,同時需保障產品的質量與安全。
(三)合作期限。合作期限為3年(以合同約定時間為準)。合作期內每年對綜合收益成效、產品研發設計水平、服務滿意度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未達標或發生嚴重違約事件的,廣州博物館有權提前終止合作協議,具體合作期限及終止條款以雙方簽訂的正式合作協議為準。若遇到重大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調整合作期限。若因自身經營不善提前單方終止合作協議的,合作方須額外向館方一次性支付補償金人民幣 30000 元。
(四)知識產權保護。雙方享有合作文創產品或服務的各項知識產權,合作方根據館方需要,協助館方完成相關知識產權的登記及保護工作。
六
監管要求:
廣州博物館將在合作期間建立常態化的監督管理機制,全過程進行監管和服務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下一合作期續簽協議的重要依據。若合作方有弄虛作假、違反規定等行為,一經發現,將即刻終止合作協議,并記入信用檔案,三年內禁止涉事機構及人員參與廣州博物館的合作項目。
七
招募流程:
(一)向社會發布招募公告。
(二)擬合作機構提交材料。
(三)組織專家開展資格審查與綜合評審。(附件1)
(四)向社會公示合作單位,無異議后備案。
(五)簽署合作協議。
(六)項目實施。
八
報名時間:
2026年6月24日至6月30日17時止。
九
報名材料及聯系方式:
(一)報名材料
1.廣州博物館公開招募鎮海樓展區公眾服務中心、大通道車戶外城墻部分場地“文創+”復合業態運營合作方報名承諾書(附件2)。
2.廣州博物館公開招募鎮海樓展區公眾服務中心、大通道車戶外城墻部分場地“文創+”復合業態運營合作方申請表(附件3)。
3.場地空間設計改造方案、運營推廣方案、文創產品和服務的設計開發能力介紹、過往合作案例介紹。
4.單位資格證明材料:
(1)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等有效證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如為法定代表人本人報名申請則無需提供此項)。
(3)2024年、2025年的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4)2025年以來任意六個月納稅證明記錄復印件(報名單位是零報稅的,應提供由稅務部門蓋章的納稅申報表;依法免稅的報名單位提供相應文件證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證明文件,提供“信用中國”網站及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結果(如“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顯示“沒有找到您搜索的企業”或“沒有找到您搜索數據”,視為沒有上述不良信用記錄)。
(二)聯系方式
1.凡符合以上條件并有合作意向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請于2026年6月30日17時前將報名材料蓋公章密封裝好,一式六份郵寄至廣州博物館。(注意:所有紙質材料每一頁均須加蓋公章,裝訂冊加蓋騎縫章。)
2.聯系人:辦公室黃小姐
3.聯系電話:020-83552355(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4.郵寄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越秀公園內廣州博物館仲元樓展區。信封外請注明:“文創+”復合業態運營合作-機構名稱。
十
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募事項由館方組織專家對報名單位進行評審,評分表見附件。評審得分為60分及以上視為及格,及格且排名第一的應標單位為本次招募事項的落地合作方,若該單位放棄合作,則由第二名得分及格的單位遞補合作,以此類推。
(二)廣州博物館對參與報名的單位因響應本次招募合作意向而引起的費用概不負責。
(三)參與報名的單位響應本次招募合作意向,即被視為接納本公告所有條件。
(四)參與報名的單位必須完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如出現損害國家和廣州博物館利益、弄虛作假的行為,我館將依法追究責任。
(五)本次招募須遵照上級關于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設施運營的相關政策落實,如有與上級政策不相符的內容,以上級政策要求為準。
(六)招募報名期滿,如征集到兩家或以上符合資格的意向合作方,則按招募公告的規定,采取專家綜合評選的方式擇優選定中選合作方;如征集到一家符合資格的意向合作方,則采取合作洽談形式簽訂合作協議。意向合作方應根據廣州博物館要求簽署合作協議。
(七)本次招募活動最終解釋權歸廣州博物館所有。
(八)監督郵箱gzbowuguan@163.com
附件:
附件1廣州博物館公開招募鎮海樓展區公眾服務中心大通道車戶外城墻部分場地文創復合業態運營合作方評分表.docx
附件2廣州博物館公開招募鎮海樓展區公眾服務中心大通道車戶外城墻部分場地文創復合業態運營合作方報名承諾書.docx
附件3廣州博物館公開招募鎮海樓展區公眾服務中心大通道車戶外城墻部分場地文創復合業態運營合作方申請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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